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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修仙:从原始社会开始苟

路过地狱 著

其他类型连载

白离穿越到原始社会,获得长生不老之身。这个原始社会太凶残了,人人天生神力,凶兽横行,随时都有可能小命不保。于是,白离决定,从原始社会开始做个苟王!能躺着,绝不站着。只要世界不毁灭,绝不暴露。可漫长岁月后,白离发现:当年他指导的小孩,成了修仙道祖;他放生的小鸟,成了妖皇……

主角:   更新:2022-11-17 1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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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的其他类型小说《长生修仙:从原始社会开始苟》,由网络作家“路过地狱”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白离穿越到原始社会,获得长生不老之身。这个原始社会太凶残了,人人天生神力,凶兽横行,随时都有可能小命不保。于是,白离决定,从原始社会开始做个苟王!能躺着,绝不站着。只要世界不毁灭,绝不暴露。可漫长岁月后,白离发现:当年他指导的小孩,成了修仙道祖;他放生的小鸟,成了妖皇……

《长生修仙:从原始社会开始苟》精彩片段

神州大陆,玄赢部落。

崭新的大土墓前面,一个穿着兽皮的少年正跪地痛哭,嘴里含糊说着听不懂的话。

后边,一群穿着树皮的原始人都被少年给感动了,不少人在偷偷抹泪。

然而,没人知道,少年是在用现代普通话说:

“老爹啊,儿子知道你是被巴山部落的人打死的。巴山部落那么强大,儿子哪里有能力给你报仇啊。儿子恨啊,恨自己无能。”

“亲爹啊,你也算是风光下葬,你就安心去吧。”

“你放心,我一定好好活着,以后绝不会跟人说认识你。”

“你就当我也死了,告辞!”

“这个世界太危险了,长生不老的我,得尽快找地方苟住!”

三天前,白离从现代穿越到这里,成了玄赢部落族长的儿子,黑乌。

因为他出生的时候,族长老爹刚好听到一直黑色的鸟呜呜叫,就起了这个名字。

这里原始社会,人类文明刚刚起步,有较为完善的语言。但伴随的还有,蛮荒猛兽!

这里的人天生神力,尤其是男的,一个比一个强壮,有的甚至能把大象的肚子打穿。

偏偏,黑乌除外!

黑乌天生瘦弱,是整个玄赢部落之中最弱的男子,甚至多数女子都比他强。

要不是因为他老爹是族长,他早就嗝屁。

好在,白离穿越过来之后得到了金手指,长生不老。

别误会,并不是长生不死,而是长生不老,会死!

他除了拥有无尽的寿命之外,跟正常人并没有什么不同。在这凶猛的原始时代,稍有不慎,同样会成为凶兽拉出来的一坨翔!

所以,白离非常坚定,一定要想办法苟起来。

只要活得足够久,熬到文明发展到跟现代社会一样,他就赢了。

苟住,到了现代,肯定能混得风生水起。哪怕直播吹逼,都能赚大钱。

以他对人类历史的了解,这世界正常发展到现代,估摸着也就万年不到。

本来,白离觉得自己作为族长的儿子,在这里玄赢部落苟住应该没问题。

可谁曾想,大腿还没来得及抱住,死了!

他的便宜老爹死得其实并不冤。

身为族长却是个莽汉,见到巴山部落的人打到猎物,就过去抢,还把对方打伤。

结果,打了小的来了一群壮的。

族长老爹还死不认账,不停的放狠话说:敢动他,玄赢部落不会善罢甘休。

巴山部落可是附近最大的部落,而玄赢部落只是一个小部落,这不是找死么?

纯纯炮灰反派,不被打死才怪!

报仇?

别闹,据说巴山部落有人凶猛得连大鳄鱼的嘴巴都能撕烂,他这小身板报什么仇!

再说了,君子报仇,万年不晚。

只要活得足够久,仇人再强大不也得死?

所以,苟住才是皇道。只要苟成老阴比,迟早能在仇人子孙的坟头上蹦迪……

葬礼结束,玄赢部落一群男人围在一起,商定未来。

白离作为族长的儿子,自然躲不掉。

一个高大中年人深沉道:“族长死了,得重新选一个族长,带领我们。我建议,选力气最大的。”

“我反对!以前都是族长的儿子继承,现在也应该是。黑乌虽然跟小呆鸡一样,可他就是族长儿子。再说,只要不打猎,黑乌还是很不错的。”

“族长的事还是放一放,我们该担心巴山部落会不会把我们也都给打死。我提议,明天就去巴山部落讲和……”

一帮人热热闹闹,唯独白离低着头不吭声。

他现在考虑的是,该上哪里去苟。

虽然长生不老,可这个世界太危险,还是得抱大腿。

玄赢部落肯定是待不下去了,指不定明天巴山部落就过来找事。

要不,到巴山部落?

打不过就加入?

巴山部落是附近最强大的部落,应该没人会在意他这个小呆鸡。先苟个十年八年,等巴山部落出什么状况再跑路,换个大腿。

而且听说巴山部落文明发展先进,已经有人总结打斗经验,很可能就是以后的武功或者修炼功法。

想到这,白离豁然站起,用古语大声道:“我不做族长。”

一道道目光顿时落到他身上,眼神都很怪。有同情,有惋惜,也有嘲讽。

白离一副愤恨的样子:“他们巴山部落太过分了,我一定要讨回公道。”

“明天,我一个人去巴山部落,一定要他们给个交代”

“至于族长,我推荐最强大的人……”

多年后,在场的人回忆起这天的事,无不感慨:永远也忘不了,族长被打死,英勇的黑乌说要去会会他们,却再也没人见过黑乌……

第二天,晨阳普照。

少族长要一个人前去巴山部落给族长讨回公道,这事昨晚就已经传遍了整个玄赢部落。

全族都被少族长的英勇给震惊了,以往他们都觉得,他是个软弱的小呆鸡。

于是大早上,全族的人都来送白离。不仅给了他最好的兽皮和干肉都给他,甚至还说等他回来之后,就让他当族长。

面对玄赢部落的热情,白离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此刻他换了新兽皮做衣裳,后背上背着一大坨干肉。

回头看着熟悉而又陌生的一群原始人,白离面露不舍的跟他们挥手道别:“你们都回去吧,放心,我一定会讨回公道,绝不会让巴山部落好过。”

“少族长,你可一定要回来,我们还等着你当族长,带领我们玄赢部落呢。”

“是啊少族长,等你回来,我就让我女儿塔林跟你交配……”

白离满脸感动的挥手,好一会恋恋不舍的转身。

转身之后,白离却是重重吐了口气,低声咕噜:“当个屁族长,我才不要。我要到巴山部落苟着,最好能苟个三五百年。到时候,这个部落还存不存在,谁知道!”

“呵,女人,还想跟我交配!长生不老的我,岂能被女人困住。跟女人在一起一时爽,当苟王是一直爽……”

不是白离没良心,不管玄赢部落死活。而是白离知道,历史的发展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

就算他是现代穿越来的,有一些超前的记忆,却也未必能带领玄赢部落往更好的方向发展。

别到时候,没带领走向辉煌,反倒走向毁灭,那得多尴尬……

从玄赢部落到巴山部落,需要翻过两座山,中间还有一片原始森林。

白离进了原始森林就变得谨慎起来,这地方经常有凶兽出没。

正走着,前边树林传来咔嚓声响,白离立即躲到一棵大树后面。

嘭嘭嘭……

地面颤动,树木都给震得摇晃。

兽潮?

地震?

不会要来个大灾变吧?

白离打了个哆嗦,小心翼翼从大树后面冒头偷看。

对面,一大群野牛正狂奔过来!

离谱的是,每一头野牛后背上都有个人。有男有女,每个人手里都拿着长长的木棍。

好家伙,疯狂原始人!

而且看样子已经形成一个小军队,这是要去打仗的节奏。

等等!

白离脑海顿时冒起一个不祥的预感,背后一阵发冷。

他们该不会是巴山部落的人,要去灭了玄赢部落吧?!


还没等白离来得及多想,一群野牛已经飞奔过来。白离背靠着树干,紧张得大气不敢喘。

野牛嘭嘭跑过去,带着一阵冷风,差点没把白离给带走。

白离本以为没人会注意到他,可是很快就有一头野牛停在他旁边,锋利的木棍直指他的脑袋。

“你是谁?!”

白离抬头一看,牛背上居然是个女人……不,应该是女孩。

比他还年轻,裹着兽皮,发育得那是相当壮硕,手臂比他的小腿还要大,胸肌也相当发达,活脱脱就是十冷哪吒再现。

不过她长得其实挺好看,虽然脸上涂抹了树脂遮掩面容,却还是看出面容轮廓很俊美。就是身材实在是,壮硕!

见白离不说话,女孩把木棍尖端抵在他的脖子下面,大叫着:“这里有个人。”

已经跑过去的那些人纷纷掉头回来,很快一群人便把白离被包围起来。

女孩再次问道:“你是不是玄赢部落的人?”

此时想躲或者想隐瞒已经不可能,于是,白离紧张的说道:“我是玄赢部落族长的儿子。我爹被巴山部落打死了,他们嫌弃我不能打猎,就把我赶出来了。”

白离看准了女孩天性心软,而且他说话半真半假,很容易让人信服。

果然,女孩顿时面露同情的审视着,确认白离真的很呆鸡,她便转头跟一个粗犷中年人说着什么。

过了一会,女孩再次转过头来,语气缓和许多:“你不用怕,我是巴山部落族长的女儿甘香。你爹确实是被我们巴山部落杀死的,我们这次过来,就是想跟你们玄赢部落谈谈这件事。”

白离心头咯噔一下,坏事了!

便宜老爹啊,你可真是造孽,人死了,还要搭上整个玄赢部落。

咋办,要不别管了,想办法自己跑?

可玄赢部落毕竟是身体本尊的出生地,这样见死不救也太造孽了,搞不好遭雷劈。

于是,白离咬着牙道:“你们杀了我爹,还要灭了我全族,未免太过分了!”

甘香反倒面露怪异:“谁说我们要灭你全族的?”

不是去灭了玄赢部落,为什么带这么多人?

白离很是奇怪:“那你们去玄赢部落干什么?”

甘香斜了一眼,理所当然解释:“当然是给你们玄赢部落道歉啦。我们的人杀了你爹,你爹是族长,这事本来就是我们巴山部落做得不对。”

额……

白离傻眼了,怎么跟预想的不太一样,原始人这么讲礼貌吗?

甘香又道:“他们也太过分了,怎么能因为你爹死了就把你赶出来。走,我带你回去,替你讨回公道。”

“啊,不用不用。”白离赶忙摇头。

白离脑子灵光一闪,既然在这碰上,正好忽悠他们收留。

于是,白离面露苦涩:“我已经被赶出来,不想再回去了。就算你们带我回去,以后他们也瞧不起我。我已经想好了,我爹死了,我孤零零一人四处流浪。”

说话间,白离一副可怜巴巴的叹息,伤心得跟真死了爹……不对,他是真死爹了。

甘香到底是女孩子,瞬间就被勾起同情心:“你长得这么小,去流浪会死的。”

白离一副释然的耸肩,挤出勉强的笑容:“没事,反正迟早都要死。我一个人,走到哪算哪。如果被凶兽吃了,反而不用收尸,呵呵……”

说得相当心酸,甘香的眼睛都红了,侧头冲着粗犷中年人道:“大叔叔,要不然让他跟我们回巴山部落吧?”

“这……”粗犷中年人满是迟疑。

甘香不依不挠:“大叔叔,他爹本来就是我们部落杀死的。现在他被赶出来,我们应该照顾他,总不能让他被凶兽吃了。让他跟我们回去,我想我爹不会反对的。我们部落那么大,不至于养不活他。”

白离听着暗喜,这女娃,真好忽悠!

看到粗犷中年人还是犹豫不决,白离又露出死丧表情,偏偏又挤出笑容:“还是算了,我一个人到处漂泊,能过一天算一天吧。”

“那怎么行?”甘香的同情心爆棚,“是我们的人杀死你爹,要不然你也不会被赶出来。而且你长得这么瘦,一晚上就被吃掉。”

“哎呀,就这么定了,你跟我们回巴山部落。至于玄赢部落,既然他们已经把你赶出来,我们也没必要再去了,走,我带你去。”

甘香强行把白离拉上牛背,带着他往回走。

粗犷中年人很是无奈,这傻妞别不是被人骗了。

转念他又想,就那小子的呆鸡身材,也不会对巴山部落有什么威胁,先带回去再说……

野牛狂奔,白离坐在甘香的后面。因为颠簸,白离不时撞到甘香的后背。

硬邦邦,感觉她浑身肌肉!

当然,对于这个壮硕的丫头,白离打心底还是感激。没有她这么好忽悠的丫头,他还不一定能进巴山部落。

与此同时,白离也惊叹于巴山部落的先进发展。

巴山部落已经懂得驯服野牛当座机,而玄赢部落就懂得杀野牛,这就是区别。

按照这个趋势,恐怕巴山部落很快就进入奴隶时代,甚至很可能进入到皇朝社会。

这让白离又有些担忧起来,当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出现内乱。尤其是关系到权势争斗,甚至会导致整个部落消亡。

就算他长生不老,一旦陷入部落内斗,也可能会被杀死,他可不想当炮灰。

算了算了,实在不行,苟个三十五年就换地方,反正长生不老。

没多久,白离便见到平原上的巴山部落了。

确实不是玄赢部落能比的,光是房屋数量都不是一个量级。

真正让白离感到震惊的是,巴山部落外边居然已经开始有农田!

我嘞个乖乖,已经进入农耕时代了?

巴山部落,果然是一棵大树!

大树底下好乘凉,苟个一两百年,绝对不成问题!

不过随着野牛进入部落,白离突然感觉到一阵阵敌意。他认真观察,是部落里那些青年看到他在甘香后背上,心生妒忌。

白离心里一阵警醒:差点忘了,甘香是族长的女儿,在巴山部落肯定有很多追求者。

看来,自己不能跟甘香走得太紧,免得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白离坚定地认为,女人,只会阻碍他当苟王!


巴山部落,族长家门外,白离被一群人包围着,指指点点。

“他长得也太瘦了,跟小孩子一样,这样的男人怎么打猎啊?”

“是啊,听说他爹是玄赢部落的族长,怎么会生出这样的小呆鸡?”

“我早说了,玄赢部落弱得很,我们完全可以把他们灭了……”

白离并不觉得尴尬,他深知,要想当苟王,就得有强大的心理素质。

要是连这点嘲讽都受不了,还怎么苟?

白离不停的四处张望,打量着周围每一个人,以及巴山部落的建筑。

不得不说,这巴山部落真的比玄赢部落先进太多,他们已经开始步入农耕时代,而且还学会了使用木头造房子。在玄赢部落,房子只是用草堆起来,而这里的房子已经有主梁结构。

而且巴山部落的人是已经不仅仅是穿兽皮,他们开始学会用其他东西搭配兽皮制作衣服。虽然工艺上很粗糙,却已经是很大的进步。

白离想,如果这时候让巴山部落发现青铜或者其他更有利的工具,相信文明会迅速发展。

一旦农耕趋向成熟,必然会进入奴隶社会。到那时候,社会矛盾会加剧,必然出现战争。

战争,是文明进步的最好催化剂!

没多久,甘香从木屋出来了,一副气呼呼的样子。

白离心头一紧,低声问道:“你爹不给我留下?”

甘香气呼呼道:“我让我爹安排你跟我一起去打猎,他就是不愿意,他说你太弱了。这有什么嘛,打猎又不一定要很强壮,有脑就行。”

白离冷汗直冒:“不不,我不会打猎,还是算了。”

开玩笑,就他这身板去打猎,野牛就能把他颠簸散架。

甘香略带失望的叹道:“我爹说,让你去牛场负责喂牛。平常我们打猎回来,你就帮我们搬运猎物就行。”

白离刚要答应,可他突然打了个激灵。

不行,步入农耕社会,牛是最重要的工具,没有之一!

他们不仅要骑着牛去涉猎,还要用牛来做农耕。

看牛,这是非常重要的工作,跟他的苟道理念不相符!

如此一想,白离硬着头皮:“我能不能不去牛场?”

甘香惊喜的笑起来:“那我带你去打猎……”

“我的意思是,不打猎,不去牛场,还有什么可以选的吗?”白离尴尬的接过话。

甘香的笑容顿时凝固,转而变成生气的样子:“你身为男人,怎么能这么软……我才懒得管你。东大叔,你管他。”

说完,甘香气呼呼的走了。她还想着让白离去涉猎威风威风,也好让所有人都知道,打猎不一定非要很强壮。谁知道,白离竟然自己退缩。

真是没用的呆鸡男人!

一群人看到甘香被气走,纷纷笑起来,对白离更是充满了鄙夷。

白离反倒暗喜,正愁着怎么跟甘香保持距离,没想到随便一句话就够。

红颜祸水!

那个叫东大叔的高高瘦瘦中年人走过来,同样是充满嫌弃的瞟着白离,道:“你要留在我们部落也可以,必须得干活,你能做什么?”

白离尴尬挠头:“凡是力气大的,我都干不了。”

东大叔翻白眼鄙视:“行吧,你以后跟老人小孩一起去采集。”

白离大喜,这可是好差事。跟老人小孩一起混,多爽!

然而,周围一群人却肆无忌惮大笑起来,连女人都露出鄙夷。

在巴山部落,所有人都有明确的分工,最威武的工作自然是打猎。打猎一般由部落里最强壮、最有经验的男人分担,所以像甘香这样能去打猎的女人自然会格外瞩目。

再然后是宰杀,处理猎物。这一般也由男人来做,不过也有不少女人可以承担,也都颇受敬仰。

而后是牛场,牛是这个时期最重要的工具,养牛自然也是重中之重。除了养牛,巴山部落还开始发展畜牧业,养了其他的动物,几乎都是女人负责。

最次的就是采集,而采集也分好多种。采集木头石头做兵器的,要好一些;采集野菜和其他东西的,则被认为无关紧要,一般由老人和小孩承担。

如今白离被安排到给老人小孩一起,那不就说明,他连一般的女人都比不上,丢人!

白离可不觉得丢人,因为他知道,就算他什么都不敢,一样会有吃的。

以白离了解的历史,这个时期应该算是新石器时代的中后期。生产已经有较大发展,社会由母系社会彻底转向父系社会,女子掌权变成男子掌权,但依然是公有制社会。

公有制原始社会就这点好,整个部落都是平均分配。打猎和采集回来的东西,经过整合之后再平均分配,尽可能保证每个人都不会饿死。

能浑水摸鱼,为啥要努力?

能躺着,干嘛要站着!

东大叔带着白离离开族长家,朝着巴山部落的后边走去。

一边走,东大叔一边给白离介绍巴山部落的情况,基本都在白离的预想之内。

开始种地,开始有畜牧业,也开始学会用兽皮之外的东西来制作衣服,也开始学会用泥巴制作各种物件。

巴山部落后面有一片空地,此时空地上有一帮人在集结。

此时一帮人笔直的站着,前边有个人在说话。因为隔得远,白离没听到说什么。

按捺不住好奇,白离问道:“东大叔,他们在干什么?”

“在训练。”东大叔很随意的回答,“想要成为好的猎人,就必须经过长期的训练。”

白离却惊了,居然已经开始懂得集体训练?!

更让白离吃惊的是,那些人居然开始打拳了!

尽管动作没有现代的军拳那么没关,动作也参差不齐,可已经有军队操练的影子。

白离忍不住停下脚步,东大叔则以为他在羡慕,鄙夷斜眼:“不用看了,你这辈子没机会去训练。那些都是我们部落最厉害的年轻人,将来可是要称为猎人的。”

白离没理会他,死死盯着操练的那些人。

他突然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现在还是原始社会,如果自己开始练武术,练个一万年,能不能成仙?

这想法让白离心底顿时激动了,前世他从小就在武侠片浸泡中长大,也懂得五禽戏和太极拳。

如果真能把武术苟成仙侠,那他就是开山道祖!


因为白离是外来人,而巴山部落依然是氏族群居,部落里没他的房屋。

好在,靠近操练场有一座老旧的木屋,虽然破败,却还是能住。

东大叔把白离带到老木屋之后,又给白离说了一些,无非是交代白离要什么时候去采集,什么时候去领吃的。没多久,东大叔就走了。

白离也没顾得打理老木屋,跑到操练场旁,继续看着那些操练的猎人。

越看白离越发肯定,武术修行之路,是有搞头的。

反正自己长生不老,只要苟住不死,研究个上万年,就算不能研究成修仙,也能搞成武术巅峰!

想到就干!

白离回到老木屋,简单收拾,随后开始静坐,思考怎么习武。

太极他是会的,大学时期要考太极,他学过。

五禽戏则是小时候爷爷教的,还有一些军拳。

最麻烦的还是经脉之类的,什么任督二脉,什么丹田,他压根就不了解。

不过白离也不气馁,反正有时间,哪怕一年认识一个脉络,可行性也不小。

那就先打拳,然后慢慢研究经脉。

就这么定了,从武术开始苟!

转眼五天过去。

白天,白离跟老人和小孩去采集野菜和一些生活用的草木。

因为那些老人和小孩不怎么瞧得上白离,白离便有意的跟他们拉开距离,只是在回来的时候跟他们汇合。

到傍晚的时候就去族长家门口领第二天的食物。

晚上,等到部落安静下来,白离就偷偷跑到操练场练拳。

日子倒也还算惬意,只可惜好景不长。

第六天的时候,白离就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尽管巴山部落每天打到的猎物不少,可巴山部落人太多了,每天能分到的食物都不够吃。

他身材瘦弱,出去采集的时候偶尔会偷吃野果,正常情况下是足够维持生活的。可是,他晚上要练拳,就得多吃,发的食物就不够了。

食物,果然是头等大事!

得想个办法填饱肚子,要不然哪里有力气习武。

白离现在没能力打猎,而就算他一天采集到的野果再多,平均分之后,到他手的也不会增加多少。

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办法:偷偷加餐!

晚上,他要偷偷跑出去采集野菜野果。

虽然这个办法有点不道德,毕竟是共产社会,采集到的东西应该上交然后平均分配。可现在,白离真没什么好办法。

不过在原始社会,晚上出门可是非常危险的,随时可能碰到凶兽。

为了做准备,白离开始打磨工具。

此时还没有青铜和铁器,只能靠石头,木头。

就这样,又花了五天时间,白离终于把工具偷偷做好了。

一把锋利的石头长矛!

顶端是石头打磨而成,锋利无比,还有个倒钩。下边是木头,圆润而又趁手,整长约两米。

安全起见,白离还做了很多木头小匕首,也都把尖端磨得锋利。

这天,天黑之后没多久,白离就出发了。

巴山部落实在一个大盆地中间,距离山林有一定的距离。

不过因为没有开荒,到处都是茂密的树林和草丛。

白天的时候,白离跟那些老人孩子就是到树林里面找野菜野果,但不会离部落太远。

白离现在并不打算进入树林,只是在树林外的草丛寻找。一来,树林里容易遇到危险;二来,树林里太黑,就算有吃的也看不到。

实际上,这个世界的物产很丰富,野果也非常多。但是,能不能吃是一个很大问题。

在原始社会,找食物多数是靠经验,一般都会找一些口口相传的吃了不会死的。没吃过的,坚决不敢碰。

许久,白离摸索到一棵树下面。借着月色可以看得到,树上挂满了果子。

果子很大,看起来很像大番石榴。

白离用长矛将一个果子勾下来,果子沉甸甸的,也不知道能不能吃。

白离用木匕首把果子打开,香味扑鼻,确实很像是番石榴。里面都是果肉,种子并不多。

但是,这种果子并不在白天的采集名单里。

这让白离犯难了,万一有毒,在这个世界可没有医生,吃下去就是嗝屁!

犹豫许久,白离还是狠下心:神农都能尝百草,自己也能吃百果!

于是,白离拿起果肉,小心翼翼吃了两口。

软糯甘甜,口感像榴莲但有番石榴的香味……

只是很快白离就感觉喉咙发热,让他吓尿了。

完了完了,真的有毒,要死了!

更让白离心慌的是,这股火热从喉咙开始往下沉,慢慢的转移到他的腹部。很快他便感觉腹部一阵火热,倒不是说特别难受,其实还有点爽,可这反应太吓人了。

白离心凉的左右张望,爬到了一处茂密的草丛里躺着。

死在草丛里,好歹不会那么快发臭!

躺在草丛的时候,白离正好看到有一只小老鼠跑出来,把他刚才吃的果子吃了几口。然后,那小老鼠竟然当场抽搐,嗝屁了。

这果子的毒性,真猛!

这让白离心里拔凉拔凉的,干脆躺平在草丛里,尽可能选个好姿势,免得尸体被发现的时候太丑陋。

哭瞎啊,还想当苟王,谁知道还没开始就被毒死了。

然而,好久好久,他都没感觉要死。反倒是整个身体暖洋洋的,格外舒服,有种吃了仙果的感觉。

咿,不太对啊,老鼠吃了都死,为什么自己吃了反而没事?

白离不信邪,从草丛里爬出来又吃了几口果子。还是有火热的感觉,只是现在白离不心慌了,就感觉很爽。

而且,吃了这个果子之后,他瞬间感觉浑身充满力量。总觉得,这果不是有毒,而是有灵气。

可地上的老鼠确实是死了,透透的。

白离突然想到,难道是因为自己的身体特殊?

长生不老,附带百毒不侵的能力?

为了验证果子真的有毒,白离又四处寻找。借着月光,他抓了几只外形怪异的小虫子,还有一只小老鼠,给它们强行塞果子吃。

果然,所有的虫子和老鼠吃了果子就马上抽搐然后死亡。

神了,这果子真有毒!

难道,自己真是百毒不侵,甚至可以把毒性转化成力量?

可惜,白离现在还不懂修炼,他无从验证体内的火热就是某种力量。

不过可以断定的是,这果子他是能吃的,就足够了……


转眼白离来到巴山部落已经一个月。

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验证,白离已经基本肯定,他就是百毒不侵!

他试吃了好几种其他人都不敢吃的果子,他都没事。而他把果子给其他动物吃的时候,那些动物都死掉。

有一次,他因为在底下挖坑藏果子,有几只老鼠正好挖洞然后偷吃,直接就死在洞里了。

还有一次,在采集野果的时候,白离被部落里认为最恶毒的黄毒蛇咬了,可他一点事都没有。

这让白离很高兴,有了百毒不侵的身体,他就可以随便吃,再也不用担心食物的问题了。

而这段时间白离一直偷偷练拳,他的身体变得强装很多。当然,跟高大威猛的巴山部落人比起来,他依然是小呆鸡。

这天,白离一如既往地去采集野菜,也一如既往的浑水摸鱼。

他惬意的躺在草地上,嘴里叼着一根草,号不自在。

“白哥。”远处传来一个孩子急切的叫喊。

白离侧头望去,是个十岁左右的男孩,白离叫他小七。这一个月来,白离跟孩子们混得不错,尤其是这个小七。

老七慌慌张张的跑过来,指着树林方向:“白哥,老同木死了。”

白离大惊,老同木是他们采集队的领队,年纪其实不是很大,四十左右。不过老同木当猎人的时候受过伤,走路一瘸一拐的。

“怎么死的?”白离跟老七一块跑过去。

老七一边跑一边解释:“被蛇咬了,直接就倒下了。”

跑进森林,一群老人和孩子围着。

白离挤过人群,老同木躺在地上,脸色已经很苍白。旁边蹲着几个人,却不知道该做什么。

白离先是摸了一下他的脖子,脉搏跳动已经非常薄弱,已经是出气多于进气了。

再看老同木的脚,毒蛇咬到了他的左边脚踝,整个左小腿都已经发黑。显然,毒性已经进入心肺。

如果是在现代,有毒蛇血清,这种还能抢救。可现在是原始社会,白离又不懂医术,怎么救?

白离暗叹,低声道:“已经没得救了。”

一帮老人不由叹息起来,没人说话。

看着已经快断气的老同木,白离脑海忽然冒出一个想法:既然自己百毒不侵,那自己的血液是不是也可以解毒?

只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不好直接给老同木喂血。

白离脑子灵光一闪,抬头道:“你们赶紧回部落,顺便求救。我在这守着,可能还有救。带孩子们先回去,这里太危险了。”

老人们一听,赶紧把孩子带回部落,老七也飞快跑回去叫人。

趁着所有人都离开,白离咬破自己的手指,将鲜血挤入老同木的嘴里。这是最后的希望,能不能成,他也不知道。

挤了一些鲜血之后,白离便含住自己的手指,然后静静地观察老同木的情况。

神奇的是,老同木的脸色竟然真的开始好转,没那么苍白了。

白离欣喜若狂,伸手按在老同木的脖子。果然,脉搏又恢复活力了。

自己的血果然有解毒的功效!

神了!

长生不老,百毒不侵,甚至血液能解毒,这身体真变态!

很快白离又冷静下来,这么变态的能力一定不能让外人知道。现在可是原始社会,如果让那些人知道自己的身体这么夸张,他们要么把自己当成异类排斥,要么把自己当成宝贝囚禁起来!

又过了好一会,有三个人骑着野牛过来了,见到老同木没死,他们也没多想便把人放到牛背上,带回去了。

白离一个人走回去,他也开始考虑一个问题,安全!

不只是他的个人安全问题,还有整个巴山部落的安全。不说别的,就一起采集的人,多少是有点感情的,白离可不希望每天都出现老同木这种情况。

再怎么说,他现在也算是吃巴山部落的,住巴山部落的,总不能真什么贡献都没有。

当然,白离也清楚,贡献不能太大,要不然他以后想苟都难。而且,贡献过大,超越这个时代,很可能会导致科技树崩坏,人类发展方向改变。

所以,分寸必须得拿捏好。

眼下是个好时机,从最基础的开始做改变,首先让这里的人穿鞋!

一直到现在,白离自己也始终光着脚。其实很不舒服,经常会被草木刺得破皮。

这也是白离不怎么喜欢采集的原因,每次出来,双脚都被草木割得伤痕累累,难受。

他一直想找个时机“发明”鞋子,如今趁着老同木出事,可算逮到机会了。

白离在路边拔了一些草,一边走一边编草鞋。

等他回到巴山部落的时候,正好编制了一双简单的草鞋。有点像是长筒靴,刚好能把脚踝保护起来。

白离穿着草鞋进入部落,此时好多人正聚集在族长家门口,议论纷纷。

看到白离脚下带着草,好多人顿时笑了。

正好甘香从家里出来,同样看到白离怪异的装束,顿时一脸鄙视:“你脚下是什么?”

白离得意的指着自己的脚,道:“我刚在路上想到的,如果我们把草或者其他东西包在脚下,我们就不会踩到锋利的石头,而且毒蛇也不会一下子咬到我们的脚。”

这话一出,甘香顿时愣了,其他人的嘲笑也顿时凝固。

甘香慌忙蹲下来,毫无顾忌的摸着白离的草鞋子,两眼发亮:“对啊,只要把脚包起来,不就咬不到了?”

白离故作傲娇的昂着头:“我管这个叫鞋子。等以后我们有多余的兽皮,到天冷了还可以保暖。”

甘香本来很兴奋的,可看到白离那臭屁的样子,她又有点生气,不理他,转而跑进屋子里。

白离得意洋洋的昂着头,大摇大摆走了。

后面一群人立即议论纷纷起来。

“这小呆鸡真是,别的本事没有,脑子还有点。”

“你还别说,他这个办法真不错,尤其是去采集的时候,穿上他说的这个鞋子,可以省很多事。”

“有什么用,他一天到晚没采集到几个果子,就靠我们养着。我早说了,当初就不该留这种人在我们部落……”

听到他们的议论,白离反倒松了口气,就要这样的结果。

可不能让他们觉得自己是天才,要不然以后还怎么苟?


转眼又够了半个月,日子依旧惬意。

自从上次白离“发明”了鞋子之后,整个巴山部落开始流行穿鞋子,甚至有女人开始装饰她们的鞋子。不过大多还是用草编织成鞋子,兽皮太稀少了。

有了鞋子之后,采集工作就安全多了。尤其是最近几天,采集队伍得到的野果野菜逐渐增加,让部落里的人都另眼相看。

当然,很少有人会把功劳记在白离身上,因为白离始终一副好吃懒做的样子。

有时候,他甚至会空手而归。大早上跟采集队一块上山,然后躺在草地上睡,等傍晚时候就两手空空归来。

部落里的人对他可真是充满了怨念,只是碍于他是甘香带过来的,而且都知道巴山部落弄死了他爹,也就没敢直言。

只有小七知道,每天早上出发的路上,白离都会偷偷告诉小七,哪里有好果子,然后小七带着采集队过去,而白离自己偷闲。

实际上,这段时间白离晚上都不怎么睡,不是练拳就是出去偷偷采野果。

经过这段时间的锻造,他的身体已经变得强壮许多。而为了不让人看到他的身材变化,他还用草做了衣裳盖住自己的身体。

当然,跟巴山部落里强壮的男人们相比,白离依然是个小呆鸡。

这天,白离一如既往地偷懒,满是惬意的躺在草地上闭目养神。

白离现在非常怀疑,这个原始社会跟地球的原始社会不一样。这里的人强壮得离奇,而这里的果子确实有不可思议的功效。

这段时间他不断地练拳,即便对经脉一无所知,他也隐隐感觉下腹丹田位置隐隐发热,很可能是在凝聚传说中的内力。

很有可能,这个世界是仙侠世界的原始社会。这里充满灵气,这里的果子都有匪夷所思的功效,只是他们都不知道。

当然,这些白离现在是没办法验证的。他现在在思考的是,怎么样才能创造出武学。

天天都打拳,太枯燥了,总得搞出点花样。

“驾,驾!”

远处忽然传来叫喊,伴随的还有地面震动。

白离惊醒过来,抬头望去,正好看到甘香他们骑着野牛从树林出来。他们正在追赶一头野猪。

嗯,是野猪没错,只是这野猪的个头比野牛大了好几倍!

足足有三米高,两个獠牙堪比猛犸象!

白离直接傻了,这就是凶兽吗?

我滴乖乖,一个人都不够它塞牙缝!

此时野猪身上已经扎满了许多木头,身上还被绳子绑住,可它依然冲撞凶猛。很显然,甘香他们低估了这野猪的威力,设下的陷阱杀伤力不够。

一群精壮男子外加甘香这爆棚女人,骑着野牛围着野猪攻击,场面颇为壮观。

让白离震惊的是,甘香他们似乎会飞!

有人从牛背上翻腾起来,奋勇跳到了三米高的野猪后背上。同时还有两个人抓住野猪上面的绳子,跟着野猪一块飞奔。

他们每个人都强壮得离谱,可每个人的动作都非常灵活。虽说不至于飞天遁地,却也跟武侠片里那样飞檐走壁!

白离看得目瞪口呆,这是他头一次看到涉猎现场,真没想到如此夸张。

这里的人绝对是天生神力,这个世界也绝对是拥有灵气!

白离顿时激动了,不由得起身眺望。

远处,甘香等人依然在努力征服野猪,场面依然壮观。

白离看得热血沸腾,恨不得冲过去帮忙。

这个世界的未来绝对是修仙世界,这些人太特么彪了!

轰!

野猪终于摔倒了,一帮人奋勇的把它的脑袋按在地上。不过,野猪力气非常大,即便伤痕累累,依然能再次重开束缚。

这次,野猪竟然朝着白离这边冲过来!

握草!

白离吓得屁滚尿流,撒腿就跑。

那野猪跑得凶猛,甘香等人在后边追。而前边,白离拼尽了吃奶的力气,愣是没能拉开距离。

白离一边跑一边回头,看到野猪紧追自己,吓得脸都绿了。

大哥,是他们要杀你,追我干啥!

后边甘香等人也都傻了,一边追一边大喊大叫。

白离听得到他们的叫喊,他也想闪开啊,可野猪速度实在太快,转眼就到他身后,哪里有机会闪!

白离只觉得后背凉飕飕的,眼看自己跑不掉。他脑子一机灵,双手从腰间拔出木匕首,然后对冲过来的野猪一个滑铲……

呼!

一阵冷风从白离的头顶划过,白离心凉的闭上双眼,双手则是奋力往上捅。

木匕首刺中野猪的脖子,白离被野猪带动顺着地面滑行一段,之后便被野猪甩飞到草丛里边。

翻滚了几圈,白离差点没吐血。不过确认自己没被踩死,他又一阵庆幸。

再抬头,却见甘香等人已经再次扑向野猪。

甘香高高跃起,然后一个大拳头凶狠砸在野猪的头顶。

嘭!

低沉的闷响,白离直接呆了,下巴差点没掉到地上。

野猪那庞大的脑袋被砸得裂开,鲜血很快渗透出来。

但更让白离感到震惊的是,甘香一个面容挺卡哇伊的女人竟然,一拳把野猪的头打爆了!

我滴妈呀,不愧是十冷哪吒再现!

野猪彻底放弃挣扎,甘香等人也松了口气。

白离站在草丛里,依然目瞪口呆。

甘香走过来,见到他呆呆的样子,关心道:“你没事吧?”

白离木然摇头,跟拨浪鼓似的。他的脑仁嗡嗡的,脑海里只有她打爆野猪脑袋的画面。

太残暴了!

清纯的小脸蛋,壮硕的身材,一拳把庞大的野猪打爆……

这绝不仅仅是天生神力,他们一定是得到了长期的灵气洗涤,所以才会有这么强大的力量。

这是修仙前兆,绝对不会有错!

见白离一直没动,甘香顿时充满嫌弃,过来一把揪住白离的衣领,跟拎小鸡似的把白离提起来,走向野猪。

白离回了神,挣扎道:“哎呀,你干嘛?”

甘香横着眼:“你也太小了,算什么男人。大叔叔,让他喝第一口血,相信他以后也能成为猎人。”

走到野猪旁边,甘香也不管白离乐不乐意,直接把他的头按在正在流血的野猪伤口上。

鲜血糊了白离一脸,白离倒是不想喝,可嘴巴就是不受控制的张开,而鲜血也疯狂的涌入他的嘴里。

恶心,又窒息!

好一会,甘香才把白离拉出来,白离坐在旁边大口大口喘息,头上脸上全都是血。

旁边一群壮硕男人甚至充满了羡慕,一个男子说道:“这么好的凶兽,让你喝第一口血真是浪费。”

甘香昂着头:“喝了凶兽的第一口血,你就能获得猎人的力量了。以后胆子大一点,跟我们一起去打猎……哎小呆鸡,你别跑啊。”

没等他们把话说完,白离突然蹦起,撒腿就跑……


“修仙,一定是修仙。妈耶,他们都还是原始人,还不懂怎么修炼。如果我能抢在他们之前懂得修炼,那我不就是道祖?”

“苟个十万年,就算老子修仙天赋再差,也能成一方大佬。”

“现在是原始社会,很可能还没到洪荒时代。如果我能在洪荒开启之前拥有超强的实力,什么鸿钧,随便就能捏死。”

“哇嘎嘎,我要成仙了……”

白离一边朝着山野跑,一边兴奋的呢喃。

喝了野猪的鲜血之后,他顿时感觉体内热血沸腾,整个人充满了力量。

这让白离非常坚定自己的猜想:现在是修仙世界的原始时代!

也许下一个时代就是洪荒时代!

那野猪的血一定是蕴含强大的灵气,喝了之后就能拥有强大的力量。这里的人之所以这么强装而又天生神力,就是因为长期吃这种蕴含灵气的肉。

当然,为什么这身体本尊不行,他就不知道了。

反正白离现在很确定,自己体内的火热就是灵气。他得找个地方静坐,看看能不能消化这股灵气,最好能转化成真气。

白离的脚下带了风,连着跑了两个山头,爬到一颗大树上坐下。

呼呼……

白离做了深呼吸,强行让自己保持冷静。随后,开始静下心,想办法吸收体内的灵气。

只是,他对经脉一无所知,根本不懂所谓运功。

思来想去,白离能做的就是尽最大可能的静下心,让自己的心神往下沉。他看过很多小说,所谓气沉丹田应该是这么做的。

还别说,一心一意的只想着自己的身体,心无杂念的情况下,还真感觉体内所有的火热都朝着下腹丹田位置聚集。

这让白离狂喜不已,这么搞下去,迟早能整出修仙金丹!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等到夕阳西下,白离才睁开眼。站在树上眺望远方,白离憋不住兴奋地呼啸了一声。

修仙,太他妈爽了!

老子要苟,苟到洪荒,苟到修仙界出现飞升,甚至苟到修仙界彻底成熟!

只要苟的时间足够长,老子就是天道!

过了好一会,白离又开始冷静下来,思考着下一步该怎么做。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凶兽是蕴含灵气的,很可能越凶猛的凶兽,灵气越强,甚至可能有内丹。

但是,想要通过猎杀凶兽提升实力,显然不太现实。一来,他没这个能力;二来,就算他跟着甘香他们一起去打猎喝到凶兽鲜血,这身体也不可能吸收得了那么多。

所以关于凶兽的血,应该是隔一段时间喝一次就行,太频繁指不定适得其反。

其次,得开始整合自己所有的知识,想尽一切办法修炼。

眼下对经脉还不了解,那就慢慢摸索,但体术方面得先加强。修仙,没有强大到体魄是不行的,武学是修仙的基础。

所以,光靠打拳还不行,还得加强对身体的锻造。

看来,以后白天也不能闲着了。

只是毕竟是采集队的,长期采集不到东西,部落里的人多少会有怨言。得时不时想办法给部落做点贡献,确保部落能一直给他提供吃的。

其实白离有一种冲动:放开手把巴山部落打造成最先进的原始部落。

只不过这股冲动很快就消失了,一旦放开手,他就别想苟。

如今天道指不定还没成型,他要是放手胡来,到时候指不定要一个人承担天道惩罚。

再说了,巴山部落里的人未必相信他。就算现在相信,等以后整个部落实力提升,人心肯定也会改变。

苟,必须继续苟。

偶尔给巴山部落做出一点贡献,确保不被赶走不被怀疑,就足够了。

明确方向,白离开始思考,要给部落做什么贡献。

之前是“发明”鞋子,但今天的事之后,部落里的人肯定会嘲笑,认为他喝个血都能怕到撒腿就跑,会更加瞧不起他。

那就给他们来个猛料,从打猎的武器出发!

现在甘香他们使用的木棍,最多就是在顶端绑了石头。这种近战还是不错,可像刚才追击野猪,这样就不太好搞了。

弓箭!

对,得给他们弄个弓箭!

想到这,白离又进了树林,寻找合适的材料做弓箭……

天黑了,巴山部落最中间的小广场上点了火堆。

火堆旁,一群人正在吃东西,所有人都很高兴。

今天甘香他们猎杀到巴山部落有史以来猎杀的最大一头野猪,所有人都很高兴。这头野猪足够他们吃好几天,同时还能用它的兽皮做很多衣服。

对于甘香他们的功劳,部落里所有人毫不吝啬的夸赞,就连甘香她爹都乐呵。

此时甘香正坐在人群中大口大口吃肉,旁边一个伙伴突然提到白离喝了猪血之后吓跑的场景,一群人顿时哈哈大笑,就连小孩都笑起来。

甘香却有些担忧起来,那小呆鸡也不知道跑哪里去,天都黑了也没回来,万一碰上凶兽,就他那小身板都不够塞牙缝。

白离毕竟是甘香带到巴山部落的,虽然她打心底也跟所有人一样瞧不上白离,可她还是不希望白离死了。

于是,甘香放下肉,对着身边一个伙伴道:“你跟我去找黑乌。”

那伙伴先是一怔,随后撇嘴道:“哎呀甘香,干嘛还要找他。就他那小身板,对我们部落就是拖累。让他去采集,他又总是偷懒,还要我们养着。”

其他人也附和:“对啊甘香,之前是我们部落欠他的,可这段时间我们对他够好的了。他好吃懒做,对部落一点贡献都没有,我们可不想再看到他。”

一帮人七嘴八舌的,全都是说嫌弃的话。

甘香听着很不是滋味,咬着牙:“不管怎么样,他现在是我们巴山部落的人,我们部落不会丢下任何一个人。再说了,他之前不是帮我们想到了鞋子吗,这也是贡献啊。”

“都别说了,跟我去找他。我们巴山部落的勇士,绝不会丢弃家人。”

众人面面相觑,很是无奈。

族长迟疑了一下,还是起身道:“还是听甘香的,把他找回来……”

就在此时,人群后边传来叫喊:“他回来啦!”

“哈,喝血都能被吓跑,黑乌你真不愧是小呆鸡……”


冉冉火光下,白离大摇大摆走过来。

部落里所有人都看着他,几乎每个人脸上都是不屑和嘲笑。当然,甘香的脸色也很不好,她对这个小呆鸡也越来越没兴趣了。

反倒是小七小孩子心性,乐呵的跑过去迎接:“白哥。”

白离丝毫不顾众人的嘲讽,昂首挺胸走过来。

等他走过来,高大威猛的族长站起来,沉着脸道:“黑乌,让你喝第一口凶兽的血,是让你成为猎人,你怎么能这么胆小?”

白离咧嘴讪笑:“族长,我那是想到了一件大事。”

族长威严怒喝:“还有什么比成为猎人更大的事?让你去采集野果,你总是偷懒,现在让你有机会当猎人你还这么弱……”

没等族长多说,白离故作神秘道:“族长,我发现一种武器,可以杀死很多猎物。”

族长面色凛然,其他人则是愕然。

甘香不由得插过话:“什么武器?”

白离将自己后背上做的弓箭翻过来,道:“就是这个。”

“这?”

众人仔细打量着他手中的东西,就一根弯曲的木头,绑了一点藤草,能杀死什么猎物?

兔子都杀不死!

族长面色铁青,甘香的脸色也变得难看:“你想死啊。”

白离丝毫不介意他们的怒火,拿起准备好的木头箭,搭在弓箭上。然后用力拉开,瞄准十米开外的房子,松开。

咻!

木头箭飞出去,正好击中房子上的木头,木头箭居然稳稳的扎在木头上。

不好,力道过大!

白离心头咯噔一下,不过他发现所有人都盯着木头箭,悬着心也就落下了。

在场所有人都惊了,一双双眼睛直勾勾盯着那木头箭。尤其是族长和甘香这些猎人,他们很清楚,这东西在打猎的时候多有用!

很快甘香反应过来,跑过去用力拔出木头箭,惊呼道:“好厉害,这么远都能打中。”

白离得意的昂着头:“这是我今天看你们打猎的时候想到的,我管这个叫弓箭。你们看,把磨锋利的木头搭在这个藤草上面,然后用力拉,再松手,木头就会飞出去。”

“如果我们能找到更厉害的东西替代藤草,指不定能把脑袋大的木头飞出去。那样就算再大的猎物,我们也能很远很远就攻击,不需要靠近……”

白离详细的解释弓箭的用处以及构造,对一个现代人来说,制造高精度弓箭可能有难度,但在原始社会,粗糙弓箭绝对是神器。

这不,听着白离的诉说,一帮猎人两眼毛光。

族长大呼:“这是好东西啊。以后我们遇到大野猪就先给它来几下,然后再冲过去,那就容易得多。”

“对啊族长,有好多猎物等我们靠近,它都跑了。有了这个东西,我们甚至不用靠近就可以打猎。”

听到众人的夸赞,甘香顿时喜笑颜开。她突然觉得,自己把这个小呆鸡带到部落,是多么明智的决定。

于是,白离在众人的夸赞下,也跟着坐在火堆旁,大口大口吃肉。

看族长他们乐呵,白离悬着心也落下了,又能安心苟一段时间了……

接下来好些天,部落里的人都在想办法制造弓箭。

不得不说,原始人的智慧是非常高的,可能是因为环境所迫。

他们很快就明白,弓箭的关键是弦的弹性。于是他们开始找有弹性的树皮,藤草。

其实白离想告诉他们,凶兽的筋可能更不好。不过他还是忍住了,因为他担心说得太多反而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这天,夜晚,巴山部落静悄悄的。

白离一个人在训练场打拳,满头大汗。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打拳,效果还是非常显著的。现在白离不仅身体变得强壮,力气也大得离谱,他甚至感觉自己出拳的时候体内有一股力量在迸发。

按照现代武学的划分,他现在应该也算入了武学的门。

太极,军拳,五禽戏……

一整套下来,白离也是累得气喘吁吁,躺在训练场上。

看着月亮,白离低声咕噜:“得加快研究经脉才行,不过眼下最要紧的是,记录。”

巴山部落的语言体系虽然挺成熟,却没有文字。分发食物的时候,他们开始依靠记忆,完全靠自觉性。

白离不是很清楚原始社会的发展规律,所以他一直不敢轻易使用文字。

但是现在,他得用文字记录下自己对修仙的研究了。要不然光凭记忆,很多东西还是会遗忘,而且没有参考性。

之前白离担心的是,万一哪天被巴山部落的人发现他写字,会影响到原始社会的正常发展。

现在既然确定这个世界的未来是修仙,那就没什么好顾虑的。

先搞了再说,以后怎么样,谁知道!

不过想要写字,首先得有文字载体。在现代,纸和笔是很容易,可在这里并不容易。

纸就不要想了,制造纸张的工序并不简单,在原始社会这种地方造纸,不现实。

思来想去,白离还是觉得,树皮最靠谱。竹简那是以后的事,眼下树皮加石头,才是最好的文字载体!

于是接下来几天,白离白天跟着采集队出去之后,他一个人去找合适的树皮。当然,他还是会提前告诉小七哪里有好果子。

一切正常,日子平淡如水。

直到这天,一大早天就开始下雨。

下雨,采集就会变得格外艰难。可为了部落所有人的肚子,即便下雨,还是得出门。

打猎的也不例外,因为部落里是没多少存粮的,不可能一天都不打猎。

大清早,白离冒着雨跟小七他们一块出发。

跟以往不同,这次采集队伍的气氛格外压抑。

这是白离来到原始社会之后,第一次感到了生活的压力。

看天吃饭,一旦连下几天雨,指不定部落就会有人要饿死。

雨哗啦啦的下着,白离身上早就湿透了。

小七几个孩子冷得瑟瑟发抖,那些老人也好不到哪里去。

白离看着实在不忍心,咬着牙对着老同木道:“老同木,你让小七他们回去。跟族长说,今天先别打猎,先找一些果子应付一下。”

老同木却道:“不行,不打猎吃什么。族长说了,天漏了,我们也要吃东西……”

“那不叫天漏,那叫下雨……算了,我亲自回去找族长。”

说罢,白离拉着小七往回走……


眼见白离要走,老同木赶紧上来挡住:“不能回去,回去怎么跟族长交代,怎么跟部落里的人交代?”

白离冷然大喝:“你看看他们,一个个孩子冷得瑟瑟发抖,哪里还有什么能力采果子?”

“要跟谁交代,他们就是部落的未来!让他们回去,大不了我们去采。实在不行,大家先饿肚子,但决不能让这些孩子再上山。”

老同木犹豫了,他当然知道,现在孩子们不适合上山,可如果回去,真会饿肚子。

白离也不管老同木答不答应,蹲下来跟小七轻声道:“小七,你带他们回去,跟族长说,我跟老同木他们去采果子。”

小七冷得嘴唇发紫,颤声道:“白哥,我不回去……”

“回去!”白离变得格外威严,“小七你给我记住,你们才是部落的未来。只有你们活得好好地,部落才有明天。”

“回去找族长,如果他要怪罪,到时候我一人承担。”

“还有,如果碰到打猎的队伍,就让他们别去打猎了。下雨不好打猎,甚至容易受伤。”

小七咬着嘴唇,还是点头了。

白离拍了拍他的脑袋,站直起来,看着几个同样在发抖的老人,深沉道:“你们跟孩子们回去……别废话,就算你们上山也找不到吃的,指不定摔倒在山里死了喂凶兽。都回去,我跟老同木去找果子,能找到多少算多少。”

老同木咬了咬牙,还是下定决心:“你们都回去,我跟他上山就行,快走。”

等其他人都走了,白离跟老同木继续朝着山林走去。

老同木不由得侧头看了眼白离,他是头一次看到白离这个样子,平常都是吊儿郎当,很随意的。

白离也没心思管老同木,这场雨很可能要下很久。说实在,他并不想上山,因为在他看来,部落里还养有其他动物,还没到绝粮的时候。

不过白离也清楚,如果真到了杀死部落里那些圈养的动物,巴山部落也就走到尽头,得迁徙了。

他现在不满的是巴山部落的制度,对老人和孩子过分苛刻。

可能,这就是原始共产的弊端,生产力就是一切。

雨越下越大,白离实在受不了,把老同木拉到了草丛里边躲雨。

看着哗啦啦的雨,老同木叹道:“天漏了,我们又要饿好多天。”

白离不言语,他想了想,转身将旁边的草拔出来,做了个简单的草帽带上。

老同木先是一怔,随后两眼发亮,也学着做草帽。

等雨渐渐小了,两人头上和身上都披着草衣和草帽。虽然还是会漏水下来,可已经好很多。

老同木喜出望外:“嘿,这个好,下雨也不怕,还是你脑子多。”

白离轻声道:“我记得前面有一棵树,果子不少。之前没怎么熟,现在应该能吃了。我们直接过去拿一些就走。”

“你还记得在哪?”老同木露出吃惊的表情,“你都没去采过果子……”

白离斜了一眼:“小七每天都会跟我说,我当然记得。别多说,走。”

两人冒着濛濛细雨穿过树林,没多久便到一棵大树下面,树上果然挂满了果子,有点像雪梨,不过果肉很实也很甜。

老同木惊喜不已,赶紧爬上树摘果子,白离则在下边接。

白离用随身带的木匕首把果子打穿,然后用藤草窜起来。

老同木看到之后不由说道:“你把果子打烂,明天就吃不了了。”

白离不以为然:“拿回去,等下就吃掉,明天的明天再说。”

老同木一想也是,两个人也带不了多少果子回去,今天拿回去的今天吃掉就好。

两人继续忙活,没多久白离就窜了好几窜果子。

就在此时,白离忽然看到不远处树林有一群鸟扑飞,他顿时心神警惕的凝望。

老同木在树上还在高兴地摘果子,丝毫没有注意到白离的神色变化。

白离死死的盯着飞鸟方向,心神狂跳,不安的感觉越发强烈。

过了一会,白离终于看到有个东西正朝着这边飞奔而来。还没等看清楚什么东西,白离就已经丢掉果子,快速爬上树。

老同木不明所以:“你怎么上来……哇,好大的小呆鸡!”

你管这叫小呆鸡?!

一只足足有三米高的大野鸡!

外形看起来就是野鸡,只不过脖子很长,有点像鸵鸟。身体也很庞大,堪比大象!

卧了个槽,原来他们说的小呆鸡,就是这玩意?!

眼看着大呆鸡跑过来,老同木惊恐叫着:“呆鸡会跳,我们得下去。”

沃日,还会跳!

本来就够高的,特么要是再跳起来两三米,那不就是五六米?!

白离跟老同木顺着树干快速滑下去,两人刚落地,大呆鸡已经冲到十米开外。

白离大吼:“分开跑。”说着白离朝着较为空旷的方向跑。

老同木虽然一瘸一拐,可他还是机灵,立即朝着树林方向跑。

不出白离所料,大呆鸡跑过来之后并没有去追老同木,而是追向白离。大呆鸡身体庞大,进了树林速度反而会慢下来。

不是白离不想进树林,而是他得给老同木争取时间。老同木腿脚不方便,如果白离跟老同木一起跑,老同木肯定会被甩在后面,而大呆鸡速度快,肯定能追上老同木。

白离拼尽吃奶的力气,死命狂奔。那庞大的呆鸡在后边追,就跟老母鸡追虫子,跑得相当欢。

离谱的是,这大呆鸡居然真的会跳。只见它一个跳跃,居然往前蹦了二十多米,瞬间抵达白离身后。

白离回头就看到大呆鸡那邪恶的嘴要啄过来,他立即往侧面闪身躲避。

蛇形走位!

然而白离还是低估了这个大呆鸡,尽管白离的蛇形走位躲过了一次攻击,大呆鸡很快又跳过来,这次竟然正好挡住了白离的前面。

白离也不躲了,一边往前飞奔,双手迅速从腰间拔出两把锋利的木匕首。

大呆鸡似乎没想到白离冲着自己而来,倒是有些措手不及。它低下头用力啄,只是因为太靠近它的身体,反而没能啄中白离。

白离冲到大呆鸡的前面,用尽全身力气将两把锋利的匕首插到大呆鸡身上。

大呆鸡的羽毛很厚,卸掉了白离的大部分力量。好在这段时间一直在锻造身体,他的力气已经不小,匕首还是刺入大呆鸡的肉里。

大呆鸡吃痛,翅膀顺势张开,把白离给甩飞出去……


咔嚓!

白离被甩到草丛里边,快速翻滚站起来,死死盯着庞大的呆鸡。

此刻的白离非但没有感受到恐惧,反倒是热血沸腾。一种猎杀本能,发自他的脑髓,在他身体每一寸细胞中爆发。

大呆鸡再次冲过来,白离依然选择迎面冲上去。靠着身体的灵活,再一次躲过了大呆鸡的叼啄,随后白离双腿就好像装了弹簧,迅速挑起抓住大呆鸡的羽毛,然后翻腾到大呆鸡的后背上,抱住大呆鸡的脖子。

大呆鸡拼命拍打翅膀,试图将后背上的白离甩掉。白离紧贴在大呆鸡的脖子后面,正好是大呆鸡叼啄不到的位置。

大呆鸡拍了一会没能甩掉白离,很快就急了,一边拍打翅膀一边朝着树林冲。

这小野鸡还真聪明,想通过快速奔跑把他甩下来,做梦!

趁着大呆鸡飞奔,白离忽然松开它的脖子,迅速翻转到它脖子前面,拔出了刚才扎进去的两把木匕首。

大呆鸡显然意识到危险,一边跑一边低头叼啄。

白离却丝毫不顾它的叼啄,两把木匕首再次凶狠扎入大呆鸡的脖子,身体同时往下坠落。下坠的重力加在木匕首上,木匕首撕裂大呆鸡的脖子往下划开两条长长的伤口。

啾啾……

大呆鸡疼痛的叫起来,白离却杀红了眼。落地之后再次蹦起,这回是骑在大呆鸡的头上,双手抱住大呆鸡的脑袋往下的脖子位置。

大呆鸡被夹得无法呼吸,倒下拼命挣扎。白离无动于衷,跟着大呆鸡在地上翻滚,双手依然死命的夹。

一人一鸡,在地上滚了好一会,终于停下来了。

大呆鸡终于因为无法呼吸开始乏力,不过它的两条腿依然在蹦跶挣扎。

白离牙齿紧绷,面目甚至变得狰狞。他的身上出现很多被叼啄的伤痕,可此刻他根本感受不到。

现在他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猎杀!

这是原始人的本能,为了生存,必须杀死猎物。

原始社会,每个人出生的时候就注定是猎人,只是需不需要到本能爆发的地步而已。

白离的身体本尊弱小,在玄赢部落的时候又常年受保护,所以才没有爆发猎杀本能。如今遇到危机,原始人类的兽性终于爆发出来了。

很久很久,白离感觉不到大呆鸡的动静之后,他才松开双手。不过他依然没有放松警惕,转而捡起旁边一块大石头,死命砸大呆鸡的脑袋。

把大呆鸡脑袋砸烂,确认它再也不能活过来,白离这才瘫软坐在地上。

此时他才感受到,后背疼得厉害,感觉已经被大呆鸡啄得开花了。

正好看到大呆鸡的脖子还在流血,白离忽然想到,这大呆鸡应该也是凶兽,它的血应该也蕴含着灵气。

于是,白离强忍着恶心,拔掉大呆鸡的羽毛,然后把嘴巴凑过去。

血腥味确实很恶心,可白离管不了那么多。

趁着尸体还热,干就完了!

咕噜咕噜……

白离喝了好几口,实在咽不下去,满脸鲜血的往后退。

跟上次一样,喝了凶兽鲜血之后,他的身体很快就开始发热,体内明显有一股力量在游走。

白离先四处张望,确认老同木没那么快过来,这才盘腿做好。

做了个深呼吸,静下心消化这股力量。

尽管还不知道怎么炼化,可白离知道,只要学着气沉丹田,还是有点用。

细雨依旧,濛濛飘洒在白离身上。

也不知过了多久,白离感觉身体没那么疼了,这才缓缓睁开眼。

大呆鸡在旁边已经凉了,鲜血跟雨水交织染红了草地。

白离起身扭动了一下,虽然后背依然有点疼,不过体内感觉好很多了。

战斗,果然是提升的最好方式。

只可惜,这种办法太冒险了。这还是一只呆鸡,要是碰到真正的凶兽,比如猛虎什么的,他连反击的机会都没有。

正想着,远处传来老同木的叫喊:“黑乌,黑乌……”

白离迟疑了一下,还是高声应道:“我在这。”

想要骗过老同木已经不可能,只能想办法糊弄,比如说着大呆鸡自己摔倒,他偷了个巧……

然而让白离没想到的是,除了老同木赶过来,还有甘香和三个骑着野牛的猎人。

这下白离头大了,难道要苟不住了吗?!

甘香和老同木几人过来了,看到白离站着,大呆鸡倒着,几个人都惊呆了。

甘香不可思议的瞪大双眼:“你杀的?”

白离故作疼痛的点头:“这呆鸡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怕我,跑得那么快,然后它就摔倒了,我就把它打死了。”

对,是大呆鸡自己摔倒,然后自己不小心打死的,跟自己的实力一点关系都没有!

甘香惊呼:“你可以啊,虽然小呆鸡很弱,可这么大的呆鸡还是头一次见,你居然真打死了,不愧是小呆鸡。”

这话让白离哭笑不得,到底是夸还是损?

不过白离知道,又熬过一关了,甘香他们依然不会觉得他太厉害。

甘香把白离拉上牛背,其他三个猎人则把大呆鸡扛起来,一行人回去了。

回到巴山部落的时候,雨刚好停了。

看到带有猎物回来,部落里的人都出来围观,一个个喜笑颜开。

族长也出来迎接,看到那庞大的呆鸡,族长乐开了花,对着甘香一顿夸:“甘香你越来越会打猎了,让你去找黑乌,你们居然也能打到这么大的猎物。”

随后又见牛背上的白离一副快死的样子,族长很是不满,“黑乌,虽然你好心照顾孩子,可你真的太弱……”

甘香憋不住:“爹,这大呆鸡是小呆鸡杀死的。”

嗯??

族长顿时愕然,其他人也愣了。

老同木迫不及待解释:“我跟黑乌去摘果子,我们找到了一棵树,上面有好多果子。都已经摘了好多,然后这个大呆鸡突然从树林里跑出来,黑乌他一个人把大呆鸡引开,然后他一个人把大呆鸡杀死了。”

咿,还真是小呆鸡杀了大呆鸡?!

一时间,所有人看白离的眼神变得极为怪异,空气变得极度尴尬。

白离老脸发红,故作虚弱的咳嗽两下,低声道:“我伤得很重,你能不能先把我送回去?”

甘香一脸傲娇的昂着头:“行,我带你回去,厉害的小呆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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