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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小说推荐三国:我与群雄争天下

虎啸山林多情剑 著

现代都市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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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丁伟太史慈   更新:2024-05-08 1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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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小说推荐三国:我与群雄争天下》精彩片段


很快,便有下人拿来笔墨和一匹绢。这个时候,虽然有了蔡候纸,可那质量太差,有钱的人还是喜欢在绢上书写。

丁伟提起笔来,稍一思考,便开始下笔,郭勋等人急忙围过来,一睹康成公亲口称赞过的诗书武三绝的风采。

“烽火照边城,心中自不平。牙璋辞凤阙,铁骑绕龙城。雪暗凋旗画,风多杂鼓声。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丁伟洋洋洒洒,一气呵成,写完之后,他非常潇洒地将笔一扔,装作酒醉斜靠在椅子上,其实他地暗中观察众人的表情。

这大厅中的所有人,除了周仓,那都是精通文墨之人,公孙瓒虽然差了点,那也不代表他不懂呀!这首诗的精妙之处,还有书法的绝妙之处,他们如何能看不出来!如果不是看着丁伟当场写出来,他们中肯定有不少人怀疑那不是丁伟做的。以前当那两首《赠子义》和《赠母亲》传到幽州时,就有许多人不相信。一个舞刀弄枪的武夫,也许可以做诗,但决不可能做出那样的好诗,那可是让文人都汗颜的好诗呀!

今天一见,没有人不相信,信手拈来,那就是一首千古名作呀,正合此情此景,那些以文为傲的人,恐怕几年都未必能做出来这样的诗。

“好诗,好诗……”

“好字,好字……”

众人都无法评价,只能说出这么几个字。而对于丁伟,他们除了敬佩,叹服之外,已经没有办法形容了,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两个字,崇拜!

在无数的赞赏中,丁伟是一杯接一杯地喝酒。虽然这个时候的酒酒精浓度很低,但丁伟也有点晕呼呼的。他最后是被周仓和一名护卫搀扶着,准确的说是架着离开宴席的。

外面的冷风一吹,丁伟脑子中才有一丝清醒。郭勋早就给丁伟安排好了住处,周仓将丁伟扶进房间,早有一名丫鬟在里面伺候着。于是周仓出来,安排护卫在周围站岗,自己亲自守在门口。

丁伟进屋后,感觉屋内非常温暖,而且有一股淡淡的芳香,沁人心脾,让他浑身觉得很爽。丫鬟给他端来了醒酒汤,丁伟喝了几口,放在一边,丫鬟赶紧拿出一块方帕,轻轻擦去丁伟嘴角的汤渣。

丁伟深吸了一口气,然后仔细观察这个姑娘。她大约有十七八岁,但己经显得非常成熟,清秀的脸上泛起片片红云,两只眼睛中含着一丝激动,一丝羞涩,还有一丝淡淡的忧愁,一身粉衣掩盖不住娇躯,高耸的双峰一起一伏。

丁伟只感觉全身血脉澎胀,他现在理解了为什么有人说男人是用下半身来思考的动物了,真正坐怀不乱的那些人,恐怕是有问题的呀。

丁伟伸出手,摸了摸姑娘的脸蛋,然后轻轻地捏住姑娘的下巴。他能感觉到,姑娘呼吸加粗,浑身都有点颤抖了。

丁伟心中一阵满足,前世的他,是一个宅男,学校中那些有点姿色的女孩,根本就看不上他,有的甚至于不屑看他。在他看来,她们并不比这个姑娘漂亮。

“你叫什么名字?”

“回将军的话,奴婢叫兰儿。”姑娘的声音很甜,但很轻。

“兰儿。”

“奴婢在。”

可是丁伟一下子却不知说什么,想了半天,说了一句在后世想对心仪的女孩说但又不敢说的话。

“今晚你可愿意陪我?”

“奴婢就是大人送给将军的,一切全凭将军。”兰儿的声音更小了。


两山夹一峡谷,草木清秀,一条小河从谷中缓缓流过。河岸上,有一座茅屋。茅屋的后面,有两匹马,一匹白马,一匹枣红马,正悠闲地在草地上吃草。

茅屋的前面,摆着一张桌案,有两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相对而坐,在他们的前面,分别插着一支亮银枪,和一副宝雕弓,箭壶里插满了羽箭。

“子义兄,请!”

“承恩兄,请!”

两人端起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这时,站在他们后面的两个仆人,赶紧端上了香案,又为他们重新斟上了一杯酒。

两位少年再次端起了酒杯,起身站在一起,面对香案,双膝跪倒。

“我丁伟,丁承恩!”

“我太史慈,太史子义!”

“今日结为异姓兄弟!”两人同时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若违此誓,天诛地灭!”

两人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然后将酒杯猛地摔在地上,哈哈大笑。爽朗的笑声,在山谷中回荡。

多么熟悉的场景啊,但却不是熟悉的人。不过,和历史上著名的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发生的时间却很相近,地点也不远。

这是公元183年,汉灵帝光和六年,青州北海郡国的一座山谷。

太史慈,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东汉末年,东吴著名大将,弓马娴熟,勇贯三军,先在刘繇手下,后跟随孙策,屡立战功,官至建昌都尉。荆州大将刘磐,力能拔山,武艺超群,江东众将无人能敌,唯有太史慈能和刘磐对战,因此,太史慈一直守在南方,直到病死。

丁伟是谁?这个名字现在还很陌生,因此还需从头说起。

并州刺史丁原,在抗击外族的入侵中,屡立战功。但由于少识诗书,虽贵为刺史,然并不为当时士人之所接受。因此,他将自己唯一的儿子,丁伟,送至北海郡,拜孔融孔文举为师。虽然孔融此时只有三十多岁,但因其救张俭之故,又是孔子的二十代孙,文士之名早已享誉中原。和边让,陶伷共称三杰,在士人之中颇有影响。

然而,世人所不知的是,此时与太史慈结义的丁伟,并非原来的那个丁伟丁伟。

丁伟,21世纪,中国某师范大学的中文系学生,因爱好室外运动,与几位学友相约攀登华山,不幸失足坠落,却没有想到,灵魂穿越到东汉末年,同样叫丁伟的,同样是坠崖身亡的一个少年的身上。

从丁伟的穿越,到现在,已经整整三个月时间。他也由起初的,不安,惶恐,到后来平静,再到现在,变得格外的兴奋。东汉末年,那是一个民不聊生的悲惨的时代,同时,却又是一个,英才辈出的伟大时代。作为一名中文系的高材生,他对这样的时代再熟悉不过了。而对于作为并州刺史丁原的大公子,这样的身份,也兴奋不已。更让他兴奋的是,他竟然与东汉末年的名将太史慈结为了异姓兄弟,他们都生于公元167年,而他做了太史慈的大哥。历史上的丁伟,如果不是因为意外死亡,应该会有一些成就的,单凭他结识太史慈,就说明问题,现在的丁伟,只不过捡了一个便宜。

丁伟现在明白了,为什么丁原会收吕布作义子,原来是他唯一的儿子,年仅十七岁就意外身亡。看到一表人才的吕布,又武勇异常,才产生了喜爱之意,可惜他认人不准。看来在这一世,丁原不会再收吕布作义子了,吕布也将会少一个三姓家奴的骂名。

“东汉,我来了!三国,我来了!”他在心中呐喊着,他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兴奋,但是他明白,他现在心中却还没有什么明确的目标,立志改变这种“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的悲惨世道,好像有一点,不让后来五胡乱中华的惨剧发生,这还是哪年哪月的事呀!凭着1900多年的知识和经验,建立一个强大而繁盛的王朝?这也太大了吧,前世的他只是一个大学生,只是想以后找一个稳定的工作,哪会有这么大的理想呀?不过,做一个名将,或者说文士,还是可以的,当然可以泡泡三国的美媚呀,这是必须的,这三国的美女,貂婵、蔡琰、大小乔、甄宓……。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乱世很快要来了,要是没有实力,恐怕连命都保不住,还想什么美女呀,现在想的应该是如何收名将,谋士,咱也做一个诸侯,好像又要争霸了,头疼,干脆先不想了,走一步看一步,车到山前必有路。

夜幕降临了,太史慈与丁伟,两人都已经微醉,在帐篷中和衣而卧。现在虽然是阳春三月,但北海的天气仍然像是隆冬,无花只有寒。

“呜——”

半夜时分,忽然阴风怒号,似乎有千军万马杀来,两人都从梦中惊醒,一跃而起。丁伟手握亮银枪,太史慈摘弓取箭,一纵身两人同时冲出屋外。

黑暗中,只感觉到冷风像刀剑一样,吹在脸上,疼痛不已,风中还夹杂着石块和枯枝。丁伟舞动长枪,将袭向他们二人的石块的枯枝一一击飞。

“吼——”风中传来一声低沉的虎啸。

“公子,小心,有猛虎!”一个仆人惊呼一声。

丁伟和太史慈同时侧目,只见一头巨大的斑斓猛虎,带着雷鸣般的声音,迎面冲来。两匹宝马一声长嘶,后退数步。两个仆人已经两股战战,不能自已。

丁伟哪见过这种阵势,前世老虎虽然见过,可那是在动物园中,那些只不过是一只只的病猫,他的身体有些发抖。

“畜牲,来得好,看箭!”太史慈说完,立刻一箭射出。

丁伟一看,马上镇静下来,有太史慈在,怕什么老虎呀!好在刚才的窘相大家都没有发现,要不他的形象可就要毁了,于是将手一抖,一个标准的投掷标枪的动作,异常优美,手中的亮银枪也像一条长蛇,迅速地袭向猛虎!

“噌噌”两声,箭和枪带着火光,狠狠地刺入猛虎铁身体。

“刷……”一道闪电,照亮寰宇,紧跟着轰隆一声炸雷,仿佛要震裂大地。

雷电声中,丁伟和太史慈,仿佛两尊天神下凡,毅然不动。

猛虎卧在他们面前两丈远的地方,也是一动不动。

风停了,山谷中恢复了平静,乌云也渐渐散去,皓月如霜,北方的天气变化地非常快。

“哈……”

丁伟和太史慈相视大笑,不理会猛虎和依旧在恐惧中的两个仆人,手挽手,重新走入帐篷中,同榻而眠。

仿佛昨夜的一声炸雷,惊醒了万物,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射入山谷时,小草偷偷地爬出了地面,终于看到了春天的足迹。

丁伟已经早早醒来,不过他仍旧躺在茅草铺的成的床榻上,心中思绪万千。现在是公元183年3月,距离历史上的黄巾起义还有十一个月时间,尽管他不愿意多想,可是黄巾起义,依旧会如期到来,那时若没有准备好,一切皆是空的。怎么办?在黄巾起义前,他必须要通过举孝廉的方式,获得一地的太守之职,最低也要成为一地县令。黄巾起义时,便可响应朝廷的号召,自募兵丁,立下战功,这样才可获得世家的支持,以及以后名士的投效。加上父亲并州刺史,在将来的乱世便可立于不败之地。因为他明白,在东汉末年,世家的力量是大于朝廷的力量的,没有世家的支持,是绝不可能成功的,可现在,他需要时间。

那么在这十一个月的时间中,他必须有两件事要做,第一,提高声望,结识英雄豪杰与各地名士,第二,要名扬洛阳,让朝廷和世家认可,模模糊糊的,心中有了一些目标。

“公子,公子!”丁伟正在想着以后的路该怎样走时,忽然一个仆人大声喊道。

丁伟与太史慈同时跳了起来,“什么事?”

“公子,你们出来,快看!”

两人同时走出茅屋,定睛观瞧。只见在他们的正前方,有一块野牛般大小的石头,而在石头上,深深地插着一支羽箭,和一支亮银枪。

箭,正是太史慈射出的箭,而枪,正是丁伟的亮银枪!两个仆人满头大汗,显然他们试图拔出箭和枪,可是没有成功。

丁伟和太史慈一见,同时哈哈大笑,上前一步,分别拔出了箭和枪。

“大哥,好枪法!”

“二弟,好箭法!”

“哈……”两人又是一阵大笑。

“大哥,此情此景,当浮一大白!”太史慈说。

“好!”

两人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喝完后,丁伟一摔酒杯,大声道,“二弟,此情此景,当赋诗一首!”

太史慈一拱手,“大哥之文采,小弟望尘莫及。还请大哥赋诗一首,小弟洗耳恭听!”

“好!”丁伟大喊一声“好”,向前迈出一步。

“林暗草惊风,少年夜引弓。平明寻白羽,没在石棱中。”

“好,好,好!”太史慈连声说好,看向丁伟的眼光都变了,心中对这个大哥佩服可的真是五体投地,这才是文武双全呀!将来堪比卢植的一代儒将!虽然他不会写诗,可是会欣赏呀

丁伟暗中偷乐,心说,“四百多年以后的诗,能不好吗?卢纶啊,不要怪我,谁让我比你早生四百多年呢!”

“二弟,当今世上,只有你才配为兄此诗啊!”丁伟一看太史慈高兴,索性继续恭维。

太史慈心中欢喜无比,他从小就立志要做一位名将,这些话显然说到了他的心坎上,但嘴上仍然在推诿,“哪里哪里,大哥过奖了。”

从此之后,太史慈神箭之名没有传开,丁伟一代儒将的名声,却传遍了整个北海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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