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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神齿轮

老左不用右手 著

其他类型连载

如果把历史比喻为一个巨大的齿轮,每向前一格,都是一个巨大的跳跃。在世界这个巨大的齿轮下,还有着无数的细小的齿轮,维系着大齿轮的运转,不同民族,不同国度,都有着属于自己的历史的齿轮,它们的速度不一样,大小也不一样,唯一相同的,是它们的背后,都有着共同的驱动力——时间。时间像一个无休止的驱动力,在推动着历史这个齿轮,一格又一格的向前迈进。霍森绝望后重生,进入一个全新的世界,前世的所学,成为今生的能力。一个新世界的天赋能力者,在不同世界的齿轮之下,又会创造出什么样的奇迹呢?

主角:霍森,阿依朵   更新:2022-12-24 23: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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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霍森,阿依朵的其他类型小说《逆神齿轮》,由网络作家“老左不用右手”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如果把历史比喻为一个巨大的齿轮,每向前一格,都是一个巨大的跳跃。在世界这个巨大的齿轮下,还有着无数的细小的齿轮,维系着大齿轮的运转,不同民族,不同国度,都有着属于自己的历史的齿轮,它们的速度不一样,大小也不一样,唯一相同的,是它们的背后,都有着共同的驱动力——时间。时间像一个无休止的驱动力,在推动着历史这个齿轮,一格又一格的向前迈进。霍森绝望后重生,进入一个全新的世界,前世的所学,成为今生的能力。一个新世界的天赋能力者,在不同世界的齿轮之下,又会创造出什么样的奇迹呢?

《逆神齿轮》精彩片段

序章

“我们可以回到过去,却终究无法改变历史。”

——《时间简史》 斯蒂芬·威廉·霍金

如果把历史比喻为一个巨大的齿轮,每向前一格,都是一个巨大的跳跃。在世界这个巨大的齿轮下,还有着无数的细小的齿轮,维系着大齿轮的运转,不同民族,不同国度,都有着属于自己的历史的齿轮,它们的速度不一样,大小也不一样,唯一相同的,是它们的背后,都有着共同的驱动力——时间。时间像一个无休止的驱动力,在推动着历史这个齿轮,一格又一格的向前迈进。

历史从来都不是一个完全通透的历史,我们通常看到的历史,都是胜利者书写的历史。或多,或少,有一些我们未曾真正知道的历史的背面。我们可以看到光鲜亮丽的齿轮正面,却总是会忽略在齿轮的背面,有多少人在推动它,又有多少能量湮灭在消耗当中。总有一些人,妄图改变齿轮不可逆的转向,而每一次几乎都是头破血流。

既然改不不了历史,那么我们现在所经历的,就是未来的历史。我们探索未来的历程,就是齿轮背面推动它运转,或许存在,或许湮灭的黑暗的部分。当我们凌云壮志的说,我们的未来是星辰大海的时候,这个浩瀚的星空当中,会不会和我们所生活的地球一样,也存在着有着无数个小齿轮推动着的大齿轮呢?探索未知,也许就是揭开危机的面纱。

霍金说,“我们可以回到过去,却终究无法改变历史”。

看着这个满目疮痍的世界——环境的恶劣,人性的丑恶,让这个世界不再勃勃生机。满怀理想主义的历史学家霍森,绝望的抱着他的手稿,在梵净山山顶上,纵身一跃,结束了他的生命。在山顶的石路上,只留下一排字:“我是霍森,我想回到过去,改变历史的齿轮。”

霍森从山顶上行着自由落体,他绝望的闭上了眼睛,对这个世界,他没有多少的怀念,因为他即便期待着奇迹也许会出现,可是三十余年的人生认知告诉他,没有奇迹。他曾经也是怀揣梦想的少年,期待着可以通过自己的力量改变世界,可是社会的现实告诉他,不可能。他踌躇满志的进入到社科院,希望能够有一番作为。不过,即便再丰富的知识,也比不上,同事背后的人脉资源丰富;在努力的工作,也比不上,同事的挤压。作为一个想要做研究的人,职位上的晋升,没有就没有,潜心研究就好了。当他满怀希望的拿着自己打印好的稿件——《历史的齿轮》,放到导师面前的时候,他清晰的看见,导师的眼睛里在放着光。这束光,原本霍森以为是对着自己,殊不知,那是对着自己的著作。最后,在科学刊物上刊登的《历史的齿轮》,只有导师的名字,没有霍森的名字。

“我不甘心!”霍森大喊了一声,睁开了双眼,巨大的风压,让霍森的眼睛无比刺痛,泪水飘散在了风中。

“我不甘心!我要创立新的世界规则,我要改变历史的齿轮!”霍森愤怒的大喊。回应他的,只有空旷的山谷里的回响。

“砰!”自由落体终于到达了终点,鲜血染红了一地,慢慢的渗透进了地里。霍森躺在地上,看着蔚蓝的天空,红日染红了山间的云彩,意识开始逐渐消散。

“我不甘心……”残存的意识,终于没了,霍森殁。

一束七彩的霞光,从天而降,钻入霍森的眉心,天地间仿佛有一个巨大的声响,但却又微不可闻,叹息着说到:“如你所愿……”

“阿依朵,你看把人家阿哥吓到了,现在遭了,你搞快点喊小王子来把他带回家给你阿爹治一下。”

“我啷个晓得他这样就被吓到了,还是赶紧下去看一下他有事没得。”这个叫做阿依朵的姑娘,急忙三步两步的跳到下面的河边去看看摔晕在河边的“阿哥”。

“阿哥,你还好嘛。”阿依朵来到了“阿哥”的身边。

霍森被耳边传来的清脆的声音叫醒,缓缓睁开眼睛,看着眼前这个姑娘,头戴精致的银帽,上面好像还有一些花鸟虫鱼的图案,身着深蓝色的长裙,是那种连襟排扣的裙子,在袖口和裙子下身的裙摆上还有着红绿黑相间的刺绣,胸前挂着大大的银环。

“我是在哪里?我不是从梵净山上跳了下来,摔死了吗?这里是什么地方?难道我升仙了?”霍森心里满是问号,迷惑的眼神,一直停留在这个叫做阿依朵的姑娘身上。

“阿哥,你看哪样,咋个一直看人家,我问你,你有没有不舒服。”看着霍森一直盯着自己看,阿依朵的脸刹时红到了耳根,但是毕竟是她把人家吓着,跌了下来,还是要关心一下的。

“啊,还好还好”,霍森顿时转过神来,也觉得怪不好意思的,“哎哟哎哟,我的腿动不了了。可能断了。”霍森顿时觉得一股钻心的疼,看来这腿,是真的断了。不过,还好,没有粉身碎骨。

“对不起,阿哥。我刚才不是故意的。”阿依朵急忙惭愧的道歉。“阿成,你快点下来,把这个阿哥背回家给阿爹看一下,阿哥的腿坏了,要赶紧让阿爹给他治一下。”

只见一个十五六岁出头,身形微胖的男孩,穿着深黑色的背心,脖子也挂着一个银环,身着黑色长裤和布鞋,三下两下就来到了霍森面前。

“姐,你怕是看上这个阿哥了,故意把他吓打倒(摔倒),骗回家给阿爹做女婿的吧。阿哥,唱歌好听的嘞。”阿成调侃着说道。

“乱说,你不要在这里打胡闹,赶紧把他背后去给阿爹看看腿。”阿依朵本来就已经红了的脸,变得更红了,一边轻打着弟弟,一边催着他赶紧背着霍森回家。

“好嘞。小王子要给姐姐背老公回家咯。”阿成把霍森背到身上,顺着田边的小路,往远处的苗寨走去。刚才围观的少男少女也起哄叫着跟着回去了。

“阿哥,你叫哪样名字啊,咋个会来到我们云上村?”小王子阿成一边背着霍森,一边问着他。

“霍森。”霍森已经疼到不想说话了,但是出于礼貌还是回答了。

“我们云上村是雷公山上最高的村寨,一年都没有几个外面来的人,你咋个回来这里嘞?小心我姐把你捉回去给你下情蛊,做我家的人哦!”小王子笑嘻嘻的说到。

“你说这里是云上村?这是在哪里,还有现在是哪一年?”霍森强忍着疼痛,还是要把心里的疑惑弄清楚。看着身上穿着的丝绸的长杉,虽然有一些破旧,但是还是能够看得出来材质很好。自己明明是一个现代人,什么时候换成了这套衣服,还不明不白的出现在这里,而且自己身上有疼痛感,仿佛,好像并不是升天,而是没有死。

“阿哥,你是不是摔糊涂了哦。我刚刚跟你说了啊,这是在雷公山,雷公山可是我们苗族的圣山哦!现在是哪一年我不太清楚,我只晓得山外面说,汉家人有一个叫刘邦的人厉害得很,建立了一个汉朝。”小王子对霍森说到。

“汉朝?难道我是穿越回去了?”霍森心里极度的震撼,但是表面上还是不动声色。因为他也不清楚自己是真的穿越回去了,还是因为这个村寨信息闭塞,像桃花源一般,和外界没有交流。

既来之,则安之。既然都来到了这里,没有死,也许就是老天爷给的一个机会。伏在小王子的背上,霍森开始打量这个宛如原始森林的地方。此刻,他们正行走在半山腰上,看着脚下长满绿油油禾苗的梯田延伸到山脚,还有不远处在云雾缭绕间若隐若现错落有致的吊脚楼。身后,则传来那些少男少女们,叽叽喳喳的欢笑声,有的还边走,边对着歌。

“年轻真好,没有烦恼真好。”霍森心里想着。此刻,被那个满目疮痍的世界伤到的霍森,心里浮起了一片宁静,那些曾让自己烦心的“烦恼丝”抛诸脑后,呼吸也开始平静下来,就这样睡着了,好久没有这样安稳过了。

在沉睡的时间里,霍森的脑海里突然涌入了一些记忆碎片。一个四五岁左右的男孩,本来无忧无虑的生活在自己的家中。一个富贵男子,身着淡蓝色长衫,腰间挂着一个“李”字腰牌,手摇折扇的带着一群官兵突然闯了进来,强行抢走了他的姐姐,老管家拼命的挡在官兵面前,让他的妈妈带着他从后面逃走。只看见,一个手摇折扇的富贵男子,一剑刺死了老管家,鲜血喷洒了一地,即便如此,老管家依旧紧紧的抓住富贵男子的腿,不让他往前一步。

画面一转,是妈妈奄奄一息的躺在一个草棚里,双手布满了老茧。床边整整齐齐的叠放着一件干净的长衫。她勉强直起身子,拿出一块玉佩,交给了少年,并对着床边的少年说:“孩子,记住。你叫霍余晖,你一定要去找你的姐姐,她叫霍晨曦,她是身上也有一块一模一样的玉佩。这是我和你父亲的定情信物。”说到这里,这位母亲停顿了一下,眼里露出了温馨的目光,然后咳了咳,用手帕捂住了嘴,继续说,“你是霍家和卫家唯一有着神光的血脉,你要替你的父亲报仇。你父亲不可能才二十四岁就英年早逝,他的死一定藏着巨大的阴谋!记住,一定要报仇!”说完这句话,少年的母亲咳血而亡,少年伏床痛哭。

画面再转,还是那个衣着华丽的男子,腰牌金光闪闪的“李”字,带着官兵追着霍森,到了这片森林。

“霍家余孽,再跑也没有用。天不让你活,你必然不能活。还是乖乖束手就擒,跟我回去,才是正道。”

少年一边跑,一边恶狠狠的回头骂道:“你们这些王八蛋,我断然不会被你们抓住,我就算是死,也要让你们抓不到我!”

跑到一处山崖,少年纵身一跃,向山下坠落。鲜血染红了胸前的玉佩。血红血红的玉佩,被落日的余晖照得分外吓人。

“唉,这个霍余晖也是一个苦命的人,看他的经历看来也不一般。”睡梦中的霍森在心中叹了一口气。

“看来,我还是不能用霍余晖这个名字。既然都姓霍,我还是继续用我的霍森这个名字吧!”

……

大约二十分钟,阿依朵和小王子就背着霍森回到了家里。一进家,只听小王子朝屋里大声的喊:“阿爹,阿妈!我把姐夫背回家来咯!”

这大嗓门,把背上的霍森给惊醒了。付着背,霍森偷摸的看看这个家,是一个典型的苗族吊脚楼,虽然是木质的房子,但是家里干净整洁,一看就是一个十分爱整理的家庭。从屋子的侧面进入的是吊脚楼的二层,迎面看到的就是一个偌大的土灶台,上面放着两口大铁锅,其中一口里面正在煮着东西,看上去黑黑绿绿的,有一股浓浓的菜味。

只见一个身着蓝色连襟衣,绾着头发插着一根筷子和一朵鲜艳红花的妇女和一个满脸皱纹,但是却依稀看得到沉稳的中年男子,从里屋走了出来。霍森连忙闭上眼睛,继续装睡。既然什么都不知道,那就先装鸵鸟,随机应变。

“阿成,每个正经。你咋个会有姐夫,你姐男朋友都没带回来看过嘞。”妇女抬头看着小王子。

“哎哟,这个小阿哥是啷个回事哦!咋个要你背回来哦!”紧接着,妇女就看到了小王子背上的霍森。

“阿妈,是阿姐刚刚看上了这个阿哥,和阿哥对歌的时候,故意把阿哥搞到起咯。喏,你看,阿哥的腿走不了了,要来我们家过生活咯。”小王子继续嘻嘻哈哈的说。

“嗯?”霍森满头问号。我还对过歌?我怎么不知道。

“莫闹,赶紧把这个阿哥送到里屋的床上去,阿依朵你过来帮忙。”一直不说话的中年男子,看着刚进屋的阿依朵说道。

小王子转脸看了看阿依朵,吐了吐舌头,然后,背着霍森跟着中年男子进了里屋。

把霍森放到床上以后,小王子和阿依朵去给霍森准备草药和热水去了。中年男子,看着床上的霍森,说到:“小阿哥,莫装睡了,你早就醒了。”

霍森无奈的睁开双眼,小小声声的说:“你好。我叫霍森。”

“你好,霍森。我叫阿龙,是村里的祭祀。你怎么会出现在我们云上村,一般情况下我们村里是不会出现外人的。”阿龙凝视着霍森。

“我也不知道,有追兵一直追着我,我就一直跑,一直跑。我跑到了一个山顶,从山顶上摔下来,就什么都不知道了。”霍森半真半假的说到。总不可能说自己自杀,没自杀死,然后是从天上掉下来,被他女儿发现的吧。

“追兵?穿什么样的衣服。你看得清楚不?”阿龙继续追问道。

“穿的就是士兵的铠甲。对了,还有一个穿着很华丽的长袍的男子,腰前挂着一个大大的‘李’字。”霍森含糊不清的说到。既然我自己都搞不清楚来历,干脆让你这个祭祀去帮我查一下,霍森心想。

“阿爸,热水和草药拿来了!”阿依朵的声音传了过来。

“记住,你的事情先不要对其他人说。我们先治病,等你伤好了,我们再说。”阿龙先郑重的嘱咐霍森,然后大声的回应阿依朵:“你拿进来吧!”

阿依朵端着一盆热水近来了,只见她身边的小王子拿着一包草药,交到了阿爹的手上。

小王子看见霍森醒了,打趣的说到:“小阿哥,我阿爹要给你下蛊了,你准备好了没?”

霍森听闻,脸色微微一变,这个祭祀不会是真要给我下蛊吧!反正现在的自己,真的是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小阿哥,莫听他乱说。我们是给你上药,给你治腿。我阿爸不仅是村里的祭祀,也是这里最好的医师。你的腿,要是现在不赶紧治,怕是要留下伤哦!”看着霍森变了脸色,阿依朵瞪了小王子一眼,给霍森解释到。

“呵呵。”霍森尴尬的笑了笑,转脸过去,看着阿龙祭祀在干嘛。

只见阿龙在小王子拿来的不知道是什么的草草里,挑选了一下,然后交给了阿依朵,用苗话说了几句。阿依朵拿着草药,偷偷看了一眼霍森,就出去了。

在阿依朵家中间的屋子里,有一个土坑,土坑里全是烧烬的土木灰。阿依朵从厨房里拿了一些柴火过来,开始生火。生好火以后,架上了一个已经被熏得黑漆漆的铁架子,上面放了一个土陶的罐子,同样也是被柴火熏黑了。阿依朵从水缸里舀了两勺水,倒进土罐子里,把刚才阿爹给到中草药,扔进了罐子里,开始给霍森煨药……


伤筋动骨一百天。

在这养伤的一百天里,霍森开始梳理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一些疑问。在前世, 最著名的当属人类哲学三问:

我是谁?

我从哪里来?

我到哪里去?

关于“我是谁?”的疑问,霍森已经大概梳理得差不多了。作为前世的一个历史学家,对自己的身份,对那个国家和世界的历史可以说是了如指掌。而来到这个世界,他首先必须要接受的就是这个身体原本主人的身份——霍余晖。一个从小无忧无虑的男孩,被残害逼迫到跳崖,任是谁,都接受不了。母亲说的“是霍家和卫家的唯一血脉神光”,再按照小王子所说的大山外面一个叫做刘邦的人建立了王朝。不难推断出,现在应该是汉朝。在自己曾经在的那个世界,霍家就是霍去病家,卫家就是卫子夫家。霍去病还是卫子夫的外甥。可是,那个时代是到了汉武帝时期,是不是有什么偏差?这些问题,都是需要去追问的问题。而关于“我是谁”的问题,就是霍森现在要接受霍余晖的身份,也就意味着,必须要承担这霍余晖的责任。找到一母同胞的姐姐,查清父亲骤然离世的真相,这样这个前世的“我”和现在的“我”,才可以是统一的我,霍森才可以和霍余晖真正的实现真正的统一。搞清楚这个问题,霍森也就不再纠结,至少这个世界的霍余晖给了他第二次的生命,那么去完成他应该承担的责任,也算是对霍余晖的报答。

那么接下来就是第二个问题——“我从哪里来”。“我从哪里来”这个问题很复杂。复杂的不是他简单的从哪里来的问题,而是他首先要搞清楚的这个世界是不是和自己曾经在的那个世界是同一个世界。自己的穿越,只是时间的逆转,还是空间的跳跃。如果只是时间的逆转,霍森作为一个历史学家来讲,就是会到了齿轮曾经转到的一个维度,根据这个维度继续往前走。按照霍金的推论,“我们可以回到过去,但不可以改变历史”,这个曾经的发展过程中,霍森是没有办法去改变历史的。但是,按照霍森自己的研究——《历史的齿轮》当中,在回到历史的进程当中,如果自己能够加速或者是延缓时代的一个变化,那么整个时代的发展,就会调整齿轮前进的方向,那么历史还是有机会改变的。

如果是整个空间的跳跃,霍森今天所处的世界,就应该是前世那个世界无穷平行世界里的其中一个。在这个平行世界里,可能和原本的世界完全一样,也可能有所不同。在这里,霍森可以算是可以预知未来的“神”存在,但是未必是一定能够改变这个平行世界的人存在。

想到这里,霍森不禁苦笑了一下,不管是穿越,还是平行时空的跳跃,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怎么去改变。改变世界的这个想法,也就是“我要到哪里去”的这个想法,先放一放再说。起码,先把腿伤养好,先了解这个世界开始。

想到这里,看着正在煎药的阿依朵,霍森起身问到:“阿依朵,你们这里有没有可以写字的东西和可以记录东西的物品?”霍森本来想问有没有纸和笔的,但是转念一想。纸的推广使用是在东汉的蔡伦采用更多材料研究发明后才得以推广使用的。如果现在是在西汉时期,虽然可能也产生了纸,但是纸的质量并不好,并且比较贵。看着云上村这里,未必能够有这个纸的存在。

“这里有纸和笔可以写东西和记录东西啊!”阿依朵听到霍森的询问,头也不抬的回答他。

“你们这里已经有纸了吗?”霍森顿觉惊奇。

“很奇怪吗?我们云上村当然有纸啊,我们这里大部分的苗民都会生产纸。只不过比较粗糙罢了!”阿依朵抬起头,看着一脸疑惑的霍森。

“那就麻烦你给我拿点纸和笔过来,我要写点东西。等我腿伤好了,带我去看看你们的造纸工坊,可以吗?”腿伤未愈,哪里都去不了。虽然霍森很好奇云上村的造纸术,但是客观条件,没有办法去满足自己的好奇心。那就卧床,先试试他们的纸和笔如何吧!

没过一会儿,阿依朵就拿着一支毛笔和一叠草纸进来。霍森仔细端详着毛笔,细长的笔身是用云上村遍地都是的毛竹制成。取刚长成一米多高的毛竹竹身最坚硬的部分,笔身虽然中空,但是坚硬笔直,确实制作毛笔的笔身的好材料之一。霍森用手摸了摸毛笔的亳尖,亳毛略微有些硬,大约四公分左右的亳毛摸起来会有微微的刺痛感。

毛笔在中国出现的时间比较早。在新石器时代就在一些彩陶上发现有用毛笔描绘的花纹。在殷商的甲骨文上也有残留的朱书或墨书而未经契刻的文字。经过蒙恬改造,毛笔在西汉时期,已经有了雏形。但是这个时期的毛笔,大多是兔毛做的毛笔,兔毛做的毛笔,大多比较硬,写出来的字比较细。到了晋朝王羲之时代,才开始在毛笔中加入狼毛,改变原有坚硬的兔毛,才让毛笔变得柔软起来,写字的笔锋也更苍劲有力。

在前世,霍森作为一个历史学家,不仅对历史研究颇深,而且偏爱毛笔书法,最喜欢的当属书圣王羲之的字。所以,也就对毛笔有了更深的研究。想到此处,霍森抬头看着阿依朵,问到:“这个毛笔的亳毛选用的是兔毛吧?只有兔毛制成的毛笔,才会如此坚硬。”

“霍森阿哥,你说的没错。我们云上村在大山里,山林中诸多野兔,便用了野兔的兔毛做了这毛笔。你快试试好不好用。”阿依朵一边回答霍森,一边已经将一张小方桌搬到了霍森的床边。

“不急。这里有狼吗?”霍森继续问道。

“狼当然有,不过,我们有时候都会避开狼,毕竟出现了狼,一般都不是出现一只,而是一群。上山采药,我们发现狼的足迹,都得避开。”阿依朵说到。

“下次,如果有机会猎到了狼,就给我留一点狼毛,对这毛笔有用。”霍森说到。

“好的。我让阿爹给村里的猎手说说,帮你留意。”阿依朵说。

“这事不急,有就好。待我在看看这草纸。”霍森说完,又拿起了草纸研究起来。这个草纸的制作十分粗糙,还能明显看到得到竹子的残渣,而且摸起来,有凹凸不平的摩挲感。草纸的颜色是土黄色,是明显没有经过过滤带来的结果。霍森回想起自己之前所在的那个世界,这种草纸的制法,是最传统和古老的制纸方式,而且工序繁多复杂。这个草纸,还有大量改进的空间,比如原材料的选择,浸泡煮料过滤,甚至染色等,都可以进行二次技术的提升。想到这里,霍森不禁在心里有了一些计划。

于是,霍森继续开口问阿依朵:“这个草纸,是你们这里目前最好的纸了吗?”

“是的。我们这里家家户户都会造纸,这些纸都是用来做一些窗户纸或者是,或者是……”说到这里,阿依朵又开始语焉不详,而且脸又涨红了起来,真是个害羞的女孩。

“或者是什么?”霍森完全没在意阿依朵的脸色,继续问道。

“就是,就是上厕所用的手纸!”阿依朵还是硬着头皮说下来。

“额,好吧。”霍森也是大为尴尬,完全没想到这个就是自己上厕所用的手纸。只顾朝着写字记录的纸的方向思考去了。

为了掩饰尴尬,霍森急忙转移话题:“这样,阿依朵。等我伤好了,带我去你们造纸的地方看一看,也许会有一些改进。”来到这个世界,霍森也是懵懵懂懂的,关于那个“我要到哪里去”的问题,也是没有思考头绪。在看到这个草纸之后,心里算是有了一个小目标,有了一个努力的方向。纸要是在这个时代得以改进,起码比东汉的蔡伦早了好多年,而且,纸的用途也大,说不定,可以让身无分文的自己,赚上第一桶金。

“没问题。等霍森阿哥你伤好了,我就带你去我家的工坊看一下。不过,如果你要改进纸,我可不可以在一旁学习啊?”阿依朵好奇的问到。

“我也不知道能不能成功,如果你想学,当然没问题。我们一起研究!”霍森答应道。

一段关于纸的对话就这样结束了,阿依朵也随便聊了几句,便离开了。毕竟一个女孩子,也不好一直待在霍森的房间。

阿依朵走后,霍森看了看手中的草纸,在看了看毛笔,心中不禁暗叹“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自己实在没有兴趣在自己的“手纸”上记录自己的想法,只能强忍着把这些想法记在心里。等到自己制出纸来再做打算吧!看来自己还真是颇有点完美主义的想法,都什么时候了,还在期待更美好的事物。不过对美好事物的期待,不恰恰就是一个理想主义者的“精神胜利法”么,毕竟因为总是期待美好会降临,才会变成理想主义者呀!


想到这里,霍森不禁有些累了。看着窗外的一轮明月,心中不禁有一些忧思。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啊!”霍森喃喃的说道。自己的自杀,真的太过于激进了。完全没有考虑到自己的父母,只想着自己的抱负。要是,父母知道自己自杀了,不知道是何等的难过。爸爸妈妈,你们也和我在看着同一轮明月吗?

想着想着,霍森靠着床,睡了下去。在他陷入沉睡之时,胸前的玉佩闪着点点莹绿色的光,与窗外的明月,仿佛形成了一条若有若无的连线。

而在睡梦中的霍森,也正在经历着不一样的世界。

霍森来到了一个破败的庙前,庙门耷拉着,里面是一个小院子。院子里有一池清水,清水中,漂浮着几片荷叶,荷叶上有着一朵刚打了朵的莲花。在池塘旁边,是一棵小孩高的树苗,枝干纤细,枝丫上有着稀稀拉拉的几片树叶。正中间是一个满是灰尘的佛堂,佛堂正中是一尊佛像。只见这尊佛像头发像青丝,头上有髻,乳有青毛,指爪如花赤铜,一双眼睛,不怒自威,两边吊着大大的耳垂。硕大的佛脚下,踩着一只大鹏鸟;而拈花的左手旁,站着一只威风凛凛一面四臂的孔雀;另一只手,则托着一个七层高的小塔。

“释伽牟尼?”霍森疑惑的看着这尊佛像。霍森开始搜索前世的记忆,佛教和华夏国的渊源,最早可以追溯到张骞出使西域,当时的佛教已经从印度传入西藏。张骞出使西域目的是为了联合大月氏抗击匈奴,进而开辟了“丝绸之路”,传播了华夏文化。大月氏接壤西藏、匈奴和华夏,在出使西域的时候,对佛教有所了解,并不稀奇。而霍森之所以认为这尊佛像是释伽牟尼,最主要的原因是,这尊佛像与华夏国诸多寺庙里的佛像并不相同,但却又有相似之处。因为华夏国内许多的佛像,在佛教传入华夏国之后,结合华夏国人的相貌,“汉传佛教”里,有三十二相,而这三十二相全部脱胎于源自印度的佛教本宗。这尊释伽牟尼像是最接近佛教本宗里释伽牟尼的样貌。

脚下的大鹏鸟,应该就是金翅大鹏。在《观佛三昧经》卷一中描述:“有金翅鸟,名正音迦楼罗王,于诸鸟中快乐自在,此鸟业报应食诸龙,于阎浮提日食一龙王及五百小龙。”金翅大鹏可以说是佛教的第一护法神,是天龙八部之一。

旁边的一面四臂的孔雀,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孔雀明王了。相传孔雀明王乃释迦牟尼佛的化身。密号为佛母金刚、护世金刚。不论是前世的藏传佛教,还是印度的大小二乘,东瀛的佛教,都有着孔雀明王的传说。

不过,释伽牟尼的另一只手上的宝塔,霍森还看不清楚到底为何物。

佛像的神龛前,摆着两本书。一本赫然就是霍森在前世所著的《历史的齿轮》,这本书居然随着霍森穿越而来!看到这本书,霍森不仅大为欣喜,原来这本书也跟着来到了这个世界。只不过,为什么会在这里?

在《历史的车轮》旁边,摆着一本破旧的经书。虽然破破旧旧,但是丝毫掩盖不了上面金光闪闪的三个大字——《浮屠经》!浮屠经是佛教传入中国后翻译的第一本经书,这也定义了佛教在中国的名字,浮屠、佛陀,所以,才被称之为佛教。而《浮屠经》历史传承久远,原本早已丢失,且经过多次手抄转译,现存的《浮屠经》主要记录了释伽牟尼的形象和佛教的一些基本原理,原本的《浮屠经》是什么样子,已经不得而知。

作为一名历史学家,霍森看到只在历史研究资料里看到过的东西,尤其是传闻已经丢失原本,现在变成了眼前的实物,颇为震动。这是许多历史学家梦寐以求的事情,能够研究这些带着故事的古物,才是让历史正名,让历史得以传承,揭开神秘面纱的钥匙。

霍森迫不及待的打开《浮屠经》,顿时金光闪闪,一串文字变成经符围绕着霍森转了起来,一股脑儿的钻入了霍森的眉心。

“《楞严经》、《法华经》、《华严经》、《大般涅盘经》、《圆觉经》、《金刚经》……”一堆经书的名字充斥在霍森的脑海里,让霍森头疼欲裂。而原来的那本《浮屠经》已经不再在神龛前,化成了六本金光闪闪的小书,来到了霍森的脑海里。霍森尝试着打开每一本经书,看看能不能在脑海里打开。

“《楞严经》,打不开。”

“《华严经》,打不开。”

“《大般涅槃经》,还是打不开!”霍森开始有点气恼。明明看到自己最喜欢的东西摆在自己面前,怎么一直看得到,摸不着!

“再试试《圆觉经》,嗯,还是打不开!!”

于是,霍森试着打开倒数第二本《法华经》,居然轻轻松松就打开了。

“妙法莲华经者,统诸佛降灵之本致也。蕴结大夏,出彼千龄……”看着这些深奥的文字,霍森努力的调动着自己的知识储备,理解着阅读。

“……庶得早净六根,仰慈尊之嘉会。速成四德,趣乐土之玄猷。弘赞莫穷,永贻诸后云尔……佛修齿轮,登浮屠,齿轮呈金,浮屠7层,方登极乐。”

“修齿轮,登浮屠?”这段文字,好像前世的《法华经》里,并没有记载这些。

霍森带着疑惑,继续往下读:“修法之齿轮者,修因果,修缘劫,修欲妄,修法力,修净世,修传道,修创世,历经青白橙紫蓝红金,方为大成。法僧一齿轮,使者二齿轮,罗汉三齿轮,金刚四齿轮,菩萨五齿轮,大佛六齿轮,佛主七齿轮。”原来佛家的等级是如此划分。

霍森继续往下看,这本法华经后还讲了齿轮的修炼方法。其实并没有具体的修炼方法,世间万物,均为佛法。一树一菩提,一花一世界。若是参透世间万物的规律,每一条规律,每一种规律,都会让自己的佛法精进。而佛家的修炼方式,最主要的还是打坐冥想,通过打坐冥想,六根清净,才能更好的思考,更好的参透万事万物的规律。

霍森看到了最后,看见最后的功劳簿上,有一条淡淡的金色文字,上面写着“《历史的齿轮》”。看来,自己是通过写《历史的齿轮》,才有着打开这《法华经》的权利,已经被功劳簿记上了一笔。

在自己的丹田里,已经坐着了一个迷你的自己,头上有一圈淡淡的青色。看来自己已经算是法僧入门了。

霍森摇了摇头,觉得现在经历的一切,有些神乎其神了。作为一个历史学家,不能说自己是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但是,这一切,还是有一些让人,哭笑不得。也许这或许就是一个梦。

也许是吸收了太多的信息,霍森感觉到无比的乏累。眼睛皮开始打架,看着神龛前的蒲垫,霍森旋即盘腿坐下,闭上了眼睛。

……

霍森感觉到胸口一阵刺痛,睁开了眼睛。看着刺痛的位置,胸前的玉佩若有若无的有着淡淡的青色。不过一刻,青色便不见了。

“难道,刚才经历的一切,都是这个玉佩带来的?”霍森有些疑惑。

看着窗外已经浮了白,霍森拖着伤腿,勉强盘坐起来,闭上眼睛,按照刚才梦境当中的冥想方法开始冥想。霍森赫然发现,在自己的脑海里,还有着那六本经书,而丹田里,也同样盘坐这一个迷你的自己,在冥想。

“看来一切都是真的。也许真的和这个玉佩有关。”清醒后的霍森,不得不接受这样的事实。只是希望,如果真的入了佛教,不要真的去守了什么戒律清规,那么单身三十多年的霍森,可能要单身一辈子了。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若这是让我重生一次必须要经历的,那么这一次,必须要给自己一个不一样的活法!”霍森暗暗的下定了决心,重新开始冥想。霍森的周身,也开始围绕着一圈淡淡的金色,和从东边山头上刚刚升起的太阳,形成了呼应,仿佛连起了丝丝金线,连绵不断。一个小时的冥想,当太阳已经完全升上了山头,照耀着云上村的梯田,吊脚楼上开始升起袅袅炊烟,清亮的歌声从窗外传来,霍森终于结束了今日的冥想。

既然有了这个冥想之法,霍森还是期待着早日凝聚自己的齿轮。因为《历史的齿轮》已经给自己成为法僧打下了基础,那么,接下来怎么样凝聚出第一轮齿轮就是重中之重。

霍森开始梳理自己要做的事情。结合身边最容易得到的资源,最容易实现的想法,梳理事情的轻重缓急,制定每一个目标就尤为重要。改进毛笔和造纸,应该是最容易实现的事情。这两个事情完结后,把工艺整理成书,应该能够给凝聚第一轮齿轮,提供支撑。有了笔和纸,许多文学著作的整理编著,在这个时代,应该可以称之为自己的作品了,那么“窃书不算偷”,应该也能提供支持。

霍森想了想,这些应该是最容易实现的目标和想法了。等完成这些小目标,在想想可以怎么去制定下一个目标,毕竟饭也是要一口一口的吃的。

额,好像肚子有一些饿了。

阿依朵,你什么时候才来?


说阿依朵,阿依朵到。

阿依朵在门外轻轻叩了叩门,轻声的说道:“霍森阿哥,起床了没?”

“起了,起了。”霍森连忙收起盘坐的腿,坐靠在床上。

阿依朵端着一碗白粥进来,放在床边的桌子上,说道:“阿哥,你喝吧,这是今天早餐。”

“谢谢阿依朵,这段时间麻烦你了。”霍森心里还是充满了感激,要不是来到这个世界碰巧遇见阿依朵他们,也许自己早就成了饿狼的早餐。

“没事,没事。”阿依朵甜甜的笑道。

看着眼前这个笑容甜美的女孩,霍森心里还是升起了一股暖意。对比着前世的尔虞我诈,在这云上村的人,都是像阿依朵这么淳朴的人,这是多么美好的世界啊!真希望可以通过自己的力量,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至少,不会让这个世界变得跟前世一样,乌烟瘴气,人心难测。

吃完了早餐,阿依朵依然没有要走的意思。而是有一种欲言又止的神情。

霍森看出了端倪,便主动问到阿依朵:“怎么了,你有什么想说的话吗?”

阿依朵扭扭捏捏的,终于开了口:“霍森阿哥,那个改进造纸的方法,你可以教给我吗?你腿脚不方便,我可以先帮你做实验。”

霍森想了想,没有直接回答阿依朵,而是问了一个问题:“你为什么想要学这个造纸的方法呢?”

“那天你说我们的纸太粗糙,还有改进的空间。我自己就在琢磨,既然有改进的空间,我也没有什么事情做,为什么不给自己找点事情做,有个目标呢?如果阿哥说的方法是正确的,那么改进的纸,对我们的生活确实好很多啊!”阿依朵一口气说了一堆,然后又接着说,“你看,这个窗户纸,因为糊的是草纸,所以其实有时候关上窗了以后,光线特别的暗,有时候天气冷的时候,阿妈做针线活,眼睛都不好使。还有,小王子一直想学习文字,可是我们没有适合的纸,写在草纸上,乱七八糟的,有时候都只能是在泥土上写写画画。如果有好一点的纸的话,是不是可以改变这些呢?”

“很好,阿依朵。你的目标我觉得非常好。有时候,我们生活的进步,不是我们看着别人进步了,自己跟着进步。而是我们在实际生活当中发现了问题,去解决问题,才能根本的带来进步。你发现了草纸带给你们的不方便,所以当你听到我可以去改进的时候,你就立马想着要改变,这是一个很好的想法和思维。而有很多人,根本没有这样的思维。在云上村,像阿依朵你这样的,不,应该在很多地方,像阿依朵你这样想的人,并不多。”霍森对阿依朵充满了肯定。

“谢谢阿哥,但是你可以教我吗?”阿依朵的眼神里充满了期待。

“当然没问题。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我需要你先去做几件事,先去思考几件事。”霍森想了想,既然要做,既然要教,那就教个彻底。

“什么事呢?”阿依朵说。

“我给你一点时间去想一想,可能是一天,可能是几天,具体多长时间,要取决于你。如果是你,要去改进造纸,你会怎么改?从方方面面都要考虑清楚哦。还有,你改进它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比如说,你是为了改进窗户纸,那么你需要怎么改,才能实现这个目标;如果你是为了有可以写写画画的纸,那么又从哪个地方改进,会实现这个目标。有时候,我们一开始的目标会很宏大,但是当我们找准了一个目标,我们从原点到达目标的路径,就会逐渐的变得清晰了。”霍森要教给阿依朵的,就是要让她自己开始学会做一个有目标,有计划的人。制定清晰的目标,有了详细的计划,一切步骤和实验,才会变得有意义。很多时候,我们通常会有许多的目标,每一个目标都会想要去实现它,可是很多人只停留在了想的部分,没有做的部分;而有的人有了做的部分,没有详细的计划,所以,就像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撞到南墙,就放弃了,目标依然不能够实现。霍森希望,阿依朵不会成为这样的人。

阿依朵没有立即回答,而是陷入了沉思。霍森的这段话,仿佛给她打开了一扇大门,但是也并没有完全的理解。自己从出生开始到现在,好像还真没有什么明确的目标。每天都是在村子里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按部就班的做着大多数人做的事情。自己从来都没有想过要为什么而去努力,如果说要算是有一个简单的目标,只是希望阿爸阿妈没有那么累,弟弟能够更好的学习。如果不是霍森说要改进造纸,或许自己根本就没有在这方面有过思考。霍森的这段关于目标和计划的话,虽然一下子无法完全理解,但是至少让自己曾经模糊的眼前,越发的清晰。

看着阿依朵陷入了沉思,霍森并没有去打扰她。霍森明白,自己把前世管理学的一部分知识拿来给阿依朵说,一时半会要让她融会贯通,是会有一点难。任何人,外人的指导,从来都是一块敲门砖,都是外部作用,真正的作用起来,是要由内而外的。

“霍森阿哥,我想我要仔细的想一想。等我一段时间,我会给到你我的答案。”阿依朵结束了沉思,真的要回去好好想想了。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在阿依朵走后没多久,阿依朵的父亲阿龙推门进来了。

“今天是第三次换药。换完这次药,你的脚伤差不多好了。”阿龙坐在床边,准备给霍森换药。

“谢谢大叔,我也感觉我的腿伤快好了。你们的草药真神奇。”霍森由衷的感谢道。

大约十分钟,霍森的药就换好了。但阿龙并没有要走的意思。

“大叔,你还有事?”霍森看着阿龙。

“嗯。我想听你说说,上次你说到的追兵的事情。能给我说说吗?”阿龙问道。

“其实我也不知道他们是谁。我的父亲有一天突然就死了,我和姐姐,还有母亲,连父亲的尸身都没看到,就有人来告诉我们他死了。从那一天后,没过多久,那个身着华丽长袍,有‘李’字腰牌的人,就带着人来找我们。姐姐被他们带走了,老管家拼了命护住了我和母亲逃走。我们一路躲躲藏藏了好多年,母亲终于也因为身患疾病,死了。”说到这里,霍森虽然不是霍余晖,但是带着霍余晖的记忆,还是感同身受,声音变得低沉。

“直到后来,这个男的,找到了我。说我是霍家余孽,一直追我到这里,我掉崖,被阿依朵发现。这就是所有的经过。”霍森说到。

“他说你是霍家余孽?他的腰牌是一个李字?霍家和李家不应该啊!”阿龙说道。

“大叔,你知道什么吗?”霍森看着阿龙。

“这个,不好说。我要去查一下。这段时间,你先好好养伤。”阿龙说完,起身就要走。

“等一下,大叔。现在山外面是什么情况。”霍森还是要先搞清楚外面是什么朝代。

“嗯,现在外面是刘邦建立了汉朝,不过现在刘邦已经不在管理朝政,现在是他的孙子,刘彻当政,称汉武帝。刘彻有着雄才伟略,现在的汉朝被他经营的很好。”说到此处,阿龙的眼神有一些变化。

“汉朝?汉武帝刘彻?”听着阿龙的话,霍森终于明白,自己来到了汉武帝时期。如果是在汉武帝时期,霍余晖的父亲难道是霍去病?但是霍去病和汉武帝关系不错,怎么会沦落到他的子嗣被官兵追捕的境遇呢?那个姓李的,难道是李广的后人?真是,剪不清,理还乱。

如果在汉武帝时期,霍去病到还真有可能接触到释伽牟尼的东西,有这块玉佩。想到这里,霍森开始想着霍去病的那些故事。霍去病十八岁为西汉剽姚校尉,率领八百骑兵深入大漠,两次功冠全军,封冠军侯。十九岁时升任骠骑将军,指挥两次河西之战,歼灭和招降河西匈奴近十万人,俘匈奴祭天金人,直取祁连山。这是华夏政权第一次占领河西走廊,从此丝绸之路得以开辟。那么如果在抗击匈奴的过程中,得到这个玉佩,倒也不是很稀奇。不过在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霍去病病逝,年仅二十四岁。前世的史书,也并没有对霍去病的病因有过多的描述,看来这个死因也是有着谜团的。

如果,霍余晖真是霍去病的儿子……

不敢想,不敢想。要是穿越过来是这样的一个身份,还被追杀,那是有多大的仇和怨。本以为抛开前世的纷扰,在今生会有不一样的活法,但是世事难料。谁又能知道前路又会有什么样的荆棘与精彩在等着自己呢?

既来之,则安之。既然暂时不能抽丝剥茧的搞清楚事实,那么就先静观后事吧!


造纸术是华夏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虽然后世的造纸术有着突飞猛进的发展,但那种古法造纸术依然在民间流传着。

霍森曾经在社科院的时候,经常要修复古籍,古籍最常用到的修复纸,就是要用到这种用古法造出来的纸。并且他也跟随非遗组织去了解过古法造纸,对古法造纸的工艺还是十分了解的。

古法造纸的第一步就是要“杀青”。所谓“杀青”是指将竹子作为原材料,上山砍竹以后,砍成五至七寸长,然后再浸泡在水塘里一百天左右,然后再取出竹子,用力捶洗,使青壳脱落,让竹子变得柔软。不过采用竹子作为原材料,是到唐朝中后期才得以改进的,这样的纸柔韧性强,透光性不错。现在的云上村,已经开始采用竹子做原材料了,算是一个不小的变化。另外,如果采用树皮,尤其是构皮作为原材料的话,造出来的纸的硬度会大一些,并且纸张不易浸墨,制成书籍也非常好。

在宋应星的《天工开物》里,对造纸的第二步也做了详细的描写。将浸泡好的竹料拌入石灰水后反复蒸煮八个昼夜,然后再过滤去掉树脂、树胶等杂质,清水清洗干净后,再放入石灰水里蒸煮。如此反复十几次,就能够分解出原材料里的纤维,得到一锅看起来粘稠,带满丝线的东西。

第三个步骤是取出煮烂的原料放在石臼里用力舂成泥面状,捣烂后的原料用适量的水调配,使纤维彻底分离并浸透水分,成为纸纤维的悬浮液,再倾倒入纸槽里面。然后用细竹帘在纸浆中滤取,纸纤维留在竹帘上形成一层纸膜。

这道工序在造纸过程中是最费力的,抄纸的工匠站在纸槽旁重复着舀水、抬起竹帘等动作,每次承受的重量重达20公斤。另外捞纸时还得靠经验,抄得轻纸会太薄,抄得太重纸又会嫌厚,完全凭工匠的手法。

然后就是把捞过纸浆的竹帘倒铺在压榨板上,然后小心地移开竹帘,这层纸膜便落在板上。慢慢堆叠起一层层的纸页,再以重物挤压,排出纸页中的水分。重物挤压之下纸膜也慢慢成形,成为一张张四四方方的纸张。

最后就是焙干纸张了。有时是在夹巷内用两道土砖砌成的砖墙,砖块之间有空隙能让热气透出。焙纸时先在夹巷内生火,然后将将一张张湿纸摊在墙上,从空隙中散发的热气使纸张慢慢干燥,干透后揭起来就是一张可使用的纸了。有时,就直接用阳光晒干,只不过这个过程要慢一点。

整理完这些后,霍森不禁长舒了一口气。现在就等脚伤好了以后,去看看云上村的设备如何了。然后,看看阿依朵是有什么想法,如果她在改造的过程当中,已经有了自己的想法和这个传统工艺不谋而合,那么事情就变得简单了许多。

别看梳理出来的东西简单了许多,霍森也是在脑海里过滤筛选了许久才得到的。我们有时候总是在接收许多碎片化的信息,可是如何把碎片化的信息转化为系统化的知识,这是一个打碎再整理的过程。人的大脑像是存在了无数个格子,每个格子里各自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信息,当这些信息要把它转化为有用的知识的时候,尤其是联系性强,可以循环论证的信息,就需要打碎再整理,再打碎,再整理。这个过程完全做完,天色已经黑了。

月上柳梢头。皓月当空,大山的夜空是真的好。星辰点点,伴随着皎洁的明月,布满了山里的夜空。霍森突然发现,胸前的玉佩微微发热,而月光仿佛正在透过窗户建立着丝丝层层的联系。不自觉的,霍森按照冥想的姿势,坐了下来。刚闭上眼睛,又进入了那座古庙。古庙的庭院,没有任何的变化。但是在佛像前的桌子上,又多了一本书,不过看样子这本书,好像还没有完成。书的封面,只写着“纸”一个大字,而且若隐若现。

“嗯?”怎么回事,怎么这里会出现这样的书?

带着好奇,霍森打开了书,书的内容赫然记载的就是自己白天在脑海里整理过的古法造纸的工艺!

霍森想了一下,看来这个玉佩里的古庙不一般。如果自己经过筛选加工过后的系统信息,如果整理出来,是一套完整可实施的内容,能够形成传播的书籍或是知识,那么在古庙里就自然的生成这么一本书。而这本书,就会成为自己的著作。不过,还是要试一下,干脆先“借用”古诗来实验一番。

在汉朝,大多先出现的都是旧乐府诗或者是诸如《诗经》之类的整理后的民间诗歌。这时候如果是汉朝的话,那么唐宋的诗词必然还没有出现,而汉高祖刘邦的《大风歌》必然已经有了。先试一首《大风歌》,在试一首唐诗,看看分别是什么反应。

“大风起兮云飞扬,

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在佛像前吟诵完,霍森发现桌案上并没有任何反应。那么就说明,在这个世界,刘邦的这首《大风歌》已经出现,并不可能会成为自己的作品。

于是,霍森心里默默的对李白说了一声“对不起”,便开始了自己的“借”诗。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这首《静夜思》,算是目前最符合自己心态的诗词了。但年李白在写下这首诗的时候,是在扬州的旅舍,刚刚李白26岁。同样也是在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他抬望天空一轮皓月,思乡之情油然而生,于是写下了这首传诵千古、中外皆知的名诗。当时的李白,不是正如现在的自己吗?在孤寂的深山里,面对皓月当空,床前的月光,也仿佛在自己的心中覆上了一层霜,一层思念的霜。

霍森默默的看着案台,然后看见案台上出现了一张纸,上面写的,正是刚刚霍森吟诵的《静夜思》。但,还没有名字。

“这首诗,就叫做《静夜思》吧!”霍森说道。只见,纸上出现了“静夜思”三个大字,闪烁着淡淡的金光。在《法华经》旁边的功劳簿上,已经记上了《静夜思》,小小的躲在《历史的齿轮》旁边。而丹田了小霍森脑后齿轮的青色光晕,又深了一些。

看来实验成功,真如自己所想,那这样,一方面就先暂时解决了书写整理的问题;另一方面,这个能够增加功劳簿里的功劳,加快自己进入法僧的进程。看来,得找一个时间,系统的整理一下前世学习过的知识,这样自己真的快速的提升自己的能力。

搞清楚了案台上突然出现书的问题。霍森开始在庭院里闲逛起来。院里池塘好像已经不再是一滩死水,而是重新焕发了活力,在池塘里有一条墨色的鲤鱼,正快活的在池塘里游来游去。

“咦?怎么会多了一条鱼?”霍森又开始产生了疑问。上次来都没有发现。这条墨色的鲤鱼,大约是巴掌大小,比一般的鲤鱼看起来灵动很多。看到霍森盯着它看,它也浮出水面,在池塘里吐着泡泡。这个泡泡呈墨绿色,飘出了水面,并没有消散,而是慢慢的飘到了霍森受伤的腿那里。

“噗!”一声轻响,水泡破了,一点水雾萦绕在霍森的伤腿。顿时,霍森感觉到腿酥酥麻麻的,原本的疼痛感减轻了许多。

“看来,这个小鲤鱼还可以主动的帮我治疗伤势。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我想着它治疗哪里,它就是治疗哪里呢?”想到此处,霍森再次想着受伤的腿,希望能够有所变化。

果不其然,小鲤鱼又浮出水面吐出了一个小泡泡,又飘到了伤腿处,再次覆盖受伤之处。腿再次传来了酥酥麻麻的感受。

“这个古庙真不错,看来以后不用太担心受伤的问题了。”霍森心里暗自欣喜。

霍森继续逛着,而在角落里的小树苗,又有了新发现。小树苗多了一片嫩绿的小树叶,小树叶是刚才进来没有的,看来,刚刚“创作”出了《静夜思》,给这个树苗增加了一片树叶。如果想要让这个树苗茁壮的成长,那么自己务必要有更多的创作。

这个古庙看来是一个独立的空间,蜷缩在了玉佩里。玉佩能够和月光建立联系。但是就是不知道这个玉佩里的古庙是不是能够自由的出入。如果只能是依赖于月光和玉佩的联系,每天只能进出一次,那么自己对古庙的控制还是弱了许多。但是,如果可以自己主动的控制进出,那么一切都变得好多了。不妨试一试?

霍森走到了古庙门口,眼睛一闭,睁开眼睛,霍森环顾四周,霍森已经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霍森深吸了一口气,继续盘着腿冥想,睁开眼睛,又回到了古庙里。

“换个姿势再试一下?”霍森自言自语。

于是,霍森又出去回到房间。躺在床上,站在窗前,坐在桌前,分别都试了一次,都成功的进入到了古庙。

“看来,这个和姿势没有什么关系。只要进入冥想,就可以进入到古庙里。”霍森心里微微发热,自己真是得了一个不得了的宝贝。

“明天天亮了,再试一下白天是否能够进入玉佩。等腿伤好了,换一个环境看看,是否受到环境的影响。今天,先睡了。”想到此处,霍森便开始躺下入睡了。

明天,会更美好。


一夜无事,直到天明。

霍森依着习惯,早早的就起了。起来洗漱完毕,霍森就盘着腿进入了冥想。因为昨晚就想尝试着看看白天是否能够进入古庙。所以,一进入冥想,霍森就带着意念到玉佩处,一阵白光,霍森出现在了古庙的门口。

看来,进入古庙,不分昼夜。

霍森先来到池塘边,驾轻就熟的让鲤鱼用水泡修复自己的伤腿,经过十分钟的修复,伤腿明显感觉好了许多。已经可以看到断裂伤口处,开始出现了愈合。然后,霍森径直走到佛像前,盘坐在蒲垫上,开始冥想。

在佛像前冥想,霍森感觉到进入冥想的速度要比在古庙外快了许多。分明能够感受得到周围萦绕着快乐的绿色分子,仿若一只只小精灵,欢快的进入自己的体内。进入到自己的体内后,从大脑出发,像一条条小鱼般,在血管里畅游,一下就游到了丹田之处,汇入到了小霍森的脑后。丹田处小霍森脑后的齿轮的青晕,也越发的深。不知道冥想和功劳簿积累的这些青晕,自己可以怎么用。目前只是发现了可以治疗的功能,而且还是古庙里池塘的鱼。不可能以后,受伤都得进到古庙里来等鱼救助吧!如果可以不受场地限制就好了,看来还要多加摸索才行。

想到此处,霍森不禁苦笑了起来。现在的自己像是一个吃饱的汉子,一下子增加了许多的东西,却又不懂得方法,没有消化吸收,只能,享受。

大约冥想了一个小时,霍森估摸着阿依朵要来了。便从古庙里出来,回到房间里。果然,没多久,阿依朵就来了,不过跟着一起来的,还有小王子。阿依朵手里端着的依然是有一碗粥——自己的早餐;而小王子手上,则拿着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

阿依朵看着霍森慢吞吞的喝着粥,眼里有着明显的不耐烦,这种不耐烦,是巴不得自己赶紧吃完的不耐烦。霍森看着阿依朵心不在焉的样子,急忙三口作两口,把粥吞完了,囫囵吞枣盖不过如此。

阿依朵见到霍森吃完了,急忙说道:“霍森阿哥,我想清楚了。你要是不忙的话,听我说一下,好吗?”

霍森没想到阿依朵还是个行动派,心里暗叹这姑娘真不错。便回答道:“没问题,你说吧。”

阿依朵整理了一下,便说道:“那日你问我,如果是我,要去改进造纸,我会怎么改?改进的计划是什么,目标又是什么。我回去想了一下,我可能要从头来梳理一遍。我从小到大,都没有什么特别远大的理想,特别明确的目标,我只有一个想法,就是让家里人不用那么累,可以生活得更好一点。所以,我帮阿爸采药,煮药;帮阿妈做饭,刺绣;照顾弟弟。但是,这些事情,好像已经变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变成了习惯,我还是没有目标。”

小王子静静的站在旁边,听着姐姐的话,眼睛开始红了。好像,我们都忽略了姐姐的快乐,把所有都变成了理所当然。

“当你那天问我之后,我才突然发现,我是一个没有理想,没有目标的人。我不知道,我未来可以去做什么,或者是说,我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但是,我仔细的想了想,即便那些帮助家里人减轻负担的事情,变成了生活的一部分,为什么我的理想,不可以就是让家里人过得更好,过得更轻松呢?如果这就是我的理想,我就要想办法改变。改进造纸术,给了我一个机会,把这里当做一个起点,开始朝着更好的那个目标去改变。所以,我的目标,即便是已经融入了我的生活,我依然没有变化,就是让家人过得更好,只不过这个方法要改进。”阿依朵一口气说了那么多。

“阿依朵,你的想法没问题。你的目标也没问题。其实很多时候,我们人就是如此,总会去提一个无比宏大的目标,而无法实现。或者是树立了一个伟大的目标,却忽略了身边很平凡的琐事。可是,有时候,坚持努力的去完成平凡的事,其实也是伟大的成就啊!你很不错,阿依朵!”霍森不由得赞叹到。确实,很多人都会忽略这个问题。在前世的那个世界,很多所谓的大学生,好高骛远,却没有基本的生活能力,最后,成为一个啃老族,或者是被社会所遗弃,就是看不清楚这一点。

“谢谢您的认同。所以,当我确定这个目标之后,我就在想,我第一步该做什么,我选定了改进造纸术。我梳理了一下我们云上村的造纸术,我发现,我们每家每户的产量都没有那么高,而且付出了大量的劳力,得到的产出是很少的,而且质量也如你所说,达不到标准。那么,我就看了一下所有的工艺,是原材料的问题?还是我们中间的所花的时间不够?或者是我们其中的技术,还可以调整为效率更高的技术方法?再或者说是,我们的工具太差?我把这些问题都整理了出来,我发现,不管怎么去思考,第一步都是要先搞清楚原材料对不对。如果后面的问题,通过时间,通过技术,通过工具都可以做出调整,那么原材料一错,后面的所有都是错的了。不知道,我这样说对不对?”阿依朵说完,小心翼翼的看着霍森。

“没错。原材料很重要,不同的原材料,所需要的时间、技术、甚至是工具都可能发生变化。选定原材料,确实是你改进造纸术的第一步。不过,我要提醒你,在这个过程当中,不能着急,不要因为一两次的失败,而放弃它。”霍森说到。

“是的。所以,我今天让小王子拿了一些原材料过来,让您看看,看看有没有方向。”说完,阿依朵让小王子把原材料拿了过来,准备一一给霍森介绍。

“这个是毛竹,就是我们现在用的原材料,我们发现毛竹确实是造纸的好材料,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哪里不对,导致了出产的质量有问题。而且毛竹加工起来比较复杂,花费了我们大量的时间。我们对这个毛竹,也没有筛选,就是砍到了竹子,就一股脑的拿来造纸了。”

“这个是芭茅秆,它的叶子比较锋利,但是茎比较有韧性,我觉得也很适合做纸,我还没有试验。”阿依朵继续说到。

“还有这些,这些都是树皮,是不同的树的。我也不知道这些能不能拿来造纸。就觉得我们可以用树皮当屋顶,搭围墙,说明树皮还是比较有用的,我就拿了过来。”

阿依朵一口气介绍了许多,也仿佛给霍森打开了认识植物知识的大门。原来,还有那么多植物,有的名字是霍森听都没听过的。

“阿依朵,你真厉害。有好多都是我没听过的植物。”霍森再次夸奖到。

“因为我帮阿爸采草药,整理草药,所以,在大山里走,自然就认识那么多了,好多都是阿爸教我的。”阿依朵兴奋的脸颊上,因为激动,微微的有一些汗珠。

“我觉得这些材料,你都可以试一下。你一边实验,一遍记录下不同的数据,方便你后面选定原材料的时候有判断。”霍森说到。

“如果都试的话,会不会很耗费时间?”阿依朵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在尝试的过程中,积累了经验,花费了大量的时间,选定了一个适合的原材料;或者是你匆忙的选定了一个你认为适合的原材料,进行改进,到后面你发现,你走错路了,要重新来过。你觉得二者之间,谁花费的时间多?”

“重新来过。”阿依朵说到。

“我再问你一个问题,你通过实验,了解到了不同的材料的数据,更清楚了每一种材料适合的方向,这时候你选择一个方向来继续改进;或者是,当你完成一个改进后,你发现这个纸,并不适合某一种用途,你需要重新做实验。你又来比较一下,二者之间,谁花费的时间多?”霍森再次问到。

“再次实验。”阿依朵轻声回答。

“所以,我们不要害怕我们实验的过程,花费大量的时间。因为这个时间的花费是值得的。它让你可以清楚的找到你未来的方向,甚至,在未来的某一天,当你有新的想法的时候,你还有这个实验去做支撑。我们不要因为嫌麻烦就省去过程,这样只会让我们未来更加的麻烦。”霍森说到。

“我明白。我一定会做好这个实验的,谢谢霍森阿哥。”阿依朵郑重的说到。

“明白就好。还有,一定要做好数据的记录,这个事情你让小王子帮你做。”霍森斜眼看了小王子异样。

“我,我不会啊!”小王子急忙说到。

“不会就要学啊!你没看见你姐姐在这里认真的学习,难道作为一个男子汉,你想把所有的责任丢给你姐姐吗?不要让我瞧不起你!”霍森怼到。

“我才不是呢,我是男子汉。做就做,我和姐姐一起学!”小王子听到霍森的话,脸涨红了起来。

“那行,那我就期待你们两个的实验结果了。祝你们成功!”霍森嘻嘻的说到。

“嗯,我们一定会成功的。阿哥,你先忙,我去做实验去了!”阿依朵拉着小王子,把原材料收拾好就离开了。

“希望你们可以成功!”霍森看着他们的背影说到。霍森今天没有把自己的方法告诉他们,而是让他们自己去尝试。因为,许多事情,别人传授的始终是间接经验,只有自己付诸实践了以后,获得直接经验,才会更深刻。希望他们两个能明白这个道理。

“嘎吱”一声,门打开了。阿龙走了进来,说:“那件事,我查到了一些眉目。”


阿龙推开门,径直走了进来。

“你说你查到了一些眉目,什么眉目?”霍森听闻,立马问道。

“追杀你的可能是李家人。这个李家人也不一般,也是武帝的宠臣,权倾朝野。他们的家主李广,是一代名将,但是多年前就失踪了。失踪的原因,和霍去病还有一些瓜葛。”说到这里,阿龙看了霍森一眼。

“没事,你继续说。我未必是霍去病的后人。”霍森摆了摆手。

“李广失踪的那一年,霍去病突发疾病暴毙。武帝一年之内痛失两名爱将。而且,那次正好是再次出发讨伐匈奴的路上。所以,武帝不得不暂缓讨伐。前一年,霍去病刚刚大胜匈奴,班师回朝。第二年再出发,李广就随同一起前往了。谁知道,李广失踪,霍去病去世。”阿龙说道。

这好像和前世的历史进程不太一样。莫非,也有人和自己一样,穿越而来,改变了历史进程?霍森记得,在前世, 李广在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漠北之战中,任前将军,因迷失道路,未能参战,回朝后自杀。霍去病则是在元狩六年,突然去世。二者只相差两年。但在这个世界却是同时,一个失踪,一个死了,奇怪。

而且二者同为西汉大将,有所交集,不足为奇。可是,如果自己真是霍家后代,李家为何要追杀自己?是得何人授命?想到此处,霍森开口问道:“龙叔,可有了解到,李家为何追杀霍家?霍家可还有后人在世?”

“因何追杀霍家,据传是在一次狩猎中,将李广的儿子射杀了。随后李广震怒,才有了和霍去病一同前往漠北之战。而就是这次漠北之战,成了霍去病之殇,李广也失踪。现在追杀你的,我怀疑是李敢的儿子,李果。”说到此处,阿龙又看了一眼,继续说,“现在霍家只有一个霍去病同父异母的弟弟霍光在卫家,霍去病的姨母,乃是当朝皇后,卫子夫。”

“我怀疑霍森你乃是霍去病的子嗣,因为霍去病英年早逝,并未在家留有子嗣。但是,你是否是他的私生子就不得而知了。”阿龙说道。

“这个,最好不要是。”霍森苦笑着说道,然后接着说,“如果真是的话,我这一生,怕是不得安宁。”

“不,霍将军的儿子不应该是个懦夫。”阿龙站起来盯着霍森说道。

“是又如何?我手无缚鸡之力,一无权势,二无武力,我凭什么去和李家斗?”霍森摇了摇头。

“你只要有无畏的心,有一往直前的勇气就好了。只要你下定决心,就一定能够有机会。你可知道,霍将军,是真正的大英雄,你不该弱了他的威风。”阿龙冷冷的说道。

“你认识霍去病?”霍森疑惑的问阿龙。

“我认识他,我们云上村的人都认识他!当年,要不是霍将军,我们可能永远都是流民。”阿龙叹了一口气。

“当年,我们被朝廷认定为荆蛮,一直居无定所,四处流浪。幸得遇到霍将军,把我们的所有健壮男子收编为一支队伍,所有的老弱妇孺,都在军队里服务,第一次大战胜出后,我们战死了许多男子,霍将军让我们离开,指点我们到这个偏远的地方隐居。这里是霍家未其实之前的祖地,只有真正拥有霍家神光血脉的人,才知道。而我就是受霍将军委托,是这一代的守护祭祀。”阿龙目不转睛的盯着霍森,看看霍森听到这番话之后,是否有所变化。

“那看来真是了,我母亲去世前,确实告诉了我神光血脉,但是并未告知我霍家祖地。”霍森叹到。看来,这个责任不得不背着了。

“等你伤好了,我带你去验证一下。组地里,有专门的验证之法。我希望你真的是霍家血脉,因为,霍将军就留下了子嗣。我们一定会守护好你的。”阿龙说道。

“好!如果真是霍家血脉,我定不会推卸我的责任,我会把这一切当做是我的磨砺。毕竟天降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我不敢自比尧舜禹,但是我定会努力的。”霍森也感动于阿龙的诚挚,由衷的说到。

“这才是霍家男儿该有的血性。我先走了,你好好想想。”阿龙说完,旋即离开了房间。

阿龙走后,霍森再次陷入了沉思。这是前世,养成的一个习惯。每当面临一个问题的时候,总要先去思考。我们很多人,会因为血性,不思考,草率答应,到最后头破血流,凄惨收场;有的人,思考过多,则会唯唯诺诺一辈子,温水煮青蛙,碌碌无为。但是,适当的思考,思考怎么解决问题,怎么面对问题,怎么战胜问题,才是能否成长的关键。

这些思考不是无意义的思考,也是有价值的找到更精准的目标和更有效率的方法。摒弃掉一些无用或是无价值的的事情,哪些该做,哪些没必要做,也许我们才能更好的往前走。今天可以犯一些错,但是明天一定不要重蹈覆辙。

霍森有一些为自己刚才的胆怯和懦弱汗颜,也许是前世的人情冷暖,让自己胆子变小了,变得不敢承认,不敢面对。可是,有些时候,上天既然选择了给你这样的生活方式,你就必须要勇敢起来。

也许我们始终都只是一个小人物,但这并不妨碍我们选择用什么样的方式活下去,这个世界永远比自己想象的更精彩。

那这一世,我就为霍去病的子嗣吧!霍余辉也好,霍森也罢,终有一天,霍去病的威名,霍家子嗣的威名,会再次让大家都知道。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只有坦坦荡荡,才能更好的拥抱这个世界。

想到此处,看着窗外成片成片的竹林,在这大山深处,那么而自由的生长,那么坚强的生长,那么勇敢的生长。一种豪情油然而生,霍森不由自主的吟起了清朝郑板桥的《竹石》:“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管他什么武帝,什么李家,我要做我,做那个“君子坦荡荡”的我。遇神杀神,遇魔杀魔,遇佛……想到古庙里的释迦牟尼,瞬即改到,遇佛拜佛!

“我要制定一个框架的计划,然后在这个框架的计划内,填充更详细的目标。首先,肯定要先把伤腿治好,如果没有什么别的事情,就先到古庙里治好伤腿。腿脚放开了,才能大展拳脚。”

“然后,赶紧把一些能够快速编著的著作,整理出来,因为这样能让我快速得达到法僧的境界,也许会有一些意外之喜。阿依朵那边的造纸,也要加紧了。也许造纸术的成功,还有毛笔的改进,能带来一些收入,毕竟没钱比有钱可怕。”

“等这几样都好了,再找龙叔制定一些计划。祖地是肯定要去的,如果确定了血脉,那么自己就义不容辞。如果没有血脉,为了霍将军这样的民族英雄,充当霍家子嗣,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之后,再制定出山和复仇的计划,这些要徐徐图之。”霍森有了初步的计划,也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内心。

话不多说,霍森立马开始行动。闭上眼,进入到了古庙之中。

古庙里,佛像前的案桌上,已经有了刚刚《竹石》的文本,霍森进来后,变成一道金光,进入了霍森的眉心,功劳簿上又多了《竹石》二字。没有任何迟疑,霍森来到了池塘边,开始了伤腿治疗。

大约三十分钟,鲤鱼已经不再往上吐水泡了,治疗才结束。看来目前的鲤鱼,治疗一次,也就顶多三十分钟。现在的鲤鱼,比前两天的更大了一些,墨绿色的颜色也更深了。院子角落里的小树苗,又长出了一片嫩绿色的叶片,在风中摇曳着。

忙完这一切后,霍森在佛像前,盘坐了下来,陷入了冥想。这一坐,就是两个小时。如果旁边有一个懂行的人看到,定会觉得惊讶。因为,霍森周身已经被绿色的清风包裹了起来,这是陷入了深度冥想,才会有的状态。

而在霍森丹田里的小霍森,也不再保持着盘腿坐了。而是站了起来。只见他闭着眼睛,双手呈掌状,在胸前反复环绕两次后,然后双手放了下来。只见右手变成了拈花指,指尖有一片树叶,确切的说,应该是青色气流构成的树叶,轻轻一弹,就飞了出去。

“拈花指?”霍森大为吃惊,这个是佛家著名的手法。同时,也更为奇怪,看来金庸的《天龙八部》也并不是胡编乱造的。

“难道是让我学习拈花指吗?”霍森脸色有些奇怪。

“学就学。有什么!”接下来的目标,就是学习拈花指!有了拈花指,远距离攻击就有了能力。如果在实力不够的情况下,还可以偷袭。一开始能掌握这个能力,是个不错的选择!

就这样,在深度冥想下,霍森开始了拈花指的学习。


正在霍森准备开始跟着小霍森学习之时,一串文字像电脑输入一般,输入了霍森的大脑。

“拈花指是佛家七十二绝技之一。为软功外壮,属阴柔之劲,专练指头拈劲之一种功夫。练时内外同修阴柔兼阳刚之劲。功成之后,三指拈物,无论如何坚实之石,都能应指而碎。伤人于无形之中。”看到此处,霍森心中暗想,这正如自己所想,是绝佳的防身之技。可是霍森接着往下看,却开始苦恼起来。

“学习拈花指,不能兼修其他佛家绝学,必须等此法大成之后,方可修炼其他绝学。若拈花指未大成,就修其他佛家绝技,轻则受伤,重则走火入魔。”暗叹了一声,霍森心里开始琢磨。这拈花指虽好,但是如果不能修行其他佛法,若自己一直没有大成,岂不是一直都是三角猫的功夫吗?但是,转念一想,自己还有其他的功夫可学吗?这古庙里,根本就没有提供其他功法,也许练好拈花指,也是对我的一个考验吧!其实,一个人若专心学一样东西,或做一样东西,首先要把自己置之于死地,断了後路,才能专心一志去学,方可望有所成。这大概是古庙只提供给霍森拈花指绝技的深意。

霍森继续往下看:“练功初期,先进行空手练习。意守下丹田,待下丹田温暖气足后,以意将全身劲力集中于手之拇、食、中三指的第一节上,拼紧拇食二指,使拇食中三指第一节指面贴实,用拇指在食、中两指的第一节用力缓慢地旋转若千周,再右向旋转若千周,力竭而止。收功时以意领气回丹田并敞松身体即可。”空手练习还可以,每天冥想之后,就这样练习。

“空手练习3月后,进行实物练习。拈一粒绿豆于三指中用力旋转,待到绿豆应指而碎时再同时拈三粒绿豆,待同时拈三粒绿豆亦应指而碎时改拈黄豆。先拈一粒黄豆,再拈三粒。待方法圆满,继而改拈石块,如此由较软至极硬,从小到较大,待到石块亦能应手即成粉时则拈花指功十成六、七、阳刚之劲己足。”霍森看到这里,心想这拈花指还真是个力气活。

“都能够阳刚之劲足矣,此时改练阳柔之劲。阳柔之劲练法与阳刚之劲练法相似,以布料、绸缎等柔韧之物依前法旋指练习,待至极柔韧之物亦能旋指而洞穿后。拈花指劝大功告成。”看完之后,霍森不由感叹,这拈花指真是佛家绝学,一个手指上的功夫,就需要那么多的技巧和练习。而且这拈花指,还暗含阴阳之力。阳之,刚劲;阴之,柔劲。刚柔并济,方为大成。

于是,霍森便开始静下心来,模仿着小霍森开始学习拈花指。双掌在胸前反复环绕两次,应该是凝聚丹田里的气,将青晕掌握在手中。可是,霍森反复试了几次并无感受到气的凝聚。霍森便停下来,仔细的再次观察小霍森的动作。小霍森动作极为缓慢,似乎是想让霍森看清楚具体的操作。霍森发现,小霍森有微微下蹲的动作,双掌均是从丹田处往上,再反复。

观察完毕后,霍森也学着小霍森的样子,气沉丹田下蹲,双掌从丹田处往上反复。如此循环几次,霍森终于凝聚了一些青气。但是没过几秒钟,气便散了去。

“温故而知新。”霍森又把先前的关于拈花指的技巧看了一遍,发现一开始并不是凝气的练系,而是用绿豆、黄豆练指劲。

“心急还是吃不了热豆腐。看来,一方面每天冥想之后,要来古庙里练习凝气;一方面得在外面找些绿豆开始练习指劲。”不作他想,霍森离开了古庙,回到了房间里。

经过治疗后的伤腿,不再是不能下床了,而是可以一瘸一拐的出门了,这对于霍森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霍森拖着伤腿,一瘸一拐的出了门,发现阿依朵并未在屋内,而是在屋后的造纸工坊做着实验。刚刚才说,阿依朵就立马行动,真是一个行动派。

霍森走到阿依朵的身后,并没有说话。只见阿依朵已经把原材料已经分了出来,现在正在研究的是竹子。如果从竹子开始研究,确实是最快的方法,因为云上村造纸的原材料就是竹子,只不过原来没有把竹子进行分类筛选,一股脑的,都作为材料来造纸,才会出了劣质的纸张。

阿依朵先把竹子上的竹叶剔了下来,只留竹身。然后,再将竹子的一头一尾砍了下来。竹子的头比较纤细,这个部分不够坚硬;竹子的尾部则是带着根和泥,直接去除掉会是比较简单的处理办法。

“看来,你的第一步算是走对了。”霍森在身后说道。

阿依朵听闻,惊喜的看着霍森:“霍森阿哥,你来了。我也不知道对不对。我觉得我们原来对竹子的处理,太粗糙了,竹叶、竹身,直接砍烂了就开始浸泡,确实不太好。我在想,如果把竹叶去掉,把竹子头和尾去掉,只留中间最坚实的部分,再做处理,可能会好一点。”

“这一步是没错的,确实要去除掉多余的部分,留下它的精华。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做?”霍森问道。

“接下来,我会把竹子劈成几片,然后浸泡在山泉水中。”阿依朵指了指旁边的水塘。

“浸泡多久?”霍森继续问。

“就按照原来的方法,浸泡十天左右就可以了。”阿依朵说道。

“怪不得。原来你们浸泡的时间太少了,所以纸才那么粗糙。这样,你试着分做几批,浸泡五十天为一批,浸泡一百天为一批,再来试试,会不会更好。另外,浸泡的这个过程,你可以去尝试,其他的原材料。因为竹子比较坚硬,所以浸泡的时间更定要长一些,其他原材料就未必了。你要做好记录。”霍森明白了其中的原有,霍森嘱咐道。

“好的,没问题。我就按照阿哥你的方法操作。”阿依朵擦了擦头上的汗珠,回答说。

“这些竹叶、竹头不要扔掉,以后有用。这个竹叶,给我一些,我这边现在要用。”这个竹叶一方面现在可以尝试着做拈花指的练习;一方面让阿依朵存着的原因,是因为后期可以尝试对纸做一些创新,具体是什么,得等纸出来了,才可以。

而关于竹头,霍森心里头也有了一些想法,到时候问一下龙叔是否可行。

“你继续做吧,这些竹叶我拿走了。还有,家里有绿豆吗?”霍森终于想起来自己此行的主题。

“绿豆是有的,我给你拿。”说完,阿依朵站了起来,双手在围裙上擦了擦。然后进到仓房里找了起来。没过一会儿,阿依朵就那个小斗装了出来。

“这点绿豆够吗?”阿依朵问道。

“够了够了,那我就拿走了,你继续加油哦,我看好你!”霍森对阿依朵鼓励道。

“我会的。”阿依朵比了比握住的小拳头。

拿到了绿豆的霍森,又一瘸一拐的回到了房间。到了房间,霍森心想,不知道我能不能把这绿豆带到古庙里去练习呢?在古庙里,冥想的速度和效率明显比外面高许多,如果绿豆能够带进去练习,也许可以事半功倍。

想到此处,霍森拿着绿豆和竹叶,开始冥想。一转眼,已经到了古庙门口,手上还是拿着绿豆和竹叶的。

“看来这个古庙是可以存放东西的,那这样就好太多了。”不作他想,霍森立马进入庙内,在庭院里开始练习拈花指。

按照刚才拈花指的练习方法,先是空手练习指法。不过在练习指法之前,霍森还是先用双掌从丹田取气到指尖,再把所有意念和全身劲力集中于手之拇、食、中三指的第一节上,拼紧拇食二指,使拇食中三指第一节指面贴实,用拇指在食、中两指的第一节用力缓慢地旋转若千周,再右向旋转若千周,力竭而止。如此反复几次,霍森就已经力竭。

盘下打坐冥想,感觉自己恢复到七八成后,霍森又继续如此操作,又是练到力竭。不知不觉,霍森已经练习了四五个小时。在古庙特殊作用和青气的帮助下,霍森已经开始感觉到自己的指尖已经有了指风,手指也更加有力;而且双掌从丹田中取气后,续航的时间更长。

“效果很明显。今天就到此为止了。过满则损,不要贪多。”霍森心里对今天的练习很满意,但是还是要循序渐进的来,急不得。

接下来,霍森没有立即出古庙,而是坐下来思考。是的,思考,不是冥想。曾子曾经说过:“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每天通过多次的自省,多角度的自省,来检视自己这一天的成果。每日的思考与反省,对自己这一天的梳理是相当必要的。

霍森今天这一天是十分的充实,指点了阿依朵造纸,从龙叔那里知晓了一些身世之谜,在古庙里弄清楚了鲤鱼对伤势的治疗效果,还开始学习拈花指,这样充实的一天,是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次。不过,这样的充实,有点杂乱,也有点随机,需要制定更详细的每日计划,来让自己的效率得到更多的提高。充分的利用好每一分钟,每一件事,都在能力内做到极致,才是一个有效率的日子。

思考完,霍森站了起来,一闭眼,回到房间,肚子“咕咕”只叫,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霍森阿哥,你快点出来,我给你看点好东西!”只听见小王子在窗外叫着自己。

什么好东西?霍森推门而出。


霍森推门而出,来到了院子里。只见小王子,手上捧着一个奇奇怪怪的罐子,兴奋的看着自己。

“霍森阿哥,我给你看个东西,这些都是我的宝贝。”小王子兴冲冲的说道。

“这些是什么?”霍森问道。

“还记得你刚进山的时候,我给你说过的蛊吗?这些就是我养的蛊虫,今天终于出了一只蛊王了!”小王子完全没有注意到霍森已经开始变色的脸,还是笑嘻嘻的在说。

听到此处,霍森脸色一变,急忙说:“我对这些不感兴趣,你还是别给我看了。”

“没事,没事。你一定要看。你对姐姐说的话,我都记在心里,我就想,我也应该干点啥。虽然我可能没有姐姐那么聪慧体贴,但是我也是有着自己兴趣爱好的。你可不知道,这可是我们云上村多年以来再次养蛊成功,自从上次我们流放了以后,几乎失传了。要是爷爷还在的话……”说到这里,小王子神色黯然。

“蛊确实是我们苗族的防身之术。但是自从我父亲为了保护我们去世了之后,村里就再也没人会养蛊了。小王子也是之前耳濡目染,凭借我父亲的残本记录,才有所成。”阿龙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来到了院子里,对霍森补充说道。

“那次到底是怎么回事?”霍森对他们的流放还是很好奇。

“本来我们在荆楚一带生活的好好的,但是自从刘邦建立了汉朝,我们的好日子也突然到了头。有一天,一群官兵,来到寨子里,让我们交出蛊术之法,这个可是我们的看家本领,怎么可能让出去。于是,我的父亲掩护着我们逃了出来,父亲也就……”阿龙握紧了拳头,眼里透出愤恨的目光。

“可是,你们不是被霍将军安排了吗?对大汉朝,还有什么想法?”霍森觉得这很矛盾。

“一码归一码,迫害我们的是迫害我们的,保护我们是保护我们的。我们苗族人从来不牵连别个,但是该报的恩,该报的仇,还是要分清楚。”阿龙说道。

“那么你们现在有什么眉目了吗?当初迫害你们的人。”霍森问道。

“大概查到了一点。”阿龙看了霍森一眼,“背后有李家的影子。”

“又是李家?”霍森顿时觉得这个李家不是一个省油的灯。

“没错,找到机会,我一定要弄清楚。我父亲的仇,我们苗族人的仇,一定要报!”阿龙说道。

“没错,霍森阿哥。刚才我没说完,我养蛊不仅仅是我的兴趣爱好,也是对爷爷,对苗家人的一种延续。早上你给姐姐说的话,我记在心里。我的母标,就是替爷爷报仇,替那些枉死的同胞们报仇。我是小王子,不是懦夫!”小王子说道。

“我们苗族的蛊术,并不是拿来害人的。而更多是帮助我们苗族人治病的。蛊确实有毒,有狠的一面,但是更多的时候,是用在医术上面。我阿爸就是学会了其中的医,而我从小对这个不感兴趣,我更感兴趣的是蛊毒。不同的草药,不同的毒虫,会带来不同的蛊。所以,并不可怕。”小王子说道。

“你们知道,汉朝忌惮你们会使用蛊术吗?”霍森说道。在前世,原本以为苗蛊只是传说,但是听完阿龙和小王子的介绍,霍森隐隐约约明白,他们为什么会被迫害了。因为在前世,从战国时代中原地区开始,就已有人使用和传授造蛊害人的方法。而传说中制造毒蛊的方法,一般是将多种带有剧毒的毒虫如蛇蝎、蜥蜴等放进同一器物内,使其互相啮食、残杀,最后剩下的唯一存活的毒虫便是蛊。蛊的种类极多,影响较大的有蛇蛊、犬蛊、猫鬼蛊、蝎蛊、蛤蟆蛊、虫蛊、飞蛊等。虽然蛊表面上看是有形之物,但自古以来,蛊就被认为是能飞游、变幻、发光,像鬼怪一样来去无踪的神秘之物。造蛊者可用法术遥控蛊虫给施术对象带来各种疾病甚至将其害死。

所以,历史上一直将它列为严厉打击对象。《汉律》中就有“敢蛊人及教令者弃市”的条文;唐宋以至明清的法律都把使用毒蛊列为十恶不赦的大罪之一,处以极刑。官府对所谓施蛊者的处罚极其残忍。

“这个我们是真不知道,我们都是偏安一隅,没有为害一方。怎么会这样呢?”阿龙很诧异。

“你要知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对于你们来说,蛊是你们的护身符,也是治病救人的根本;可是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来说,就未必了。他们会认为,蛊是控制人心,杀人的利器。”霍森说道。

“而且,当初能够带领官兵来追杀你,而且背后还有李家的影子。那么再李家的阵营里,一定有对你们这一脉了如指掌之人。他们的追杀,看情况,应该不是官方的行为,更像是私欲。”霍森说。

“为什么你这样认为?”阿龙问道。但是眼睛里也流露出了思考的眼神,仿佛想起了什么。

“因为如果是官方正式追捕的话,会有文书,法令,听你所说,好像并没有。另外,你还记得刚才你说什么吗?你说,来人说的是‘交出苗蛊’,而不是其他的。如果是让你父亲交出苗蛊,那么说明他们更在意的是苗蛊之术,而不是在意你们是否害人。”霍森分析道。

阿龙听了,神色开始发生了变化。好像真是如此。

“我想问一下,云上村可以叛离之人。”霍森发现了阿龙的变化,直接问道。

“唉。如果有人如此想要蛊术,想用得到它,云上村有叛离之人的话,那人定是我的弟弟——阿虎。”阿龙叹了一声,眼里闪烁着复杂的目光。

“二叔?阿爸,你不是说二叔死了吗?”小王子惊呼道。

“你二叔没有死。而是被你爷爷赶走了,驱逐出寨了。”阿龙徐徐说道。接着,阿龙讲述了关于阿虎的故事。

“阿虎是我的亲弟弟,天赋异禀,尤其是在蛊术方面颇有天赋。当初,我偏向于医术,阿虎则是医毒都通,尤其在养蛊方面,无人能出其右。但是成长的能力,不能给阿虎带来成长的心智,而是带来的永无止境的欲望。”

“原本在荆楚一带,和云上村一样的村寨,还有许多,本来大家都和睦相处。因为阿龙的父亲,擅长医术,被周边的村寨所敬仰。可是有一天,其中一个村,一夜之间,全村人都没有了,全死了。”阿龙说到此处,眼里还有着深深的恐惧。

“你们是没见过,尸横遍野。我和父亲赶到的时候,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恐怖的场面。满村的尸体上,爬着半米长的蜈蚣,到处都是毒蛇爬来爬去,还有蛤蟆,毒蝎。村子里,没有一滴血,血却被这些毒物喝干了。”

霍森听到头皮发麻。遍地都是毒物的场景,是想也不敢想。

“我和父亲强压住内心,朝村子中的芦笙场走去。我们看见了阿虎。阿虎沐浴着鲜血,头发散落在肩上,盘坐在中间的石柱下。石柱上已经爬满了他养的蛊——竹叶青蛇王蛊、百尺蜈蚣王蛊、血腥蛤蟆蛊和九刺毒蝎王蛊,还有他的本命蛊——人面蜘蛛王。这些王蛊都在彼此残杀,他们要争夺蛊王之王!”阿龙说。

“看到这里,我和父亲的明白了。这个村子里的所有人,都被阿虎献祭了。献给了他养的蛊,他要做的事情,就是拿这些人的命,拿这些人的血,来给他的蛊王做肥料,他要养出最强的那只蛊王。”阿龙眼里满是惊恐。

“父亲气急了,看到这里,哪里还不知道该怎么做。立马召唤出了自己的本命蛊——紫金蝙蝠,对石柱上的蛊王进行绞杀。因为只要绞杀了这些蛊王,满村的蛊虫就会全部死掉。没过一会儿,除了人面蜘蛛王以外,其他所有的蛊王,都被父亲消灭掉了。”阿龙说。

“可是这时,阿虎真开了眼。眼里已经布满了鲜血,隐隐约约两个眼珠倒映着人面蜘蛛王的样子。他望向我和父亲,开口了。”

“父亲,你还是来了。”阿虎缓缓说道。

“你为何要如此,阿虎。养蛊之人,不可以有如此邪恶之心。”父亲痛心疾首。

“父亲,我们为什么要一只蜷缩在这个地方,我想做一方的王。要成为一方的王,就必然会有人牺牲。当我养出蛊王之王了,那么我们就不用在躲在这里了。”阿虎大声的说道。

“可是,这又有很么用呢?在哪里,不也就是生活吗?”我对阿虎说。

“哥哥,你不懂。你从来没有野心,你更想安稳的生活。可是我不行,我们苗族人明明很强大,为什么要东躲西藏?我们苗族的先祖可是……”阿虎大声的嘶吼道,却被父亲打断了。

“你闭嘴!我们现在想要的只是安稳的生活,那些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我们付出了多少,你难道不知道吗?你怎么不明白!”父亲气急败坏。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们王族,何至于此!哈哈哈哈,爷爷不敢做的,我来做;你不敢做的,我来做。我要成为蛊王之王,让这大世,是我们的天下!”阿虎陷入了疯魔。

“你疯了!我今天要大义灭亲,阿虎,以后我没有你这个儿子!”父亲大声的说。

“好!你过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从此,我们断绝父子关系!”阿虎说完,将身上的银锁狠狠的朝父亲射了过来。

父亲没做他想,伸手接住了银锁,然后开始发力,让紫金蝙蝠疯狂的朝人面蜘蛛进攻。紫金蝙蝠疯狂的拍打着翅膀,嘴里发出刺耳的鸣叫,不断的俯冲人面蜘蛛,不一会儿人面蜘蛛身上全是凹凹凸凸的印子。

人面蜘蛛也不甘示弱,突出了七彩金丝,拼命的包裹住自己,还分出了一部分金丝攻击着紫金蝙蝠。

毕竟,阿虎在蛊术一道,并没有父亲功力深厚,不一会儿,人面蜘蛛就全面的陷入了下风。而一条朱红色的小蛇,却慢慢的从阿虎身下,爬了过来。全力以赴的父亲,并没有察觉。

而就在这是,情况突然发生了变化。


突然,人面蜘蛛打开了已经被七彩蛛丝紧紧包裹住的丝茧,八根黑色的长矛从茧里射出来,其中有一根准准的朝我射来。父亲见状,立马指挥紫金蝙蝠打开双翼,挡住了另外七支黑矛,父亲朝我奔来,用手抓住了向我射来的长矛。

而就在此时,父亲突然惨痛的叫了一声:“哎呀!”

我定睛一看,原来一条朱红色的小蛇一口狠狠的咬在了父亲的腿上,瞬即远遁。

“父亲,我走了。今日我不杀你,是我报答你的养育之恩。但我希望他日你不阻我,否则,我就当没有父子情谊。”说完,阿虎带着朱红色的小蛇和人面蜘蛛快速的离开了村子。

我看着父亲痛苦的躺在地上,连忙掏出药粉,给父亲敷上。这个药粉是专门解蛊的药粉,但是对上这个朱红色小蛇带来的毒蛇,似乎并没有用。

父亲强忍着痛苦对我说:“阿龙,这是朱环蛇,毒性最强。你的药粉无用。要靠我用本命蛊才能驱逐。你趁我驱毒的时候,赶紧去把这个现场打理了。不要让人知道是阿虎做的,要不然,我们没法继续在这里生活下去了。”父亲说完,召唤回来了紫金蝙蝠,开始驱毒。

“我于是开始打扫这个村子。我放了一把火,先把村子前面的尸体和毒虫的尸体一起烧掉,伪装成了这个村子发生了大火的样子。”

“然后,我回到了父亲的身边。大约一个小时,父亲就把毒素逼了出来,可是这次逼毒,也大伤元气。所以后来,官兵追捕,父亲才……”说到这里,阿龙开始有一些伤心。

“回到村里,父亲始终郁郁寡欢。对外宣布,阿虎在一次狩猎中死了。而在那以后,我父亲,再也没有教过谁养蛊,也许是寒心了吧。”阿龙看了小王子一眼,继续说,“所以,才有了你知道你二叔死亡的消息。而你跟在你爷爷身边,我竟不知道,你会养蛊。虽然我知道你捣鼓一些小玩意,谁知道竟让你养成了。”

“原来如此。看来,人的欲望和野心,真的会让人陷入疯魔。”霍森感叹着摇了摇头。

“小王子,你以前养蛊我从来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我也希望你能够继承你爷爷的衣钵。但是,如果你和你二叔一般,有这样的心性,我会第一个灭了你。”阿龙对小王子语重心长的说道。

“我肯定不会!我的想法就是保护我们云上村,就是继承爷爷衣钵。我断不会和二叔一样!还有,按照阿爸你的说法,爷爷的死,和二叔有关?”小王子握紧了拳头。

“如果真有叛徒,那必然是他。只有他了解我们,只有他需要蛊术!”阿龙咬牙切齿的说道。

“那个孽障,父亲早就预判到了。因为他当时没有学习完蛊术,就急于求成,想要成为蛊王之王。可是要成为蛊王之王,就必须要承受蛊王之王的反噬。别以为蛊王之王好当,蛊王之王如果没有解决掉反噬的问题,就会是痛不欲生。每逢月圆之夜,是蛊王之王最强大的时候,也会是反噬最严重的时候。每一寸肌肉,都如蚂蚁咬噬一般,又麻又痒;每一根骨头,都入刀割一般,钻心的痛,每次必痛三个小时。这三个小时,就是蛊王之王能力最弱的时候,他养的蛊虫就完全有可能反噬,吞噬掉他。”阿龙继续说道。

“所以,当初他们来找到父亲,定然是阿虎承受了反噬,他自己肯定也难以忍受了,才要找到最终的方法,彻底解决反噬的问题。”阿龙说。

“那么,这个怎么解决?”霍森问道。

“你也不是外人,也不怕给你说。要成为蛊王之王其实不难,难得是一直是蛊王之王。我们的蛊王之王,最后要彻底解决反噬,必须还要考另外一个人。就想一体两面,如果说学蛊术之人,会毒的那个人是攻击最厉害的,会医的那个人,就是防守最厉害的。只有彻彻底底的确定二者之间谁的心性更善良,谁更仁慈,谁才可以集二人之力为一身。阿虎想要彻底的解决蛊王之王的反噬,必须要靠我来帮助他;否则我就会杀了他吞噬掉他蛊王之王的能力,我就成就真正的蛊王之王。”阿龙说道。

听到这里,霍森倒吸了一口气,问道:“那这不是自相残杀吗?如果两者都仁慈,必然没有蛊王之王的出现啊!”

“不是。如果两者都仁慈,那么必然会谦让,这样只有三种结果,衣蛊者治好了毒蛊者,毒蛊者成就最终蛊王之王;要么毒蛊者禅让出自己的能力,成就医蛊者。或者,二者都不要,那就分别是毒蛊者和医蛊者。这也是父亲当初元气大伤之后告诉我的,我才彻底明白,为什么我会和阿龙分别学习蛊毒和蛊医。”阿龙说道。

“当初我父亲和我二叔就是如此。我父亲成为了毒蛊者,我二叔是医蛊者。我的医术来自我二叔。他们二人就是过分谦让,所以决定不融合,而是各自成就。因为一旦融合,必然有一方丧失掉能力。”阿龙解释到。

“所以,阿爸。我是毒蛊者,姐姐是医蛊者。那么我们以后怎么办?”小王子郁闷的说道。

“怎么办?你现在还没学成,就先想怎么办了,你想向你二叔学习吗?”阿龙冷哼道。

“不敢不敢。我和姐姐,还是向爷爷和二爷爷学习吧!”小王子再次吐了吐舌头。

“看来,真不能轻视每一门学问。想不到蛊术还有那么多的门道。”霍森不由得感叹道。

“没错。所以,阿虎我是必须要找到的。如果不能控制他,他就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和野心,最后就只能生灵涂炭。所谓的和他合作之人,也是与虎谋皮。如果阿虎不能控制住反噬,反被蛊虫吞噬,那么就是魔王降世。他不再是人,不再是有心智和意志之人,而是行尸走肉的蛊虫,眼里不会有任何的情感。”阿龙说道。

“这个事情确实要尽快解决。如果真如你所说,那么就真的很严重了。”霍森也觉得这个事情迫在眉睫。

说到此,阿龙和霍森都没有再继续下去。而是转而看向了小王子。

“小王子,你养的蛊是什么,给我们看看。”霍森笑着说道。

“额,刚刚听了那么多。我觉得我养的就是一个宠物,远没有爷爷的紫金蝙蝠和二叔的人面蜘蛛强大。”小王子捂紧了自己的虫罐,生怕我们看到。

“没事,臭媳妇总要见公婆的。让我这个不懂蛊术之人,开一下眼界。”霍森继续笑嘻嘻的说。

“阿成,拿出来给阿爸看看。我看看你养的到底是什么玩意儿。”阿龙说道。

“好吧,先说好了。你们不许笑。”小王子不情愿的打开了虫罐。

霍森和阿龙探着头往虫罐里看,看到一只正在虫罐里慢慢蠕动的毛毛虫。浑身青绿色,大约一寸长短。虽然才一寸长,但是已经有了九个节。霍森看到这里,并没有觉得什么特殊之处。也许是不了解蛊虫,所以,他也没有想笑的理由。

霍森疑惑的看了一下阿龙,发现阿龙已经憋红了脸。

“阿爸!你是干嘛啊,说好的不要笑的。”小王子气急败坏的朝着阿龙吼道。

“好好好,我不笑。不过,你先告诉我这是什么。”阿龙忍住了笑,问小王子。

“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我按照爷爷养蛊之法,将九只虫子放入虫罐之中争斗。当时我已经找到了甲虫、天牛、蚂蚁、蜈蚣等放了进去,但是还差一只。我就看到在村里古树脚下有这么一只虫,我也没多想,只想着,反正都会被吞噬掉的。所以就拿进来了。谁知道,最后的冠军是它!”小王子哭丧着脸说道。他虽然很兴奋他成功的养出了一只蛊,但是养出了一个不知道怎么用的蛊,他也很郁闷。

“那你拿出来,给阿爸看看。”阿龙说。

“好的。”说完,小王子就小心翼翼的从虫罐里,把这个胜利者抓了出来。

可是突然,这个毛毛虫突然迅猛的朝小王子的手上咬了一口,小王子的手上鲜血直冒。而这些流出来的鲜血,并没有浪费掉,全部进了这只毛毛虫的肚子里!然后,像离弦的箭一样,飞回到了虫罐里。

说是迟,那时快。小王子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呆在了那里。而阿龙却连忙拍了怕大腿,连呼:“完了,完了!阿成,它成了你的本命蛊!”

“啥?本命蛊?”霍森又开始解锁新知识了。

“对!每一个养蛊之人,都会有自己的本命蛊。一般情况下,都会挑选最厉害,最适合自己的蛊王作为自己的本命蛊。认本命蛊有一个流程,就是必须要用养蛊之人的鲜血,让蛊虫吞噬,这样才会成为本命蛊。而本命蛊和养蛊之人一体相连,本命蛊死,养蛊之人死;养蛊之人死,本命蛊死。这只毛毛虫,根本就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居然成为了阿成本命蛊。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阿龙边说边叹到。

“我怎么感觉,刚刚那只毛毛虫完全是故意的?如果是故意的,说明它有意识,或许是一只聪明的蛊虫呢?小王子,没事儿的,以后你肯定还会有其他强大的蛊虫。况且这只也未必是不好的。”霍森拍了拍小王子的肩膀,安慰道。

“让我静一静。世界这么大,怎么让我遇见了一只毛毛虫。”说完,小王子抱着他的蛊虫失魂落魄的离开了。

“霍森,也不早了。你赶紧回去休息吧。我明天来找你商量一下去霍家祖地的事情。”阿龙也拍了怕霍森。

“好的,龙叔。那我回去了。明天见。”霍森见状,也就回屋了。

“霍家祖地?明天终于要见到你的庐山真面目了!”回到房间的霍森,心里充满了期待。但是也因为太累,带着期待,陷入了沉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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