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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佬她又杀疯了!全集小说

迷途的乌鸦 著

现代都市连载

《大佬她又杀疯了!》主角温浅季砚辞,是小说写手“迷途的乌鸦”所写。精彩内容:来都来了,总不能拐个弯儿又回去。她心里是不愿意来的,可是没办法,蒋书臣给她打了好几个电话,意思是让她给温浅在城里找个高中,将来考个好大学。她哪里有那个本事给温浅找学校呢?尽管是富足了这么些年,可人脉这东西,不是那么好说的。只能去跟秦晋说,要是为了温韵,她一百个乐意,可要是温浅……推脱了好几回,眼看着老太太要绝了这个念头,两人......

主角:温浅季砚辞   更新:2023-12-17 1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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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温浅季砚辞的现代都市小说《大佬她又杀疯了!全集小说》,由网络作家“迷途的乌鸦”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大佬她又杀疯了!》主角温浅季砚辞,是小说写手“迷途的乌鸦”所写。精彩内容:来都来了,总不能拐个弯儿又回去。她心里是不愿意来的,可是没办法,蒋书臣给她打了好几个电话,意思是让她给温浅在城里找个高中,将来考个好大学。她哪里有那个本事给温浅找学校呢?尽管是富足了这么些年,可人脉这东西,不是那么好说的。只能去跟秦晋说,要是为了温韵,她一百个乐意,可要是温浅……推脱了好几回,眼看着老太太要绝了这个念头,两人......

《大佬她又杀疯了!全集小说》精彩片段

七月底,烈日当空,整个村庄如同烤炉。

金黄色的麦田地里尽是戴着草帽,拿着镰刀弯腰忙碌的身影。

温浅一身长袖长裤,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唯有两只袖子随意地卷起,露出清瘦白净的手腕。

往下是一双极破旧的布鞋,踩在地里任由麦秸覆盖。

临地里的董青临摁着草帽抬头望了望天,转而看向温浅:“温丫头,歇会儿吧,把老太太叫上,到我屋里吃西瓜来。”

董青临家就在旁边,下了地走过去不过几十米。

温浅笑着应了一声,眉眼弯弯,乖巧到不行。

回头叫了奶奶跟着董青临一起去了家里。砖瓦自建的四合院十分宽敞,院中间还建了个凉亭,摆了能容纳六个人的圆木桌,只放了三把暗红色的木椅。

董青临先是给祖孙二人倒了温水,随后从屋里抱了西瓜,又拿了菜刀和小圆勺。

菜刀刚切下去,西瓜应声而裂,露出来的果肉干干净净,一粒西瓜籽都看不到。

半个西瓜切成瓣儿,另外半个直接给了温浅,小圆勺也是给她准备的。

“昨天从镇子里买的无籽西瓜,快尝尝。”

温浅接过勺子笑:“谢谢大叔。”

骨节分明的手拿着勺子挖了一大块西瓜塞进嘴里,咬一口甜甜的汁水便充斥整个口腔,十分满足。

瞧着小姑娘乖巧的模样,董青临在心里叹了口气。

温浅其实还有个双胞胎姐姐。

自温煦年去世后,不到半年,姜月华就带着大女儿温韵改嫁了,据说是嫁到了兰城一个有钱人的家里。

姜月华长得漂亮,身材也好,是这十里八村出了名的美人,离了这村子被有钱人看上倒也是意料之中。

有钱人不嫌弃她结过婚,还有孩子。

但不知道姜月华怎么想的,只带了温韵,把温浅留在了这环环大山包裹的小村庄里。

温浅打小就乖,帮家里干活,给奶奶按摩……啥都能干。

这么乖的孩子,姜月华怎么就舍弃了呢?

董青临摇了摇头,实在是想不通。

彼时,新建的乡村办事处外,一辆白色的奔驰缓缓开进了村庄。

村子里的路很陡,不像城里的柏油路,坑坑洼洼的,十分颠簸。

姜月华眉头紧皱,胃里有些翻涌。

这路颠得她想吐。

“十多年了,就没人想要给这路修一修,难走死了。”

姜月华吐槽着,慢悠悠开着车来到了记忆中的瓦房。

下了车撑起遮阳伞,拍着胸脯吸了一大口新鲜空气,然后吐出,这才感觉胃里好受了点。

踩着高跟鞋踉踉跄跄走到老旧又厚重的铁门前,正准备敲,却见铁门上挂了把锁。

家里没人。

岂不是白来一趟?

“找老蒋吗?她带着孙女去地里割麦子了。”

对门的老太太似是刚从地里回来,胳膊上还挎着竹篮,里头装着几根茄子还有一大把豇豆。

看见有人站在蒋书臣家门口,就说了一嘴,然后转身进了自家大门。

老太太没认出姜月华,她嫁进豪门十几年,如今已然是贵妇模样,谁能把她和十几年前穿着旧色衣服,扎着麻花辫的青涩少女联想在一起呢。

姜月华有些头疼,她记得温家的地在哪儿。

只不过要过去,还要顺着她刚才来的路再倒回去。

眼前颠簸的路头一次让姜月华对开车产生了抗拒,可要她踩着高跟鞋,头顶着大太阳走过去,心里更是一万个不愿意。

姜月华叹了口气,又往车跟前走了过去。

来都来了,总不能拐个弯儿又回去。

她心里是不愿意来的,可是没办法,蒋书臣给她打了好几个电话,意思是让她给温浅在城里找个高中,将来考个好大学。

她哪里有那个本事给温浅找学校呢?尽管是富足了这么些年,可人脉这东西,不是那么好说的。

只能去跟秦晋说,要是为了温韵,她一百个乐意,可要是温浅……

推脱了好几回,眼看着老太太要绝了这个念头,两人发的消息却被秦晋瞧见了。

现在秦晋已经在联系城里好一点的学校,叫她把温浅接到城里先适应适应环境。

车开到麦地附近,姜月华下了车,伸头看了好几眼都没瞧见人。

她犹豫要不要去地里头瞧瞧,低头一看今天穿的几万块的鞋,算了。

要不喊一嗓子?

这念头刚出来就被姜月华否决了,如今以她的身份,是绝不能做不出这种事的。

姜月华四处望了望,这才看到不远处的四合院。

兴许干活干累了,在别人家休息呢?

她踩着高跟鞋往四合院走去,还未进门就听到里面传出来阵阵笑声,嫌弃的撇了撇嘴,到底是乡下人,连笑声都这么粗犷。

四合院的大门只留了脑袋宽的缝隙,出于礼貌,姜月华伸出手扣了扣门环。

屋里三人齐齐往门口看去,只听见声音,没瞧见人。

在这小村庄里,有人来找一般都是随意拍两下门,不等人回应就自顾自进了院子,然后在院子里喊上一声,里头的人就出来了。

在这里待了许多年,董青临早已习惯。

不过像现在这样,只听见声,瞧不见人的,八成是附近的小孩子恶作剧,闹着玩。

索性就没管,继续说笑。

姜月华听着里头的声音停了,想着出来的会是什么样的人,谁知声音只停了几秒,就又开始了。

再扣门环的时候用了两倍的力气。

三人再次看向门口,明白过来这不是听错声,也不是小孩儿搞的恶作剧。

董青临正要起身,温浅先一步起来了,“我去看吧。”

门外,姜月华等得有些不耐烦,手再次抬了起来,下一刻,大门彻底开了,里头站着一个比她高好多的短发女孩儿。

皮肤很白,很光滑,并没有因为在乡下就晒黑,长雀斑或是长痘。

模样也很漂亮,桃花眼水汪汪的,左眼尾下方有一颗浅浅的泪痣,鼻梁很高,嘴唇很薄,漂亮得不像是乡下人。

这是温浅,姜月华一眼就能认出来,不光是因为那张和她几分相似的脸,还有那颗泪痣。

当初她选择带走温韵,没带温浅,就是因为这颗泪痣。

她忘了是谁跟她说过,有泪痣的人薄情寡义,所以她不喜欢温浅,她觉得养大了说不准是个白眼狼。

就像现在一样,温浅的表情冷冷的,眼中带着几分不耐。

她凭什么不耐?她可是他妈!

“你找谁?”

声音比眼神还要冷,仿佛姜月华是个陌生人。

姜月华有些生气,怎么着她也养了温浅两年多,也是有血缘关系的,她当闺女的,能跟她亲妈这么说话?

临要发作时她忍住了。

她今天开了两个多小时车又回来这小村庄,是应秦晋的话把温浅接到城里去的,若在这儿起了争执,温浅不愿跟她走就不好说了。

姜月华忍着火气弯起嘴角:“浅浅,你不记得妈妈了吗?”

温浅好看的眉微微皱起。

坦白说温浅是个蛮记恩,也是个蛮记仇的人,对她好的,不好的,她都记得,并且都会加倍还回去。

但姜月华,三岁之前发生的事,温浅还只是个小豆丁,什么都记不得,也记不得姜月华对她好还是不好。

十几年从未见过,温浅不恨她,也不怨她,除了血缘关系不可改变之外,温浅对姜月华再没有别的任何情感。

妈妈这两个字,对温浅来说,仅仅只是两个字。

温浅就那么冷着脸,也不说话,看得姜月华心里对她的不满更甚。

有那么一瞬,姜月华都想直接转身走掉,温浅能不能上好大学跟她有什么关系呢?

她也问过蒋书臣,温浅的成绩基本就在中上游,就算是高考超常发挥,也是考不上重本的,有这闲工夫她还不如在温韵身上多上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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