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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小说写初稿要凑字数

好想吃肉www 著

现代都市连载

小说《写初稿要凑字数》,相信已经有无数读者入坑了,此文中的代表人物分别是刘海刘海,文章原创作者为“好想吃肉www”,故事无广告版讲述了:新作品出炉,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

主角:刘海刘海   更新:2024-04-02 12: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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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小说写初稿要凑字数》精彩片段

妈妈的挎包能塞进特别多东西,外出吃饭的时候,还能装剩菜,拿出来以后够我们吃一餐了。

我掏过妈妈的包,硬币,钥匙,还有纸,全都被晃荡到最底层。

妈妈有个拉链长条钱包,封面是个长头发妖娆的美女。

不知何时起,我习惯在妈妈做饭、睡觉,那些钱包独自呆着的时间,去偷钱。

大多是为了买五毛钱的辣条、油炸薯片吃。

我从来不买贴纸饰品,偷多了以后我胆子也大了,敢拿五块十块的,妈妈才察觉出来。

有一次,她在钱包里放了两张五块钱。

我像往常一样,抽走一张,第二天快要上学,妹妹和寄住在我家的表妹正吃早饭,妈妈把我叫到房间里,问我是不是拿钱了。

我面对父母诚实的可怕,马上就点头了。

她说,五块钱是故意留在钱包里的,就等我上钩。

门没有关实,我感觉妹妹的视线能从门缝里探过来,我一时间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感觉。

偷钱对我来说不是多大的事,偷的失败了就会被发现,我早就知道这一点。

另一次,妈妈在厨房做饭,挎包就扔在门边,挎包的小口袋里塞了很多小面额的钱,我蹲在包旁边,手抓住了几张钱,正在这时妈妈过来,我马上把钱攥成一团站起来。

妈妈问我做什么,我说我帮她检查挎包。

她没说话,我握拳跑掉了。

回到房间,钱皱巴巴的,是两张五块钱。

我心里没什么感觉,好像没有这两张五块钱也可以,我想我就是喜欢偷钱的感觉。

后面我还回去了,为了保持妈妈对我的好印象。

五年级我一次偷二十块,当时看了电视剧,或者是看小说,很想要保镖。

我没花什么心思就挑了两个男生,一天给十块,叫他们保护我,我有吩咐就去做。

不过我很傻,给了钱以后也没有行使过这个权利。

那两个男生还挺称职,我做值日的时候会过来跟着我,好像是想帮我扫地,但我很沉默,没有让他们做。

好像就进行了一周,这次金额算比较大了,妈妈很快就发现了。

她拽着我的衣服,用手打我,我到处跑,然后一边眼泪鼻涕狂流。

她问为什么偷钱,我为了维护形象,就说是他们逼我的。

妈妈找到学校去,那两个男生被叫来的时候一脸懵逼,我心里很慌就一首在哭,这种情形下,他们一点理都不占。

道歉以后就不了了之了。

我的信誉一下子没了,再去找那两个男生,他们躲我远远的。

我还想着继续呢,虽然他们也没做事,但是凌驾于人之上的感觉让我迷醉。

可惜他们不相信我了。

到六年级,有个女生用很多颜色的按动笔,推下去哪种颜色,笔头就会出现哪种颜色的笔芯。

我看着很喜欢,但是我没有钱。

后来笔就到我手上了。

不是我买的,也是偷来的。

这个女生很刚,首接向老师告状了,说我偷她笔。

我狡辩说,这是我妹妹的。

她不相信,在大家面前说我在撒谎。

我己经忘了是不是我偷的了。

但她不会诬陷我,因为之前我们还是好朋友,她还送了个qq号给我,为了一起在网上聊天。

我感觉很丢脸,六年级的课间我埋头假装睡觉,不想和人讲话也不想见人。

但这事闹的不大,那时候大家对善恶、信誉的概念不是很懂,也没有人因此孤立我,是我自己从此封闭了内心。

毕业的时候也没有好好告别,像逃跑一样离开了。

我偷钱,我爸妈好像以为我是很缺钱才这么做,小学以后,他们给我的零花钱瞬间翻倍,也不限制我买东西,经常给我一两百叫我出门去花钱。

钱在我家地位很低。

我爸妈都是为家人花钱完全不心疼的类型,他们自己省钱,却从来不会让我们省,像我上大学,正常就给一千五,我爸妈商量好,给了我两千,说出去亲戚都很惊讶,觉得给太多了。

我在学校独自生活以后,就发现自己花钱如流水,压根不在乎钱怎么花掉的。

其实我家很穷,我爸西十多岁才买了个房子,为了省钱买的还是不吉利的数字西,别人家是独栋别墅,家里人开豪车代步。

但平常在学校吃饭,我比舍友更舍得为吃饭花钱,他们知道我的花费都觉得很讶异。

我舍友都很有钱,不过我不羡慕他们,我爸妈给我的爱比得上任何一个家庭给出的爱。

是这样的。

平常我生活的很舒服,很少关注别人吃多好,穿多漂亮。

我满足于自己的小确幸。

再说了,学的知识多了,我就知道金钱跟幸福的关系不是永远正相关的,在吃饱穿暖,精神需求也满足以后,再多钱也不能带来幸福。

不过我希望我有很多钱可以做强大的屏障,防备家人生病了,我却无能为力,这是我最大的害怕了。

深知我家没钱,我就自动缩小了交朋友的圈子。

朋友讲究门当户对,花费的水平不一致很难聊下去,出去玩就是花钱,更多花的还是冤枉钱,一部分是被店家坑,一部分是友情税。

所以我不想和人建立关系,也为了省钱。

我的钱都花给自己和家人,我们的生活过好了才是真的好。

进入成年期,我爸妈也愿意跟我聊钱的问题了,我才知道原来活着这么花钱,住所、饮食、社交。

要是生孩子,那花钱真的是冲了洪水一样。

我也跟妹妹旅游过,兄弟姐妹之间也会谈钱了。

不过,我们全是一颗真心对家人的,钱在我们之中还引起不了矛盾。

这方面我父母做的特别好。

小学除了偷钱我还偷东西,完全就是把偷当作了游戏。

和朋友去另一个朋友家,桌上有些断掉的粉笔,我顺手就拿起来,收进口袋。

旁边那个男生一脸不赞成,他穿的很贵,教养也好,应该是有钱人家的孩子。

他就捏我的手腕,把我的手抬起来,粉笔在我手心里,他看着我不说话,眼神在劝说,我就无事发生一样,反手把粉笔放在桌上。

我既不羞愧,也不生气。

像前面说的,偷钱在我心里,算不了什么。

一年级的课程简单的要命,我全程神游天外,不动如山。

旁边的小朋友坐不住,凳子像烧热的铁板,他就是那条八爪鱼。

老师大部分都很温柔,只有一两个凶巴巴的。

有个蘑菇头的女生我看着很眼熟。

在某一次放学,我玩得好的几个同学围住了她,我们很凑巧的发现,这个女生衣服下面藏着殴打的痕迹。

我曾经以为是我臆想出来的,那一幕却非常之真实,这个女生被我们看见后匆匆跑开了。

我们没有做什么,跟她一样,被残酷的命运吓住了。

不过这一次,我想给她一些温暖。

下课后我溜达到她座位旁边,蘑菇头女生在纸上写写画画,也不抬头。

我让她同桌走开,我坐下去,心里很踌躇。

座位上贴了名字,她叫黎姿。

我头扭来扭去,试图在班里找到一个交朋友的范例。

黎姿这时很快的看了我一眼,镇定自若,头发从纸面上蜻蜓点水一样掠过。

黎姿说:“你叫林芝对吗。”

我心跳加快。

“你怎么知道?”

黎姿瞳孔很大,简首像猫的眼睛。

她转头看我,说:“青团和我说过你。”

我愣住,呆呆的与她对视。

黎姿勾起一个幅度很小的笑来,“说你很傻,像狗狗一样。”

我心里羊驼跑过去一只又一只。

这是作甚啊!

居然被反调戏了。

我和青团玩的时候,不知道怎么相处,就像养女儿一样,有好吃的就给她,有好玩的就陪她,日常就是跟着她乱跑。

青团也说过她有养一只小狗。

我感觉耳朵烧了起来。

幸好上课铃响起,我一溜烟跑回自己的位置。

放学的时候青团找我一起走,我俩手臂勾在一块儿。

我隐隐觉得有人跟着我,就回头了几次,什么也没发现。

青团跟我说了好多趣事,我就顾不上多想。

我们分开,青团还要往前走一段。

我假装朝通往我家的小路走了几步,然后飞快跑回去,躲在树后,往分岔路口偷看。

青团走的慢吞吞,速度几乎放慢了一倍。

不过几分钟,一道人影就出现在青团身后。

我一眼认出那是黎姿。

他俩一边开玩笑一边走。

原来我才是局外人。

说来惭愧,我二十年了只有一个称得上挚友的朋友。

我把自己保护的很好,和别人相处从来不敞开心扉,交朋友交的很表面。

大家大概也发现了,慢慢会远离我。

这就是我的目的。

我不想和任何人有牵扯,好像是抱着哪一天就死掉的愿望在活着。

社交在我生活中占的比重特别小,我习惯了独来独往。

和别人打交道的时候,我不吝啬我的帮助,希望他们得到想要的以后把我丢在旁边,少来招惹我。

我也是这样向他们寻求帮助的,一报还一报,也会买零食送给他们。

在人际交往上,能保持住相敬如宾的状态,己经尽全力了。

更多时候我觉得自己配不上。

同龄人会哭会闹,相处起来一定很有意思。

而我孤独久了,心无波澜,无法接梗。

我还很讨厌别人拖延我的时间,我是个做事喜欢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的人,没什么耐心等别人。

我的同情心还很有限,做不到和别人共情。

这样分析一通之后,我就放弃了交朋友,各自安好便是晴天。

知道了他俩玩得更好,我就想退出这段友谊。

黎姿本来可以跟青团走完全程的,因为我,只能偷摸摸跟着,然后聊一小段路就要分开,太不值了。

我想着明天一定要坦白。

俗话说得好,计划赶不上变化。

第二次放学,黎姿加入我们了。

黎姿在青团左边,我则在右边。

我额头首冒汗,三人行,必有一人被忽视。

青团把我的手臂勾得紧紧的,跑都跑不掉。

救…救。

我无语望青天。

不过没什么大不了,戴上面具谁都不爱!

情况比我想的好,加入一个人也没减轻青团坚强维持氛围的负担。

一路上青团叽叽喳喳,我礼貌微笑,黎姿则冷冷的插一句话,让青团讲得下去。

老实说,有人结伴走,我就没机会吃辣条了。

这么走了一段时间,我莫名其妙存下了二十多块,对小学生来说是笔巨款。

我兴致勃勃请他俩一起去喝饮料。

好好好,虽然不会讲话,但我可以当大方花钱的冤大头。

我喝汽水,青团喝草莓牛奶,黎姿要了根冰棍。

我们仨坐在路边的长椅上,很舒服的躲在树荫下。

我转头看他们。

两个可爱的萝莉,嘿嘿嘿。

一个像小猫咪,眼神冷酷,表情也冷酷。

一个像小兔子,软糯糯的,白白粉粉。

这大概是我重生以来最幸福的一天。

岁月静好。

聊着天,青团说六一节让我们上她家玩。

我欣然答应。

青团看向黎姿,黎姿一脸为难。

我心里咯噔一下,记起黎姿的伤。

青团马上笑笑,说没事的,黎姿你不想去也可以。

黎姿没接茬,很坚定地说:“我会去。”

青团扑过去抱住她,黎姿把冰棍拿远些,另一只手拍拍青团的背。

我觉得温暖,坐着看他们拥抱。

黎姿却朝我招手。

我又感觉耳朵烧起来了。

黎姿隔着青团握住我的手摇了摇。

我知道这是安慰我的意思。

他俩认识的比我久,玩的也好,青团有时候就会忽视我,但黎姿会记得我。

回去我就翻箱倒柜,想找些好看的衣服到时候穿。

翻出来的衣服简首绝了,我想抠下我的眼睛。

要么紧身到要把人勒死,要么颜色亮到可以做路边的警示牌。

不过我还是努力搭了一身看起来很不错的衣服。

带花边的上衣,配一条牛仔裤。

正在长身体的小朋友真是瘦,我摸着我平坦的腹部,想起上辈子收腹都藏不住的小肚腩,默默笑了。

身体里住着二十岁的灵魂,却会因为期待和朋友的聚会而睡不着。

其实我就是小学生吧…

小说《写初稿要凑字数》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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