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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龙血

严岩盐 著

其他类型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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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马克,白柒柒   更新:2022-11-21 17: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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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马克,白柒柒的其他类型小说《应龙血》,由网络作家“严岩盐”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男主家有不世仇?没有!百花丛中称好逑?没有!生来帅酷并风流?没有!天煞孤星无人瞅?没有!微信可以联孙猴?没有!路见不平一声吼?没有!师父总是留一手?没有!背景深厚不用愁?没有!冰山女主弃红袖?没有!家里好多百货楼?没有!红颜二三四五六?没有!情敌穿梭如连轴?没有!不慎彼此来弄丢?没有!或把艾丝艾姆抖?没有!这个世界有阴谋?嗯,有!撒着狗粮来虐狗?还真有!

《应龙血》精彩片段

(一)格陵兰

马克真的是华夏人,土生土长不折不扣,别看有一个好像是外国名译音,习惯了被人吐槽的姓名。他只是姓马名克,而且长相也没有半点外国人的痕迹,和普通华夏人没啥不一样,至于身体其他部位有什么不一样,嗯,还真有。

马克看着自己两条手臂上的纹身,不由心中苦笑,从小到大,他始终没弄清楚这像鱼鳞一样的纹身怎么会产生,有什么用处。哪怕是有个家族印记般的象征性意义也是好的,比方说好莱坞演员世家道格拉斯家族成员的下巴都有个坑。

可惜没有,马克一家并没有长鳞片的其他人存在,长鳍的也没有,长鳃的也没有。即便是马克的父母,也说不清楚缘由。老妈说是胎记,一出娘胎就有,还说当时马克出生的时候,老爸到厨房拿了一把刀说要刮鳞,老妈还说要不要放点葱姜料酒去去腥。

马克每次听父母这么调侃自己都会觉得自己不是他们亲生的。自己的身体里肯定有鱼的基因,要不就是蛇,看着鳞片的样子也有点像。马克脑子里总是会浮现出端午节白娘子喝了雄黄酒现出原形在床上打滚的样子,以至于那么多年来马克几乎不喝酒,聚会的时候不喝是怕自己酒后当众现形吓到别人,独处的时候不喝是怕万一醉后现出原形吓到自己。

马克现在正在康克鲁斯瓦格,飞抵哥本哈根后转机来到的这里,是格陵兰岛的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地方,根本不能算城市,就是个小镇罢了。但是这里有机场,这是马克可以通过飞机所能到达的离目标最近的地方了。

裹得像一头阿拉斯加棕熊一样的他虽然名字叫马克,但是和Denmark并没半毛钱的关系,马克并不会说丹麦语。这里的官方语言是丹麦语,马克丝毫不懂,只能靠半生不熟的英语,加上翻译软件的帮助租了个车。

“真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马克虽然知道这句话很俗气,但是仍然禁不住咕哝了一句,那个名叫拉尔森的租车行老板看着他有点懵逼,估计对方听到这句话的不解程度等同于我们纳闷为啥丹麦人的名字最后都是森。

拉尔森没法和马克建立正常的交流,这位留着大胡子的北欧人跟马克印象中的维京海盗有着差不多的形象。他也只有少得可怜的英语词汇,但是从他的眼神里依然能看出他有不小的疑惑。一般到这里租车去北极冰盖上的要么是科考人员,要么是探险旅行者,而马克看上去都不像,一个文质彬彬的亚洲人,行李看着也不怎么专业。但是不管怎么说,给钱就成,拉尔森也管不了那么多。这里租车也不需要过多手续,护照和费用到位,一切顺利。

临行之前拉尔森给了马克一瓶伏特加,估计是算在租车费里的,用来路上御寒。这里也不存在酒驾的说法,一路往北,你喝再多酒也不见得能撞到活人。

拉尔森用丹麦语说了声再见,马克通过翻译软件还是了解了一些丹麦语的常用词汇,于是用英语礼貌地回复了一下。“丹麦语的再见竟然读成乏味,果然是个乏味的地方。”马克腹诽着开车上路。

一边开车一边又想到了安徒生,于是又想到了海的女儿,想到了她的鳞片是在腿上,准确来说是尾巴上,而自己是在手臂上。会不会自己就是美人鱼的远房亲戚?她是海的女儿,自己就是海的侄子?海的外甥?海的十八代远房亲戚?

其实马克的鳞片更像是纹身,但是和纹身不一样的是,还是微微有点凹凸的质感,更像是......玉米。马克最近看了那部根据DC漫画改编的电影《海王》,就觉得男主身上像金色玉米一样的铠甲和自己的手臂图纹很像,就是视觉效果没那么炫。

他对自己的这个身上的这个奇异的图纹早就习惯了,反正是娘胎里带出来的,也不影响吃喝拉撒,一切如常,该干嘛干嘛。甚至在大学里,系里一个漂亮女孩由于对他手臂图纹的好奇,渐渐和他接近,马克还借着这个契机谈了场不长不短的恋爱。他有一阵甚至觉得有这么个玩意儿还不错,毕竟到外面店里纹身要纹出这么真实的质感画面,还得花个几千块。有纹身挺酷的。

不用导航,方向就在自己的脑子里。意识里的那个光点就像GPS一样指引着马克驱车行驶的方向。

既然已经到了这里,马克反而也心定了。困扰了那么久的梦,终究要有个答案,也许这里就会揭晓。

刚刚进入极昼的格陵兰还是很美的,冰天雪地的壮观景色就很符合主席诗词里所描述的山舞银蛇,原驰蜡象的意象。马克觉得Greenland这个名字不应该属于这里,而是属于青岛。这个惨白的陆地之所以叫做绿地,恐怕是寄托了当地人们美好的愿望的。

开了两天车之后,公路没有了,马克的心情好不起来了。车子在荒漠的冰原上行驶,满眼皆白,这种天地间的苍凉使他无比抑郁,而且天不黑,极昼让他很不适应。这时候马克宁愿天黑下来,这样兴许前面会有一道极光。离意识里不断跳动的光点指引的路程应该还有两天,马克觉得很难熬,这种环境让他觉得孤独被无限放大。

车轮在雪地上滚碾一路,马克开始出神。

这一年里马克做了无数同样的梦。梦里有个老头,仙风道骨的样子,白胡子白眉毛,就像想象中的世外高人,张三丰王重阳风清扬扫地僧那样的老头子。老头子每次都在梦里叫着他的名字,说不上很深情,但是很慈祥。

“马克,这是个机缘,也是你的责任。你必须要来,你的人生会改变,你眼里的世界也即将改变。”这是马克在一年的梦境里总结出的主题思想。老头子啰里八嗦在梦里说了整整一年,年中无休,比便利店还勤快。每睡必梦,每梦必至,马克觉得这张慈祥的老脸几乎比他亲爷爷的脸还真切了。

“我能有什么好改变的?”马克现实中没想明白过这个问题,也想不明白,也不想明白。一个合资制药企业的市场部职员,未婚,目前没女朋友,人际关系不好不坏。

部门的“门花”张美嘉倒是长得很顺眼,很符合自己的审美。可惜人家并没因为自己觉得她顺眼而多看自己几眼,大概觉得张美嘉顺眼的人太多了。张美嘉喜欢开法拉利的男人,开保时捷的也满喜欢,当然开宾利就很理想,而马克开的是大众帕萨特,上班为了省油钱还经常搭地铁。

下班后的马克就喜欢看书,知识倒是积累了不少,部门里有个绰号叫“马百科”,在马克两个字里加了个百字,显得土了好多。好歹本名还是已经退休的德国前货币单位,挺洋气。老爸起名的时候倒是没这么想,就是觉得马克身上有鳞片花纹,有点邪异,而且马克出生那天正巧雷电交加,还发生了地震,虽然震级不高,但是医院妇产科手术室的灯还是抖动个不停,情景颇为令人紧张。

他老爸觉得这种事情放古代的话叫做天生异象,这种情况下出生的人不是大富大贵就是大灾大难,所以起名特意用了个克字来压压邪。马克自己也不甚在意,人生到现在近三十年还算平淡顺利,平淡到连他自己都觉得对不起当初降生时那么大的阵仗,很有点雷声大雨点小的样子。但是马克觉得自己的人生过得虽然平淡无奇,但是无伤无病,虽然不是个富贵逼人的洗具,也远不至于是一出令人哀伤的杯具,所以别叫马克杯就好了。

马百科在公司里着实也没因为知识丰富而带来多大的人气,这种公司就是如此,书生的清高远没有小人的逢迎来得有用。

老头子在梦里逼着自己要寻找现实中不想明白的问题的答案,未免有点强人所难。马克起初当是一个笑话;后来觉得是个恶作剧;再后来觉得自己是得罪了小人,被下了迷幻药了;甚至觉得是自己公司推出啥新药,拿自己当成临床小白鼠,种种猜测,不一而足。

直到后来无限重复同一个梦,马克终于相信这个梦并非偶然,必定是有所指引,兴许自己身上藏着什么惊天秘密,否则怎么会有天生鳞片?难道降临人世时的天生异象要应验了?至于机缘,马克也没想太多,难不成揭开了这个谜底,还能让自己当个部门经理?

于是马克花了半年时间准备,跟公司找了个出国探亲的理由,请了一个月的假。又跟爸妈撒了个小谎,编了个公司外调出差的借口,终于整顿出发来到了......梦中的格陵兰岛,还真是不折不扣名副其实的梦想之地。

老头子在梦里没有给马克的疑惑给出太多的解惑帮助,一切都要马克自己来揭晓。以至于马克后来觉得这个梦不断重复,令人无比厌烦。可也是正因为无限的重复才让他觉得此事必有因缘,于是下定决心要寻找出答案来。老头子给了他一个指引,就是那个脑海里的光点。就好像在地图上给了一个坐标,可为什么是格陵兰?马克还在纳闷。

路越来越崎岖难行,远处的白色山峰似乎还是很遥远。要开到大脑光点的坐标位置怕是还是有很长距离。马克踩着油门,颠颠簸簸,震得全身酥麻,而视觉距离却没有有效缩短的感觉。“梦想总是那么遥远,可望不可及。”马克内心发出了如上感慨,觉得无比贴切。孤独的时候,梦里的老头子也显得不那么烦人了,马克倒是希望他现在现身和自己聊聊天。

就在马克不断靠自嘲给自己打气的时候,“砰”一声响,车子忽然抛锚了。马克是租了一辆丰田的陆地巡洋舰,按理说这个车子很耐操,这种路况不会出现这种问题。马克倒也没有过于慌张,他掏出手机想联系一下租车行,看看有什么解决办法。拿出手机后发现,它不工作了。

颅内光点还在闪啊闪啊,这时候马克觉得这个光点的闪动有点讥讽自己的意思。他在行李里翻了一阵,找出了一个机械指南针。到现在才想起翻出指南针的原因是一路上一直凭着意识里的这个光点的指引,马克一路上几乎没有用过任何形式的导航设备。

指南针并不指南,它的指针在快速旋转,没有半点停下来的迹象。马克几乎认为这是一个小风扇了,如果不是有玻璃外壳的话。

“永动机实现了。”马克无奈地自嘲。

把人从现代文明里剥离出来,在大自然还有生存竞争力吗?马克身边所有的设备,无论机械的还是电子的,都在这个时间这个地方失去了作用。他不由开始相信这个梦的真实性了,毕竟这么多特殊事件挤成一堆,就绝对不是偶然了。而且老头子说有什么机缘,可能真的要天降大任于斯人也说不准,毕竟现在已经算是在苦心志,劳筋骨了。

马克不断在思索对策,想了半天依然脑内空空,顺便把肠胃也想得空了起来。于是拿出一袋不远万里来自华夏之地的宅男必备的家喻户晓之红烧牛肉味的泡面,又找出了一个煤油行军锅,准备下车煮雪泡面。填充一下,至少暂时不用饿体肤。

好容易吃完面,马克依旧毫无办法。如果是背着行李走的话,这种零下二十几度的气候条件加上这并不平坦的路途,马克觉得自己很难活着走到目的地。

目前几乎是一个绝境,不过马克倒也不算太慌张,决定上车睡一觉,反正每睡必梦,梦里老头子来的话,就问问他怎么办。既然这么神奇,大机缘来临,总不见得让自己在这里饿死冻毙。

真的有点困了,在这种地方开车挺累的。车子完全熄火,空调开不了,马克只好钻进了鹅绒睡袋蜷进了后座。倒头就睡着,第一个呼噜声响起的时候,老头子果然笑着出现了。

“你来了。”老头子终于说出一年多以来不再重复的话了,这让梦里的马克感动得想哭。睡梦中的他眼睛里似乎有了一丝泪痕。

“这算来了吗?只是我的车抛锚了。”马克在梦里回答。

“没有抛锚,在这里你们人类的设备是没有作用的,我会派一个车来接你。”

“人类的设备?什么意思?派车?多久来?”

“先好好睡一觉,睡醒就知道了。”说完话,老头子神秘兮兮地消失了。

马克在梦里觉得很纳闷,什么叫你们人类?但是他觉得难得梦里没有老头子啰里八嗦,不如趁这机会好好睡一觉,于是马克在车里睡得很香。

不知睡了多久,马克终于醒了过来。这躺在座椅上的一觉竟然让他觉得无比舒服,根本没受到车外严寒的半点影响。

车外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辆路虎卫士,好像蓦然从苍茫的天地间冒出来的一样。车上坐着一个男人,静悄悄地看着从熟睡中醒来的马克,也不打扰,似乎就等着他睡醒。在这么广袤的冰天雪地之间,两辆车安安静静,好像存在了几个世纪。

发现马克醒来,路虎的车窗放了下来,车上那个长相很清俊的,留着胡子的长发男人看了马克一眼,说:“上车”。他说的是中文,在异域他乡,荒无人烟之处能听到中文简直就是天籁纶音。

“这位先生,你难道不帮我搬一下行李吗?”马克对着天籁来源者问。

“没必要。”

“没必要?难道扔了?这点装备花了我好几个月的工资啊。请问是老头子派你来接我的吗?”

“是的,不需要!工资是什么?”

“可是......”马克语塞,他是真的很无语,觉得好容易在这种地方遇见一个会说中文的,但是竟然无法交流。人生莫大的痛苦就是在于久远的孤独里遇见一个可以打破孤独的人,而那个人竟然听不懂自己在讲什么。

马克下车,犹豫了半天,毕竟解惑自己的人生更重要。所以终于还是把失效了的手机带在身上,收拾了一些内衣裤,背上一个行囊,留恋地看了一眼自己车里的行李,和那辆摆设一样的丰田陆地巡洋舰,开门上了路虎。

上车后马克主动伸出了手想和对方握个手表示一下礼貌,那个男人的双手并没离开方向盘,只是冷冷地看了他一眼。

“呃,您贵姓?”

“柏。”

“柏先生,我们现在去哪里?”

柏先生像看白痴一样看了一眼马克,说了声:“走了。”

这什么态度啊?


(二)神仙

马克心里开始嘀咕:“这难道不是人类的车?什么叫你们人类的设备?”然而嘀咕后才发现,这车启动的时候并没有半点声响,包括行驶也是无比安静,而且没有丝毫颠簸。这一路上所经历的路况马克是知道的,他摸了摸自己真真切切被颠得生疼的屁股,觉得眼下的这辆路虎不是一辆越野车,而是一架飞机,或者是来自未来的漂浮汽车。

也许真的不是人类的车,只是外观像一辆路虎卫士而已。

做了一年的梦,还鬼使神差般历经辛苦来到了这里,比起一路上的辛苦和无聊,马克已经觉得天下所有的怪异之事都是在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范围之内了。反正柏先生也不搭理他,马克就很无聊地开始打量这辆路虎飞机车。车里一切没有什么异常,就连速度表也像模像样地指在180km/h。

“这种地方开180?”马克有点骇然,他忍着惊讶没叫出声来,生怕打扰了正在心无旁骛扶着方向盘目不斜视的仿佛融入这冰冷的天地间的柏先生。天、地、人,三位一体,一样的令人彻骨生寒,马克担心说一句话会打破这种冰冷无比的和谐平衡。

仔细观察发现,这辆路虎并不是沿着弯曲的道路前行,而是在冰雪崎岖的冰原上一路直行,轮子虽然也在滚动,但好像并不是和地面有所接触,而是腾空离地一般。

行驶了一会,突然间,苍茫的天地间出现了一扇五六十米高,二十几米宽的大门,门框就孤独地站在那里,边上并无墙垣。这扇巨大的独门似乎毫无征兆地出现,又似乎是亘古以来一直存在于此。

“这里怎么会有这样一扇门?这么巨大,又这么奇异,照理说应该是著名的地标建筑了,为啥自己做那么多这里的攻略,却没有看到过这门相应的记载和报道?”马克的念头乱飞。

路虎毫不停留,直接开进了这扇巨大的门,马克顿时觉得眼睛蓦然一亮。

窗外的情景在瞬间忽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门后,原本漫天遍野的白色就像巨大的帷幕被拉开一样消散开去,取而代之的则是触目的郁郁葱葱,碧蓝如洗的天空下山峰变得碧绿覆盖,瀑布在缠绕在山峰上的雾霭里穿梭飞泻而下,挂在山峰侧边。天空中不时有硕大的鸟张开翅膀盘旋翱翔,眼前的景色里有山有云,有林有湖。

湖中心有个岛屿,岛屿上竟然矗立着一幢金色的摩天大楼,直入云霄。大楼高不见顶,马克目测下来觉得这个建筑远远高于迪拜的哈利法塔。难道世界第一高楼的基尼斯世界纪录被破了?

马克被眼前突如其来的景象变化惊呆了,嘴张成了一个O字型,半天没有合上,而身体变成了一个Y字型,半天没有恢复。这几天眼里只有黑白灰的他觉得自己的世界观被瞬间颠覆,自以为唯物主义的他纵是花了一年的时间去相信这个唯心的梦境的真实性存在,但是眼前的震撼景象依然刷新了他内心的接受度。

“这是阿凡达吗?这特效,无敌了。”马克喃喃道,他不敢相信眼前的景象。这种毫无征兆的场景转换,让他觉得从一个空间跳跃到了另一个空间,像科幻片一样。比起穿越,他更宁愿相信自己是在一个巨大的特效里,比如迪斯尼乐园里的游乐项目。

“什么是阿凡达?什么是特效?”许久不发声音的柏先生问。

“您别在意,是我多嘴。”马克一边震惊于车外突如其来的变化,一边随口回答道。

马克顾不上解释,以一路上柏先生的语境来判断,他知道真的一旦要跟柏先生解释什么是特效的话,解释过程中又会衍生出无数个问题,譬如什么是电影什么是电脑什么是软件什么是建模什么是渲染......柏先生是个机械的毫无乐趣的问题产生器,最好的方式就是不和他开启复杂的对话模式,反正两个人已经开始习惯沉默相处,并不尴尬。这里不是北欧嘛?北欧不是有着著名的社交恐惧症嘛?这就是典型的芬兰式相处吧?

车外有不少珍禽异兽伴随着车一同奔跑前行,似乎很欢快于生存在这个美丽的世界。马百科的词典里竟然找不太到这些奇异的生物,比如窗外低空飞行的那两只像大雁一样的鸟,都只有一只翅膀生在背脊上,两只鸟的爪子握在一起,才能一起飞翔。这不就是山海经里所描述的比翼鸟蛮蛮么?但是他还是不太敢把山海经和眼前的景象联系起来,毕竟这是认知上的巨大颠覆,怎么可能短时间里把神话和现实混同一体?

但马克已经开始知道这不是特效,而相信这是一个自己认知之外的世界,而梦里的老头子把自己召唤到这里来,必定是有目的的。

车朝着那幢摩天大楼驶去,马克看不见这栋楼有多高,楼的上端已经深入云层之中,就像一根通天的柱子矗立在那里。

摩天大楼在岛上,岛在湖里,湖里没有桥,车从湖面上毫无阻碍地开了过去,在水面划开一条好看的波纹。湖水清澈见底,水里亦有不知名的水族游弋来去,有的大如鲸鱼,有的小若虾米,恍若梦境。

等上了岛,马克才知道这个岛其实无比之大,才看清这金色的摩天大楼更是无比壮阔,大楼是由无数巨大无朋的六棱柱堆叠组成,每根六棱柱都是独立的,而柱与柱子之间又相互依附。就好像地质上的玄武岩地貌。这些六棱柱都在上下左右移动,有快有慢,有些还在旋转。仿佛无数的六角形电梯在繁忙工作,又好像无数蜂窝一样啮合在一起,整个大楼似乎有生命一般,不断在运动着,似乎有规则,又看不清规则。

柏先生没有继续带路也没有给出什么指引,就将马克独自放在了大楼前,闷声不响自顾自地驾车离去。

马克并没有拉住柏先生问长问短,他知道自己去问任何问题都是无从置喙。脑子里无数的小问号组合成了一个巨大无比的问号,目前最重要的事情是要缓缓神,在缓神的过程中还需要确认眼前的一切是真实的。

他花了大概有一刻钟时间呆在原地不动,大脑完全放空。等回过神来,确切判断自己不是做梦,他突然发现那个指引自己的颅内光点已经静静地停在大楼入口处,就像在等候自己。马克在这些日子里,早已经完全依赖于这个光点对自己的导向作用,当下也不犹豫,跟着光点的指引进入了其中一根六棱柱形的建筑。

“这真的是我所处的世界吗?完全不科学啊。”马克一边走问自己。

建筑的内部通景雪白,看不见一盏灯,却亮如白昼。这是个白色的整体空间,浑然一体,竟然看不见任何接缝和拐角,而且马克进入建筑之后,背后的门也完全融在建筑之中,毫无痕迹。马克站在当中,身体没有影子,屋子很亮,全部都在发光,甚至地板也是,却不知道光是怎么照射出来的。

“来了。”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在梦里唠叨了一年的声音。老头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马克的身后。

马克转过身,这次才是真正意义上看清了眼前的老头子,梦里的老头子神秘兮兮,飘忽不定,没个正形儿,而且基本是个胸像,不完整。眼前的老头子全身出镜,竟然很时尚,因为他穿了件机车皮衣,肩膀上面竟然还布满了银色的铆钉。紧身的皮裤,尖头机车皮靴,那是相当的......朋克。

马克想了一万种见到老头的第一面印象,却怎么也没想到老头子会以这身打扮出现。他一直把老头子定义成神仙,最差至少也是世外高人。他并不认为普通人能做到每天进入自己的梦中,并和自己在梦里说了一整年的话。

“啊,来......来了。”马克还是紧张了。

“习惯吗?”

“这么多颠覆常识的事情,能习惯才怪。”马克心中暗道,嘴上却说:“还好还好。”

“还好个屁,第一次到这里,你没变成神经病已经算内心坚强了。”老头子倒没什么架子。

马克有点语塞,不太善于人际关系的他竟然一时间不知道怎么打招呼,尽管觉得一年的梦中相处,两人已经算是很熟悉了,但是见面依然会觉得不习惯,而且还是在这么一个违悖常理的场合。虽说马克表面拘谨,但是内心依然是腹黑的,他心中暗道:“一个老头子穿这么朋克,皮衣还是Saint Laurent的,不是我少见多怪,你也忒另类了。”

老头子目光灼灼,好像能看透马克的内心世界,打了个响指,一身机车皮衣瞬间变成了一套深灰色的西装,剪裁合体,面料高端,缀有银质纽扣,里面白色衬衫戴一根浅灰色的暗金细条纹领带。一下子变成了一个举止优雅的老不死绅士模样。就差一根雪茄或者一杯红酒就可以直接拍成广告。

“读心术?还能这么玩?”马克不由失声道。活了三十年所积累的所有认知都在今天被颠覆,马克不由佩服自己神经的坚韧度。

“一身通天道行,却用这种雕虫小技来逗小孩子玩儿。”忽然一个陌生的声音传过来。

马克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多了一个老头,这个老头却是一身洒青白襟长袍,头梳高髻,手里拿着一柄拂尘,按照造型来看,这个必定是老神仙无疑。一般书里形容这种高人老头子,大多是用仙风道骨,鹤发童颜之类的形容词,马克觉得这些成语都可以用来形容这个陌生的老头,很贴切,有榫有卯。而用放浪不羁,潇洒帅酷来形容老神仙的则不多见,何止不多见,那是几乎没有。可见梦里老头子是个特立独行老神仙,还是比较有想法的。只是老头们出现的时间节点和方位都有些飘忽不定。

“穿什么衣服不重要,关键是舒服。你这个几千年不变的道袍样子也可以换换了。”西服老头不屑道。两位同龄人看上去很熟悉的样子。

“我再换也不会穿你这个,你这身骚包的样子真的舒服?”长袍老头甩了甩拂尘,好像驱赶着空气中并不存在的飞尘。

西服老头不再和长袍老头搭腔,转脸对马克说:“我知道你有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对你整个世界观都会造成影响。所以在你提出这些问题之前,我可以先负责任地告诉你,人类所定义的传说中的神仙,真的存在,而我们就是。”

“啊!———”马克内心已经开始相信了,嘴上却无法自控地违背了自己的内心。他的表情和口气都表示出了极大的惊讶和怀疑,夸张的叫声使得诺大一个建筑之内都有了回声。

长袍老头听到马克叫唤不由一皱眉,一脸鄙夷地对西服老头说:“我听说你找的人到了,过来看一眼。现在看来你找来的人果然和你一样浮夸,不可救药。”说着拂尘一挥,顿时满堂异香缭绕,霞光瑞霭,身前凭空现出一扇古色古香的歇山飞檐琉璃瓦黑漆金钉大门。门前有白玉台阶,阶石上祥云浮动。

门扇在氤氲之中无人自启,长袍老头拾阶跨步入内,蓦然不见。大门也随即化作青烟消散在空气之中。老头儿整个消失过程的视觉效果比起他自己口中所鄙夷的浮夸程度来,远远有过之而无不及,更加不可救药。

白晃晃亮堂堂的广阔大堂里又只剩下了马克和西服老头。

“这俩神仙浮夸是浮夸,性格至少还是很真实啊。”马克觉得自己不是亲眼所见,而是网上看到的视频的话,肯定会认为这是五毛特效。而现在他已经彻底相信神仙的存在,因为他内心已经用真实二字来描述神仙的性格了。

“您是神仙我信了,虽然昨天我还是大半个唯物主义者。而那一小半唯心也是来自于您老给我托的梦。但是今天我相信了,这世界上是有神仙。”

“这话说对一半,应该说你生活的世界并没有神仙,而我的世界有。你的世界即便出现了神仙,也是我这个世界或者其他世界过去的。”老头子双手插在裤袋里,一副雅痞的样子。

马克觉得信息量很大,他的脑子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超高速运转。因为他觉得自己的三观版本突然一下子升级到了10.0.1,而自己的脑子还是出厂设置的1.0版本,不把潜力激发出来,恐怕跟不上目前认知的刷新速度。

“我的世界?我的世界不是您的世界?或者说,我和您不是同一个世界?”

“是也不是。确切说,我们和你们处在同一个世,而不在同一个界。”

马克好歹是有马百科之称,这时候的知识储备让他开始调动起大脑里有用的部分,这样至少可以让自己思维和对话显得理性些,而不是一副很肤浅的没见过世面的大惊小怪,虽然这个世面真的是没见过啊。

怪自己没见过世面?毕竟出发启程之前再怎么做功课,也不可能预见到在格陵兰会遇见神仙吧?该死的神仙老头在梦里也没透露过他自己是神仙啊。不过马克转念一想,老头真的在梦里告诉自己他是个神仙,让马克到格陵兰来找他,自己还会不会前来?不好说,恐怕会认为自己是被一个神经病托梦,或者是被下了迷幻药。

“所以,您和我是在同一个时间,但是在不同的空间位面?”马克看过不少小说和电影,也了解过一些空间理论,知道世和界两个字所代表的不同概念。在广泛定义来说,世界是指整个地球,或者宇宙,乃至自己意识能达到的地方。而从某些定义来说,世是指时间,界是指空间。马克这么说显然是表达后者这个意思。

“这样说倒是正确,只是我们不这样看这个问题。但是没关系,我对人界的了解很全面,完全可以用你们的角度来和你解释这些。”

“所以我可以确认我现在不处于人类的界内?那么,我平时所涉及的知识在这里还有用吗?还是一切从零开始?”无论如何,马克都不想自己在这里被认为是一个白痴。

“一部分有用一部分没用,但是可以互相联系。毕竟三界曾经互通。”

“好的,我的确有无数的问题要问,在问这些问题之前,我想先知道的是,您是谁?”


(三)富春山居图

老头子不浮夸的时候和蔼又可亲,他手轻轻挥了挥,马克觉得身体一阵失重感,不由自主一屁股跌坐了下去,原本空无一物的屁股下瞬间多出了一张白色沙发。马克还没来得及吓一跳,臀部就已经落在实处。

“老家伙还真喜欢名设计。”马克认出了这张沙发是德国设计师Mies van der Rohe的经典设计,因为这张沙发首次出现在1929年的巴塞罗那世界博览会上,所以有个名字叫“巴塞罗那椅”。

“这椅子世面上有很多盗版,这个大概是正版的。”马克手摸着沙发椅的表面暗暗判断。

“我是谁有那么重要吗?”老头子一下子就抛出了一个哲学论题。说着他身下也出现了同款沙发椅,他慢慢在马克对面坐了下来,并翘起了二郎腿。两个人登时进入了一个访谈对话节目的模式。

“对您这样的神仙来说,称呼也许不重要,但是对我们凡夫俗子来说,就很重要了。我们要有身份证,身份信息要挂钩银行卡,电话号,社保卡。生活里各种事情都需要实名认证,连玩个网络游戏都需要真实姓名,住酒店,出国,都要有名字信息。说白了名字无非就是一个称谓,但是没这个名字,我还真没办法到这里来见到神仙老人家您。您说对......”马克一坐下来,开始话多了,话多可以掩饰紧张感。他用现实回答法完全打破了老头子给出的哲学思辨。

“我是广成子。”老头儿显然不想马克在这个问题上继续夹七缠八。

“好的,我怎么叫您比较合适?广先生?广伯伯?广大爷?什......什么?”马克说了一半,忽然想到了什么,失声惊呼,整个人跳了起来,就好像屁股下的巴塞罗那椅通了电一样。

“十二金仙的广成子?昆仑玉虚宫元始天尊的弟子?黄帝问道的广成子?”马克熟读《封神演义》,知道广成子是阐教道家金仙,上古大能,就是眼前这个穿着西服,翘着二郎腿的洋气老头子?

他已经开始相信眼前神仙存在的真实性,可这位爷的来头也实在太大了,大到一时半会儿还是无法接受。一个神仙毫无欺骗自己的必要吧?自己只是个制药公司的职员罢了,还是做西药的公司,和神仙们的法宝神器丹鼎符箓毫无关系,不至于要欺骗自己来套取商业机密啥的吧?何况自己也不知道公司里的什么机密,花那么大阵仗来设一个骗局?再怎么阴谋论,马克还是觉得这个可能性接近于负。骗财?更是无稽之谈。如此说来,唯一的可能就是,这是真的!排除一切不可能,那么剩下的唯一结果无论多么的荒谬,也一定是事情的真相。可问题在于,为什么真相会是这个样子?

广成子淡淡一笑,微微颔首。

“您在商朝助周伐纣确有其事?您收的徒弟殷郊是帝辛纣王的儿子?把一身家当法宝都传给徒弟,结果儿子不愿打老爸,师徒反目,您差点连自己徒弟也打不过?”马克现在内心已经忘记了惶恐敬畏,反正今天开始,他的世界已经陷入了疯狂,那么再多点疯狂也无妨。

广成子瞬间脸黑了一下,饶是大罗金仙,被人揭短也有点脸上挂不住。

“你倒是知道得不少,封神榜看多了?书还是电视剧?谁演的我?”

“仙长您还知道我们有电视剧?不好意思,电视剧里明星一般都会扮演纣王,妲己,哪吒,杨戬,姜太公,毕竟还是给我们凡人看的。您们十二金仙除了哪吒的师父太乙真人戏份会多些,其他的包括您都和跑龙套的差不多,我实在记不起谁演的您。要不下次我带一套DVD来孝敬一下您?我们一起喝茶看电视剧封神榜?”马克边说边想到这个画面,禁不住笑了出来。

“没兴趣,也看不了,人界的设备这里用不了你忘了?”广成子有些没好气。

“那柏先生开来接我的路虎卫士怎么回事?”

“我觉得人界很多事物设计得满好看的,就照着变化出个外形而已。这叫依葫芦画瓢,你看到的只是个画出来的瓢,却不是葫芦的本身。”

“所以都是假的?这椅子也是?您身上的衣服也是?”

“漫长神仙生涯里的日常小爱好,都是微末道行,值得花时间讨论吗?那车是因为在这里没法开,所以把飞辇变换个外形而已,人界所有使用能源的事物在这里都没用,这里不用能源。但是你说的东西都是真的,人界历来几乎所有的事物,这里都能保存。当然,还是会有所筛选。”

“天呐,所有?文物古董也是?等等,您是说,一式两份吗?”马克震惊无比。

“可以这么说,吾界和人界在同一个世,人界产生的事物,吾界也会出现一份。用人界的词语习惯来描述的话,我们有专门的机构负责梳理,按事物的存在价值来进行取舍筛选。吾界的这个机构称作‘芥须宫’,这个芥须宫对于你们人界来说,可以是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体育馆等等,你有空可以去逛逛。”

“芥须,小如芥子,大如须弥?”马百科全书忽然附体,禁不住有点自得。

广成子点点头,并无表露出孺子可教的赞许之色,理所当然地波澜不惊,很顺理成章地忽视了马克的显摆。

“那如果人界的那份损毁了呢?”马克忽然想到这个问题。

“吾界的那份尚在。这是吾界的影魂之术,说白了,人界的所有行为和产物都是来自于灵魂的折射,吾界都会通晓了解,分魂聚物的作用下,凡人界的产物同时也在吾界产生一份相同的。由芥须宫根据其保存价值进行筛选保存,芥须宫专门有一套体系来为吾界进行梳理,但是吾界不会主动干涉人界的行为和产物。”

“也就是说,您这里对我们人界知根知底,而我们人界对贵神仙界一无所知?”马克觉得有一点点不爽起来。

“你们不是说,人在做天在看吗?”广成子笑道。

“偷换概念,神仙双标!贵界怎么称呼?”

“昊苍界,凡人界,幽冥界,此为我们的三界之所谓,就是你们说的神人鬼三界,名字不重要,你知道就好。”

马克因为脑子里有太多问题,根本无从着手切入,只好随着话题展开。就好像一个小孩子进了迪斯尼乐园,他根本不知道该从哪个先玩起。问题已经变成了海洋,而对话所得到的答案仿佛是涓涓细流。

“这样吧,我称呼您为广成大仙可好?”

“不重要,大仙也好,小子也好,动摇不了根基。凡人界的繁文缛节在这里一样不适用。”

“好的,大仙。”

广成子白了马克一眼,这个细小的微表情让马克登时觉得神仙也很生动。

“大仙我现在有个念头,你能窥探到我在想什么吗?就是我们所说的读心术。”马克贱贱地说。

“当然,窥心之术不过是粗浅法门,你现在还没有道行在身,护不住神魂,心中所念一眼便知。但是基于关系平等的交流原则,对你用窥心术的话很不尊重你,所以还是由马小友来提出问题,我来回答。”广成子没有半点神仙架子,善良得让马克很是感动。

“多谢仙长,我想的是,您说的昊苍界的影魂之术我理解得比较模糊,但是大约知道的是,我们凡人界产生的东西,昊苍界就会有一模一样的一份同时产生并被保存?”

“是的,大致如此,但是不绝对,昊苍界有自己选择的标准,并不是所有事物都会保存。比如你们人界注重的是科技力量,会使用科技来动用能资源,达成社会进步。而人类科技在昊苍界大多都是无法使用的,比如电能,核能,无线技术,网络技术等等。那么这些领域的东西我们选择保存的比例就相对小一些。”

“那么文化呢?没有科技成分在内的文化。”

“看情况,你所知道的都会有。”

“那,能不能让我看一个古人的真迹?比如,富春山居图?”

广成子点点头站起身,把手从裤兜里拿出来,无比潇洒地打了个响指,造型堪比乔治克鲁尼。这种造型和视觉上的颠覆到现在还没让马克把他和封神榜小说里的广成子描写划上等号,如果按传说中神仙施法需要掐诀念咒,如果这个打响指的动作也是一种掐诀方式的话,未免也太过于不按常理出牌了。但是不得不承认,广成子做出这个动作还是很帅的,虽然是个传说中历劫无数的神仙老头子。

响指音落,马克面前忽然升起了一条白色长桌,长桌上铺陈着一幅长轴绘画。对此情景已经见怪不怪的马克往前探身观看,心中疑窦顿生。

马百科对历史文化是颇有兴趣的,他要求看富春山居也是有点小心思在内。因为富春山居图在传世之中几经易手,在清朝顺治年间由于收藏家吴洪裕过度珍爱,辞世立嘱焚画陪葬,被侄子吴静庵从炉火中抢了出来。由于为时不及,画卷烧作两截。长段后世称作无用师卷,短段称作剩山卷,后来分别藏于两个博物馆内。这段历史可说是传奇之殇,一般书画爱好者都有所了解。正因为有这么段故事,而且马克是分别在两家博物馆都参观过真迹,所以才想看看这昊苍界的真迹和凡人界的原图区别端倪何在。

而眼前这幅画纸质尚未泛黄,墨迹宛新。画的托裱相当简单,且只有黄公望本人的题跋及黄氏子久和一峰道人阴阳两个朱章,别无传世经手而加长的接裱和诸多名家如沈周如董其昌等题写的跋文,乃至清朝几位风雅过头的皇帝爷加盖的天子御览之宝大印章之流也是一概没有。但是画作的笔意疏密,墨色韵味,画面布局,无一不彰显着其为黄公望亲笔所画,不折不扣。由于成色直如宛出,少了博物馆里的古韵,但笔触比马克看到过的更为清晰明朗。

“所以此画作完,昊苍界就通过分魂聚物得到了相同的一幅原作,人界后世各种收藏者经手后对画作的续貂都是没被那个芥须宫筛选进来?而且这幅画比起我在人界看到的两个残卷,就是一副崭新完整的画,就好像是昨天刚刚画的,难以想象这是出于六七百年前的元代大师黄公望之手。这是因为在昊苍界这里更利于保存?”马克凑近对着画看了半天,说出了心中的判断和疑问。

“大致没错。这些东西在芥须宫都有保存,你可以抽时间自己去寻找更多答案。”广成子点点头,打了个响指后长桌和画沉入地中消失不见,地板上连一丝痕迹都没有。

“有时候后人在画作中添加些优秀的题跋和印章,还是能给原画增色的。只要别每个人都跟乾隆爷那样就好。”马克说出了自己的见解。他觉得如果回到人界告诉别人自己看到了富春山居图的完整长卷,而且是黄公望的原作,成色崭新,但是并非赝品,别人会觉得他在发神经病,或者以为他穿越了。虽然的确算是穿越了。

“还是纯粹点好,道心如此,画也如此。”广成子说。

“举个例子哦,如果我把这幅画带去凡人界,会不会引起争议?或者被鉴定为赝品?”

“三界之间不是没有规矩的。你带不过去。”

“那芥须宫筛选凡人界产物的原则是什么?”

“即便是人界产物,也分为用品,普品,良品,佳品,再往上则是极品,仙品。芥须宫自有负责定级的机构,不需要太多着念。”

马克似有所悟,又似无所悟,一知半解。但是他忽然觉得自己在问题的海洋里看到了彼岸的轮廓。

“广成大仙,我刚才说到商辛之子殷郊,似乎您脸色不太好看。所以我看过的封神演义是真的故事吗?书中的人物神怪都确实存在?”马克转了个话题。

“会有些创作成分在内,但是大多数是真的。那是一个三界大劫。”

“那为啥这本书是明朝许仲琳写的呢?”

“明朝?许仲琳?你确定?”广成子捻须微笑。

“难道不是吗?”马克看着广成子老神在在的样子,不禁有点困惑于自己的知识储备。比起历史记载,现在他似乎更愿意相信广成子的口中所述,一是因为人家毕竟是历史悠久的老神仙;二是自己虽然被广成子托梦召唤,但是对方实在没半点欺骗自己的必要;三是富春山居图已经有所证明。

“在凡人界这本小说的确可以说是许仲琳写的,而这个所谓的许仲琳,你已经见过了。”

“啊?刚才那位仙长是许仲琳?”马克进入昊苍界后只见过三人,柏先生,广成子和长袍老头。至于刚才在大楼门口时经过身边的那些路人,马克则因为大脑放空而毫无印象。

“那是赤精子。”广成子似乎和长袍老头之间总有点互相看不顺眼。

马克已经没有起初那么震惊了,只是略微发呆了一下。反正三观已塌,再怎么震惊,崩碎一地的渣也就是颗粒粗细的问题。

封神演义里描述的广成子和赤精子简直徒弟坑师父的两个孪生案例。两位金仙修行级别差不多高,商纣王的两个儿子,殷洪被赤精子收作徒弟,殷郊则拜广成子为师。两位师父为了教儿子去打他们自己的爸爸,都是把本事和法宝倾囊相授,结果殷氏兄弟都被申公豹策反后反过来助纣抗周。最终师徒反目对敌之时,两位大仙都差点被自己的徒弟用自家的法宝打残,冤大头到了极点。

马克觉得广成子和赤精子分别收殷氏兄弟为徒,名义上是辅佐武王伐纣,但是暗地里肯定存在互相比较的心理的。明里两个同为十二金仙之列,师兄弟相称,不好直接对着干,于是分别教出根基相同的徒弟来比试一下成就,也算是个比试高低的办法。只是没想到两个徒弟的结局都差不多。

而且虽然说纣王恶贯满盈,但是教儿子去打爸爸这种行为仍然是有违伦纲,两位金仙若说没有点恶作剧的心理在内也是令人难以信服。看来神仙的内心世界也会有点不那么阳光灿烂嘛。

“那许仲琳是柏先生?”马克暗自腹黑了一会儿神仙们,心里自嗨得不行。嘴上倒是颇为认真地问广成子。


(四)仙山旧事

“许仲琳并不真实存在,其实他就是柏鉴,你口中的柏先生。你应该在演义里看过这个名字。”

“原来是他,封神台的接引人,清福神柏鉴。”马克知道此人,封神榜上有名之人在肉身消亡后,魂魄进入封神台时,皆由此人作为引路人。

“柏鉴是三界使者。在人界处于明朝的时候,他正好闲着没事,于是去人界写了这本封神演义。他是三界大劫的亲历者,写这个比较靠谱,许仲琳是他化名而已。”

“怪不得许仲琳在史书上少有记载,以柏先生的性格恐怕也很少有朋友,给他写个传记也没人。”马克吐槽道。

“三界共治时代结束之后,三界之间便有个盟约,就是互不干涉彼此界域的政治及社会。原则上来说,神仙,人类和幽魂不得进入自己所属之界以外的领域,当然这么禁制制约的是正神正人及正魂,柏鉴是半魂半仙,他进入外界的手续没那么复杂,你也一样,你是半人半仙。禁制对你们这样的存在来说,并不严格。”广成子看着马克说。

“我是半仙?”马克觉得今天内心的震惊程度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出生到现在所经受的内心起伏还没今天一天丰富,三十年都活在了狗身上。难道自己也要和柏鉴一样当什么三界使者?这位使者以前工作是在封神台接引人死后化作的鬼魂,这次又在昊苍界来接自己,又抽空去凡人界写了《封神演义》,难道三界使就是个前台服务员兼职作家吗?那我是不是要回人界辞职后到这里来开车?从一个人间白领变成了神仙界的司机?马克的发散性思维开始启动。

“嗯,你的机缘比较奇特, 你手上的鳞片纹路现在看看有什么不一样?”

马克到格陵兰之后,手臂便一直没露出来过,听了广成子这话,便把袖子捋起,露出了手臂上的纹身。鳞片开始果然产生异象,原本鳞片就像是黛青色的勾线笔画出来的,而现在呈现了淡淡的金色。那金色仿佛在手臂上流动,使得马克原来看起来像一条死鱼一样的手臂现在看起来像一条活鱼。他自开始相信神仙存在的时候开始,就没再用电影特效这个念头来诠释所见到的奇特现象。眼下却仍然禁不住觉得,这个特效还不错。

“我身上到底是什么机缘?”马克花了一年时间做了一个同样的梦,又请了一个多月的假来到格陵兰岛,而眼下还进入了神仙的领域。所谓念念不忘,必有回响,经历了这些,马克知道自己的身上肯定有不自知的秘密。所以即便广成子说自己有半神血统,现在内心震惊归震惊,兴奋归兴奋,表面却没有那么一惊一乍了。

“到时间你自然会知道的,别急,现在你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大仙这话的意思是?”

“就是你的寿元比你所认为的要长得多。”

“长生不老?”

“什么是长生?什么是短命?我历千劫而到现在算不算长?如果肉体消亡算为死的话,被幽冥界接引去的魂魄怎么算?长生不老只是凡人界的定义,相比凡人,昊苍界的寿命可说是很长的;但是相比天地宇宙来说,亦是彼如龟鹤,我如蟪蛄。何况你们的肉体在凡人界是会消亡,但从三界角度看来并不算真正死亡。”

“所以凡人的肉体消亡后魂魄是有去向的?是幽冥界?”马克似有所悟。

“自然是的。三界本就如此运转,互相消长。凡人界的人做到了达成仙绩的事迹,自然可以肉身成神,由接引人引来昊苍界。而凡人寿元一尽,自然也有接引人将魂魄接去幽冥界。昊苍界和幽冥界当然也可以用转世法和轮回法将神仙或者魂魄化作凡人去凡人界。三界彼此制衡,才是世界大道。”

“这倒和我认知的差不多,昊苍界来到凡人界大概就是我们所说的神仙下凡,幽冥界来到凡人界则就是转世投胎,而凡人进入昊苍则是飞升成仙,凡人死后魂魄则来到了幽冥界,三界之间来往反复,就是个循环。用我们的科学术语来说,这是个守恒定律。大仙我说的对吗?”

“可以这么说,按凡人界的说法,社会分工不同罢了。神仙也没什么了不起,鬼魂也没什么可怕的。”

“可是我们那里对鬼神还是敬畏的,宗教都是以鬼神为信仰。”

“凡人界的宗教最早只是三界之间的沟通法则。三界处于共治时代的时候,必须在神人鬼三者之间寻找共性,以便三界共处的时候互相沟通,于是三界共同建立了宗教这个形式。沟通法则有所不同,宗教的形式也因之有所不同,但是作用是殊途同归的。”

“凡人界的寺庙也好,道观也好,教堂也好,起初都只是便于界与界之间交流的场所。共治时代结束后,三界分治,各自为政,人界的宗教开始有点变味,渐渐离原先法则的本意越来越远。也许由于三界互不往来,时间一久,让你们渐渐开始觉得神鬼太过于神秘了。其实幽冥界也面临一样的问题,他们觉得凡人界神秘兮兮,那里对你们也颇为敬畏。”

“也就是说其实鬼也怕人?怎么会?幽冥界的魂魄不都是凡人肉体消亡后再过去的吗?难道真的有孟婆汤,喝了就会忘记人世的记忆?”马克问道。

“孟婆也是个三界使,她那碗汤喝不喝都没关系。就像柏鉴的车,你坐不坐都一样,都会带你来到这里,方式不同罢了。孟婆汤不过是个形式,幽冥界擦拭鬼魂在人界的记忆是通过离魂法则,和喝不喝孟婆汤并没什么关系。三界之间的传说都是来自于彼此的不了解。那个幽冥界也是一个独立的社会体系,怎么可能让人往生后带去凡人界的思想记忆?”广成子很耐心,他知道马克有无数的疑问,毕竟认知等于从零开始,现在的对话问答,等于是马克对三界的启蒙教育。

“那么,凡人成仙后来到昊苍界还会带着凡人界的记忆吗?”

“当然带着,凡人成仙肉体并不消亡,记忆自然还在。”

“好吧,我大致理解,反正进入昊苍界的标准和规格就是要高于凡人界和幽冥界,三界并不平等。接下来的问题是,为什么这个昊苍界的入口在格陵兰岛?华夏是没地方了吗?难道那么多成神成仙的前辈都要千里迢迢来这里?不是传说中的立地飞升吗?”马克觉得路太远了,过来实在是太不方便了,即便是过来当神仙的。

“你又不是飞升。你们所谓的飞升就是昊苍界的神籍系统认可了凡人所达成的事迹绩效,这个标准对于凡人界来说很高就是了。你可以用凡人思维这么去理解,昊苍界就好比一个标准非常严苛、移民非常困难的国家。你登仙的标准达到了,自然会有开启通道接引前来,这就是所谓的立地飞升。你凭啥?你还是要回人界的。”

“这么说来,我就好比是出国旅游。”马克翻了翻白眼。

“差不多。”广成子笑了笑。

“大仙您还没回答为啥是在格陵兰?”

“你知道岱舆么?”

“知道!大仙你也爱吃带鱼?喜欢干煎还是糖醋?”

广成子鼻翼张了张,脸颊上的肌肉抖动了一下,并没多说话,又打了个响指。马克眼前凌空显现出青烟绕成的“岱舆”二字,过了几秒钟,字迹散去,无迹可寻。

“哦,是这个岱舆啊。书上看到过,好像是座海上仙山。山上住很多仙人,后来由于被巨人国钓走了驮住仙山的大海龟,于是仙山没了根基,就往北漂走了。大仙您每句话都是有所指引的,所以您想告诉我,这里就是岱舆?”马克脑海里开始浮现出上古传说,海上有五座仙山,分别叫做瀛洲、蓬莱、方壶、岱舆、员峤。

山上都是住着仙人,绕着山飞来飞去玩儿,互相串门聊天喝茶。远远看去这景象就像一堆屎上盘旋着很多苍蝇。他小时候看这个神话故事,脑子里就会想到这个画面,现在连自己也会被这个联想恶心到,觉得很对不起仙山,比如这里是岱舆,多美啊。怎么可以用屎和苍蝇来形容呢?

五座仙山在海里是被十五个庞大无比的巨鳌驮着,每座山三个。仙山被巨鳌稳稳驮着才不会被海水冲走。后来龙伯国的巨人们闲着无聊,去海里钓鳌龟玩儿,结果把巨鳌钓走了六个,员峤和岱舆两座仙山失去了根基,于是顺着海水漂走了。

据古书上说,两座仙山漂到了极北之地,消失在茫茫大海之中。看来神仙也卖了个关子,这个流传到人界的传说也不是完全属实。虽说这个岱舆的地理位置在格陵兰,的确是极北之地,但是依然兴旺发达,生机勃勃,仙气十足,哪里有书上说得那么悲剧性的结局。

“是,这个位置用人凡界位面定义的区域概念来看,的确是极北了。”广成子点点头。

“所以,岱舆并没消失,而是来到了这里?”

“可以这么说。你们所说的五座仙山,其实是五个界域的三界通道,好比是你们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口岸。”

“联接昊苍、凡人、幽冥三界的地方吗?这里是三界的海关?”

广成子翻了翻眼睛,不置可否。

“这个大楼称为三界六合塔,由一万个六棱形的独立建筑组成,是个连接三界的通道兼各种事务的处理部门。你们人界呐,想象里的神仙世界莫不是逍遥自在,福寿无边。鬼魂世界则是凄惨幽暗,阴风阵阵。”

“难道不是吗?”

“其实三界就是三个社会,都是有完整的体系,都有管理者被管理者,都有各种机构部门分使权利,都有各行各业各司其职。都有黑白善恶,都有法则律例,也会有寻常意义上阶级的高低贵贱。凭什么认为神仙就超凡脱俗?鬼界就阴森黑暗?”

“那我不明白,为啥凡人总向往着修仙得道?”

“因为活得比较老,而且福利比较好。”广成子目光闪烁,微笑着说。

马克被口水噎了一下,暗自嘀咕,显摆归显摆,押韵就不用了好不好?

“在我还没弄清楚我为什么来这里之前,先不讨论神仙是不是比凡人好这个问题。我相信三界社会的三观都不尽相同,红楼梦里的‘好了歌’唱什么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功名忘不了等等等等,名利权欲,香车美人,广厦豪宅,本来就是目前我们凡人界的普世价值观。我觉得贵界既然是神仙境界,价值观应该不会如此,幽冥界的想必也不会是这样。”马克继续道。

广成子看着马克,捻须笑了一下,道:“你们有句俗话叫‘有钱能使鬼推磨’,颇有道理。”

“大仙的意思是?”

“就是你理解的字面意思,三界都一样。”

“那按大仙您说的,很久以前三界共治时代是因为什么原因结束的?难道不是因为三观不合而分治的?是什么让神人鬼三者互不往来?”

“人类为什么要分成那么多国家?”广成子反问。

“文化的差异,血统的区别,风俗习惯,人种民族,战争和政治,地域的管理等等很多原因,但是归根结底应该还是因为权力跟利益的分配。”

“昊苍界也有种族,也有区域的划分,神仙之间也有习惯和文化的差异,也一样免不了利益的争斗。一界尚且如此,何况三界共治?所以最终还是绝地天通。”

马克闻言沉吟不语,脑子里又开始想到封神榜。第一遍看的时候,他觉得这部小说不过是神仙打架,飞天遁地,法宝神兵,不亦乐乎。

后来多次阅读,渐渐会想,难道阐教截教打架,还有西方的神仙势力如准提,接引等前来横插一脚,妖鬼之流如狐狸精,雉鸡精,梅山七怪等等也趁乱起哄,唯恐天下不乱,这真的只是为了伐纣或者助纣?纣王只是一个人皇而已,真的有那么大能量来掀起三界大劫?阐教教主元始天尊和截教的通天教主师兄弟之间阋墙谇帚,真的是为了彼此的信仰而战?还是别的原因?上古神仙大能为什么会为一个凡人界的王朝命运而互相开战?

马百科当时也想过很多原因,想得越多,越是绕不过两个字:“利益!”无数可能性的最终目的走向都是权和利的分配。后来他渐渐得出了自己的结论,抛开是非黑白,封神榜讲的就是作为一个握权者的商纣王和作为一个谋权者的周武王之间关于利益的争夺大战。两者更是为获得利益成果而各自寻求了更具实力的神仙团队,也就是阐教与截教作为彼此的靠山来助阵。

而作为双方靠山的阐教和截教的目的性也很明确,无非也是借机为了给自己的利益集团谋取更大的权益。残酷的现实依然是优胜劣汰,弱肉强食。人神联手形成一个更大的互利利益集团,大家都在博弈,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不仅人类集团好战,神仙集团亦会彼此倾轧,幽冥界想必也是这样,三界不外如此。

马克觉得对神仙的认知上开始和以往相比出现了一些偏差,而这个偏差就出现在自己开始相信神仙的存在,同时自己也具有有神仙血统的时候。他内心最初的狂喜已经打了个折扣,但是总体来说,自己是半个神仙,这个事情的可信度还是很高的。就这点,足以让马克觉得牛逼炸天,毕竟这种事情在平时看来太过于匪夷所思,比一个陌生人莫名其妙白送给自己一辆法拉利还要来得不可思议。尽管还不知道自己有啥神仙能力,神仙级别有多高,但已经够了。

“我想问,我到底属于是什么神仙?有什么能力?为啥要我来这里?为啥我是半仙?神和仙有什么区别?”马克连环发问,觉得这时候差不多该切入正题了。


(五)喝酒

这时,房间里蓦然又凭空出现了一扇门。还是刚才赤精子离开的那扇豪华中式大门,出现的时候依然霞光万道,异香扑鼻。金色的琉璃瓦,绿色的滴水檐,朱红色柱子撑着抱厦,黑色的大门上镶满了金色的门钉,整个就是清朝皇家的审美。

在通体白色的巨大屋子里,这扇大门显得五彩斑斓,无比艳丽。大门打开的时候,马克看见门上衔着门环的神兽椒图似乎在动,翻着白眼,露出一副无奈又不屑的表情。

大门里缓缓飞出一张桌子四把椅子,雕龙画凤,做工精美,像是凡人界的金丝楠木做成,金色荡漾,流淌着水波一样的纹路。

穿着洒青道袍的赤精子和另一个穿着白色鹤氅头纨发髻作道人打扮的老者走了出来,赤精子手里拿着一个黄金蟠龙酒壶。只见那白氅老头挥手一拂,金丝楠木的方桌上顿时出现了四只杯子,外加一堆零食,零食用黑底红文剔犀漆器攒盒盛放着。马克看着竟然是绿豆糕,威化饼干,薯片,话梅之类若干,顿时纳闷,神仙下酒的点心难道不应该都是蟠桃仙杏,龙肝凤髓啥的么?

广成子笑着对那个白氅老头点了点头,问候道:“好久不见啊黄龙。”

黄龙也嘿嘿一笑,道:“听赤精师兄说他找杜康为这位马小友炼出了一壶仙酿,我心痒嘴馋得很,于是一起前来叨扰广成师兄,要一杯酒喝。”

广成子又对赤精子点点头,说:“倒是有心了。”转头对马克说:“坐下边喝酒边说话。”说完自己和两个老头一起坐了下来。

马克一脸懵逼,不明所以,也不好多问。也诚惶诚恐地在那张空出来的金丝楠木椅子上坐下。于是一张桌子围坐着穿一身黑色笔挺西服绅士范儿十足的广成子,穿青色道袍仙风道骨鹤发童颜的赤精子,穿白色鹤氅平易近人一脸馋相的黄龙,和穿着Northface红色冲锋衣满脸问号的马克,四个人那是相当的不伦不类。

马克忽然发现,四个人的衣服四个颜色加上当中的黄色金丝楠木桌子,正好暗合五行之色,相生相克,不知道是不是凑巧,心里觉得有趣,笑了出来。看了看四人面前的杯子,自己面前的那只南红玛瑙杯子上赫然镌刻着一头朱雀,三个老头也是果不其然,广成子拿着墨玉玄武纹高脚杯,黄龙面前是羊脂玉薄意浮雕白虎纹杯,赤精子则是青瓷螭龙纹杯。马克觉得自己看出了其中的一些门道,不由有点沾沾自喜,颇觉得自己根骨不浅。

“请问三位仙长,我们四人围坐成五行之相,广成子仙长穿黑色座位在北方属壬癸水,赤精子仙长穿青位于东方甲乙木,黄龙仙长穿白位于西方庚辛金,而我位于南方,属丙丁之火,这其中有什么讲究吗?”马克压抑着心中的小得意,问完问题后期待着被三位神仙赞赏,心理幼稚得像个学龄前的儿童。

“哦,没有讲究,就是觉得这么搭很好看,比较符合我的审美。”赤精子环顾了一下四个人的位置,毫无波澜地说,口气平得如被熨斗熨过一般。马克顿时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巴掌打了一下脸。

“位尊五行乃是本心,小友无需太着念。”广成子笑着说。

“神仙就是神仙,喝个小酒还那么多破要求。这个赤精子就是闷骚,审美情趣这么花里胡哨。”马克心中讪讪,嘀咕了一下,转而也不敢多有腹黑,在座都是大仙,说不定自己的心理活动就被谁用什么法术给窥探了去。

“马克小友我就不多说了,他们都知道你为什么前来,只是你自己还不知道而已。这位是赤精子,这位是黄龙,我们几个师出同门,我最年长,所以我是他俩的师兄。都是活了近万年的老东西了,不用客套什么,马小友你想怎么称呼他们都行。”广成子介绍道。

“赤精大仙,黄龙大仙,我借花献佛,给两位仙长倒酒。”马克拿起酒壶给三个老头都斟上了酒。

放下酒壶,心里才忽然醒悟想起,既然是师兄弟,这位黄龙一定就是昆仑十二金仙里的黄龙真人。封神演义里出场次数颇多,每次都是出来混脸熟。一没徒弟,二没法宝,三没本事,从没胜绩,别说金仙级别的对手,甚至有时连低级别的敌人也不太打得过。也不知道这个黄龙真人怎么混到金仙这个职称的,简直就是名不副实,尸位素餐,不折不扣十二金仙排名第一的酱油王,他能像广成子赤精子这样历千劫而不死,活到现在见到马克,还坐在一起喝酒,这黄龙真人简直是个神仙里的奇迹。这不,现在又来蹭酒了。凡人界的现实中这样的人马克也遇见过不少,只是从不曾想到神仙中的酱油王黄龙真人还真会被自己遇上。

马克觉得封神演义能把黄龙真人写成这样,只有两个可能,要么黄龙真人事实就是如此不堪,要么就是黄龙和作者关系不好。马克脑子里浮现出柏鉴·许仲琳同志高冷的样子。

不知身在何处的柏鉴忽然打了个喷嚏,神鬼之体看来也不是很靠谱嘛,咳嗽放屁打喷嚏都时有发生啊,柏鉴暗忖。

“此酒乃是杜康花了一百天用了百花百果百蒸百酿而成,赤精道兄还在酒里加了龙血丹一枚,极是难得,马小友真的是面子极大,我厚着脸皮也过来凑个热闹,讨一杯这个五百酒喝喝。”黄龙真人说道。

广成子微微点头,神色如常。马克却有点受宠若惊,他完全没想到这个傲娇的赤精子大仙也是为了自己前来,刚才出现又消失,敢情是去给自己拿这个五百酒去了,这可让人情何以堪?黄龙真人虽然看着是打酱油的,心中也定然有所想,否则怎么可能贸然前来?只是,这酒百天百花百果百蒸百酿,难道因此就叫五百酒?神仙就这么没文化么?就不能好好起个名字么?

广成子笑着看了看马克,说:“你一定到现在还很纳闷,究竟召唤你到这里来是为了什么。”

马克点点头,寻思着我纳闷的事情多了去了,我还纳闷你为啥穿西服,酒仙杜康为啥会给我酿酒呢。反正终于要进入正题了,这种旁枝末节的问题随意聊天时候再问也行。

“我的酒是不是变质了?喝个酒怎么那么多问题?”赤精子忽然打断道。

“也对,先喝酒,这酒后劲有点厉害,凡人怕受不住。马小友你喝慢点儿。”广成子说着自己先拿起酒杯呡了一口。

赤精子自顾自吃着桌上的零食,丝毫不理别人。黄龙真人虽然嘴上说前来蹭酒,倒也不急着端起杯子,而是笑眯眯地看着马克喝酒。

马克心里着实也是好奇,便捧起酒杯,心想这可是自己有史以来第一次接触神仙界的酒,还是传说中的酒仙杜康酿造的。

如果可以用凡人界的价格体系去衡量这杯酒,而这酒真有黄龙真人和赤精子说得那么稀罕的话,那么这杯酒的价值可能无法计算。如果真要用金钱价格去核算,马克觉得约摸这一毫升的价格至少等于十瓶拉菲,还是按传说中1982年的真酒市价。

虽然现在随着82版拉菲的名气如日中天甚嚣尘上,品味人士早已经不以喝拉菲为荣,而是转去糟蹋罗曼尼康帝了。但是作为一个酒业贵族的价格标杆,拉菲市场价还是很坚挺地竖立在那里。所以,按照马克内心估算的价值,呡一小口咂巴个味道就算是两毫升,也得是一辆保时捷911的价格。也就是说,如果折算成资产的话,光这呡一口酒的价值就已经具备了让张美嘉青眼有加芳心暗许的资格。同样如果能折算成资产的话,马克喝下这杯酒,自身价值飞涨,也就已经看不上张美嘉这样的女人了。要是还能把这酒杯也一并顺走的话,天知道能拍卖个多少钱。

某富豪拍卖到一个明代成化窑的鸡缸杯,花了2.8个亿。自己手里这个南红玛瑙朱雀纹酒杯怎么看也比鸡缸杯值钱,也不知道是哪个神仙用过的,说不定还捎带了些仙气。他下决心有空向赤精子把这个酒杯要来。看着赤精子也不像很小气的样子,你不小气,我就发财了啊。

马克心里不着边际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手里拿起杯子,努力使自己颤抖的手平稳下来,要知道哪怕晃出杯子浪费了一滴酒,都是经济上的莫大损失。

马克将酒送到嘴边微微呡了一口。霎时间,满口腔里都是奇异的不可言状的香甜醇厚之味,随着舌尖弥漫开来。仿佛......一辆保时捷911顺着自己狭隘的喉咙开了进去。现在不是考虑酒价的时候好不好,折算成保时捷什么鬼?

进入嘴里的液体像活的一样,呲溜一下窜入嗓子,转瞬化作一股暖流,自行沿着四肢百骸到处流动,须臾,便到了身体的每一个角落。马克顿时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化作一股洪流涌进了自己的脑海里,随即又散了开去,就像无数海浪拍打着自己的大脑,而大脑则像一块礁石。

就在他浑身血流汹涌流动的时候,脑子里各种毫无逻辑的幻觉也随之纷至沓来:“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玉帝举杯相邀,王母玉面含笑……嫦娥陪着吃饭,玉兔烤一大盘……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张美嘉满眼桃花投怀送抱,董事长忘乎所以语带撒娇......”

一想到自己公司董事长一个东瀛糟老头子对着自己撒娇,马克顿时觉得浑身毛骨悚然,浑身一激灵,似乎清醒了过来。

此时马克觉得身体里的各处经脉脏腑像被撒进了一把跳跳糖,几乎能听到整个身体噼里啪啦响个不停,极是舒爽。他下意识将冲锋衣的袖子捋起,只见手臂上的鳞片纹路流淌着金色的奇异光芒。

三个老头子也不喝酒,目光灼灼看着马克的瞳孔由黑色转变成金黄色,转而又由黄转黑,恢复成原来样子。广成子一拍手,笑呵呵说道:“果然是好酒,暂且喝这么一口,喝太快怕是醉个三年。”

“已经醉了。”马克神思清明下来,仿佛时间已经过去了半辈子,心中骇然不已。又觉得自己身体舒爽,从小到大从来没有这么充满活力,体内好像有什么东西要活过来一样,马克自己也说不清楚。按照小说电影里的桥段,自己应该是得到了莫大的机缘,但是这个机缘背后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这就是马克现在还无法知道的了。

“马小友,你长大到现在是不是有觉得自己身上有些与众不同?”广成子看马克清醒了过来。

“啊?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除了胳膊上天生就有这鳞片的花纹。”

“再仔细想想,兴许有,你自己不自知。”

马克皱起眉头,仔细回忆自己的成长史,好像除了老爸说自己出生的时候雷电交作,其他并无特殊之事。真有什么与众不同,也不会现在还是个公司小职员吧?难道天生异象真的被自己的名字克住了?

“那么我问你,你从小到大,受过伤没有?”

马克闻言,忽然像被一束光照进了自己的意识,他猛然惊讶地想起,自己好像真的从来没有受过伤。大凡孩子小时候调皮,磕磕碰碰自然难免,磨破个皮,摔个淤青啥的都是正常不过的事情。马克想到自己八岁时候因为调皮,从三楼的楼梯滚到了二楼,当时把自己老妈吓个半死,而马克爬起来拍拍灰,半点事情也没有,当初也不以为意,只是觉得摔得比较幸运而已。

当时爸妈后怕不已,检查了半天,还去医院拍了X光片,也没发现有啥异常。老爸当时还很得意,说自己名字起得好,把邪祟都克住了。

还有一次是大学时候遇见流氓抢女同学的钱,虽说马克本身不是那种特别能见义勇为的人,但是当时马克对身边同行的女孩颇有好感,何况自己不惹事但也不怕事,所以也根本没怂,以一敌二,和两个流氓扭打在一起。结果流氓怕闹出事情来,扭打半天后落荒而逃,事后检查自己身体也没发现异样,只是衣服被利器划开了两道口子。混乱中马克也没注意流氓动了刀子,还庆幸自己还好没被刀子划中。

广成子现在这么问自己,必定是知道自己的身体有特殊性,难道自己的身体不会受伤?所以当时从楼梯滚下来,和流氓搏斗,自己完好无损并不是偶然的侥幸?而是本身的身体强度就特别高于常人?流氓的落荒而逃难道是因为用刀捅了自己,发现自己安然无恙而被吓走的?

如果是这个结论的话,马克成长过程中有一些当时不以为意,但是仔细推敲则有点不可思议的事情就说得过去了。如果真是这样,那还好自己不自知,也不是个好勇斗狠的人,否则恐怕人生轨迹走向偏差,也许早就成为名震一方的金牌打手了吧?打不死的小强?

“大仙这么问我回想起来,从小到大好像是没受过伤。只是平时也不太注意,也不会打架争斗,小磕小碰都是以为自己运气好罢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若非身上有此物,我又怎么会糟蹋一颗龙血丹?”赤精子喝了一口酒,看了看马克插嘴说道。

“我身上?赤精大仙说的是什么啊?”马克问。


(六)涿鹿之战

“你知道上古时期,三界之间有一场战争么?在凡人界的史书上称为涿鹿之战。”广成子沉声说道,在一边的赤精子和黄龙真人闻言都是脸色一变,神色都严肃起来。

“知道,炎黄二帝和九黎大帝蚩尤的战争。我们呃,凡人界那里关于这场史前战争还是有诸多传说的。”

“三界将乱呐。”黄龙真人喝了一口酒,似是无意地喃喃自言自语。马克闻言,心中一凛,不明所以。

“或许对凡人界来说,这只是历史书上的一段故事而已,可是对我们来说,却都是亲身经历。那段战争绝非历史书的寥寥数笔可以道之,对三界而言,当时均是无上大劫。人鬼界寿元有限,现世没了那段记忆,倒也是幸事。”赤精子在边上说道,广成子和黄龙真人闻言皆是默默点头。

马克闻言也是不明所以,也不敢多嘴。别说神仙打架了,即便是神仙聊天也是不那么容易插嘴。

“快五千年了,届时如果禁制破开,九黎再现,恐怕又是三界苍生罹难之时。虽说还有段时日,但是三界之内的各种魑魅魍魉也是已经蠢蠢欲动了。马小友,人界今年适逢庚子,恐怕不怎么太平吧?”黄龙真人转头问马克。

马克点点头,公元2020年,对人类来说,着实不太平。倒是应了黄历古书《地母经》里对庚子年的描述:太岁庚子年,人民多暴卒......就是不知道和神仙们说的情况有啥关联。

“五千年大限将至,九黎玄金锁免不得会松动些许,三界诸路大能早已各展神通前去加固法阵,不使妖王脱出。但是九黎诸部各路余孽绝对也不会善罢甘休。彼等无时无刻不想着妖界复辟,拯救妖王。届时三界势必祸乱横生,马小友,你的责任不小啊。”广成子捻须说道。

马克心中开始有点紧张起来,毕竟这种历史传说和自己的生活太过遥远,马百科尽管熟读历史,也并未想过自己会和这种事件发生交集。而眼前三位神仙提及这个,必定不会是空穴来风,他隐隐觉得自己会和这话题产生联系,甚至可能介入其中。否则自己怎么会毫无理由出现在昊苍界中?只是这个联系会是什么呢?广成子说自己责任不小,马克是相信其中必有重大关联,这可能和自己的身体特殊性有关系,只是这关系在哪里呢?

广成子似乎看出了马克的内心活动,点了点头,说:“马小友,你出生的时候大地震动,电闪雷鸣,这不是偶然。这是你身上的血脉苏醒,而凡人界每次出现你这种远古血脉现世,均会天生异象。这便是你们所谓的应运而生,继天而作,说明白些就是三界对你的血脉现世产生的感应。这个现象用凡人界的科学无法解释,你只需知道你身上的血液里有应龙血,这也是你手臂上有天生龙鳞纹的原因。”

“啊?应龙?这,为啥会是我?那我爸妈怎么回事?我是不是他们亲生的?”马克被震惊得大脑一片混乱,他现在相信三位神仙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因为每句话都不存在欺骗自己的理由。而眼下这个答案让他觉得从小到大的思维方式全部被颠覆,一时转不过弯,脑子里的逻辑开始打碎重组,嘴里也开始胡说八道起来。

在一边的赤精子也不说话,伸出右手食指凭空画了个符号,然后手指勾了勾。只见马克面前的酒水从朱雀杯内升了起来,化作两条带翼飞龙,每条不过几寸长短。双龙在杯口上方盘旋了几下,蓦然急速冲进了马克的双眼,瞬息消失不见。马克猝不及防,大声叫了出来,只觉得双目一阵微微刺痛,视线变得模糊,又逐渐清晰起来,等双目恢复视觉的时候,眼前的景象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三位仙长已经不在眼前,马克置身在一个蛮荒的战场之中,天空一片血色,无数的尸体堆积如山,其中有凡人,也有各类神魔的样子,更有无数异兽的尸身,大则如山岳,小则如虎狼。

大地之上血流漂杵,马克站在那里,双脚都浸没在黏稠的血液里,几至没膝,举步维艰。战场上无数战士发出的呐喊和无数神兽的吼叫声交织在一起,就像不间断的滚雷在轰鸣,震耳欲聋。天空中盘旋着各种飞禽和飞行兽,亦是互相进攻杀伐,不时有尸体从空中坠落,空气里飘洒着血雨,弥漫着腥风。这里就如传说中的修罗场,任何他所看过的对于战场的文字描述都不足以形容其万一。

一堆像一座小山那样尸堆忽然动了起来,无数尸体如潮水般从小山上涌动滚落,一个巨大的躯体从尸山血海中站了起来。这巨人身高超过百米,只见他头生双角,双目喷火,长须如箭,全身像刺猬一样插满了各种巨大的神兵利刃。

巨人双手执两把巨斧,挥舞起来带起的狂风把地上积淌的鲜血和堆积的尸身都席卷了起来,形成一阵阵血肉旋风。数十面十余米高的战鼓被擂响,发出的鼓声就好似万牛齐鸣,鼓声如巨浪一般呼啸拍过,冲散了巨人挥斧掀起的风暴,这是夔牛之鼓,声动千里。无数军队在鼓声里举着兵器,驾着兽车骑着战马呐喊着冲锋,天空中有无数仙者,有的腾云,有的坐各种飞禽异兽,各执法宝兵器,现出各种光芒,目标都是在攻击这个巨人。

空中刀剑乱舞,各式兵器带着寒光刺砍,无数法宝,有宝塔有宝珠有宝旗有玺印,数不胜数,招呼在巨人身上。只见那巨人挥动巨斧,荡开各种兵器法宝,如秋风扫落叶一般挥向天上地下的人群之中,所至之处无不披靡,人群如蝼蚁一般被四处击飞。巨人又发出一声巨吼,震天雷鸣一般,无数刀剑从他的躯干上飞腾起来,冲向半空,化作一道道闪电,肆虐在天地战场。被这些雷刀电剑击中者,无论凡人神仙,巨兽飞鸟,瞬时化作齑粉。

天空中像下起了红色的血雨,夹杂着各种断肢残躯,纷纷坠地。

“这不是VR,这绝对不是VR。这不是复仇者联盟,这不是......”马克口中讷讷,无数军马异兽从他身边奔腾而过,无数巨禽飞兽从他头顶飞掠而过,巨大的羽翼扇出的风把他吹得站立不稳。这真实血腥的景象把马克震骇得两股战战,浑身发麻,动弹不得。

蓦然天地间升腾起了迷雾,整个世界一片血色苍茫,双方铺天盖地的战士军队都隐没进了浓厚的迷雾。马克只能听见巨大的战鼓声和呐喊声,只能看见迷雾中有两团火焰在飞舞,那是巨人的喷火双瞳。

只听见空中传来一声悠长的吟叫,马克说不清那是什么声音。只觉得如雷贯耳,如浪拍岸,饶是知道自己身在幻境,也依然觉得耳鼓欲裂,心脏似乎要跳出口腔一般。

苍茫的红色迷雾里,马克隐隐看到半空里有一条巨龙的影子,遮天蔽日。巨龙挟裹着风雷之势, 天地为之色变,冲向了巨人庞大的身躯。巨人与巨龙碰撞出的威能摧枯拉朽,山岳为之崩毁,江河为之逆流。迸射出的光芒就像末日前的核弹爆炸,令人目为之夺,无法直视。无数的法则在天地间肆虐飞扬,不少正邪双方的阵营因为扛不住这毁天灭地的力量而崩殁。

一片龙鳞飞向马克,应该是巨龙在战斗中被巨人的巨斧砍伤飞出,半空中带着泼洒的血肉。即使一片龙鳞,都如一辆卡车般大小,声势无比浩大,砸在避无可避的马克身上。马克眼前一黑,内心震骇无比,不由自主发出大声吼叫,声音在广博的天地之间却渺小得无比可怜。和巨人正在激战的那条巨龙似乎听见了马克的叫声,回过头看向他站立的地方,漫天血雾中两道金光激射而出,照在了马克的身上。

忽然,眼前的景象瞬间消失不见,马克觉得巨大的鳞片砸在了自己的身上,还在惯性地发出惨叫。叫声在安静的屋宇里显得无比撕心裂肺,其惨烈程度使马克把自己都吓得半死,身不由己蹬翻椅子,倒在地上,耳鸣目眩,四肢无力,浑身汗出如浆。

抽搐半天才看到广成子、赤精子和黄龙真人三个老头似笑非笑看着自己。直到过了三四分钟后,马克才恢复了神智清醒。

刚才的幻境太过于真实,马克知道自己的反应在三个神仙眼里肯定很不堪,像个神经病。但是这个幻象既然是赤精子制造出来的,就应该对自己的过激反应有思想准备,所以老头子们看自己的眼神还是很淡定,不至于像看着一个变态。

马克带着可想而知的尴尬回想起刚才那两道金光,应该是巨龙的双眼,在听到自己的惨叫声后转头看向自己。在那一刹那,马克觉得自己心中似乎起了一种神秘的感觉,就像一种感应,一种联系,他说不清。

“这不过是当初和蚩尤大战的万分之一。”赤精子说道。

“那个巨人就是蚩尤?”

“是的。我用了攫影之术,不过是攫取自己身上的记忆片段化作幻像后给别人来经历体验的小术法。这可以让你感受一下当时我所经历过的片刻情景。你所看到的就是涿鹿之战,那个巨人便是九黎族的蛮荒战神蚩尤的真身法相。而那条龙就是应龙,他是万龙之祖。”

“应龙乃是天地所孕化,龙蛋诞生于天雷之中,历百年而出,孵化成龙之时因为消耗巨大的天地灵气,所以大地为之崩裂。此龙可伏三界万兽,而九黎部族都是头生双角,有上古神牛的血脉,所以应龙是九黎部的克星天敌,蚩尤最终就是败在应龙的神力之下。你身上便是有其的血液,所以你出生的时候天雷地震,这是天地的感应。不过你的应龙血脉力量微弱,所以雷电和地震的程度都只是意思意思。尽管如此,你身上的应龙血脉之力仍然足以震慑这三界内的九黎残部。”赤精子在一旁第一次说了那么多话。

“什么叫意思意思?大仙您在逗我玩儿?”马克虽然震惊于自己的血脉,但是对自己出生时候的天地异象被称为意思意思,还是觉得有那么一点不爽。

“你的血脉不纯,赤精道兄为了提升你的血脉之力,都不惜动用了龙血丹,你这小子还不感恩。”广成子呵呵笑道。

“啊,这么说来,的确是,谢谢大仙......等等,血脉不纯?我是混血儿?”

“如果说混血儿是指应龙血混进了你本身体内血液里的话,你是的。”

“那为什么是我?我是说,应龙血为什么会进入我的身体?我父母知道吗?二老可都是土生土长如假包换的魔都人,而他俩的亲生儿子竟然是混血儿,这件事不太说得过去吧?那我也是也如假包换吗?找谁换?”

“和你父母毫无关系,他们就是寻常凡人。至于应龙为何选择你的躯体作为血脉宿主,我等也无从知晓。他已经跳脱三界之外,无人有能力有权力让他回到三界之中,也无从问起,这个事情的缘由只有等你自己去揭晓。”

“原来三界之外还有别的空间?那我想弱弱地问一下,用龙血丹提升我身体里的应龙血脉之力,仅仅是为了我的身体健康吗?”马克忽然醒悟过来,开始狡黠地问道。

马克现在脑子已经算是渐渐回过神来,开始进入新的人生角色,也会用新的人生角度去想问题了。

涿鹿之战,战神蚩尤战败身死,按照刚才广成子说的守恒定律,那么蚩尤的魂魄肯定还在,大概率是被什么禁制法术给镇压在某个地方;按魂魄的管辖范围,大概率是被禁锢在幽冥界;五千年大限,什么玄金锁松动,大概率是指关押蚩尤的地方开始不那么牢固了;关押他的是结界也好,法阵也好,锁链也好,监狱也好,反正安全系数已经大概率开始大幅下降了;那么九黎残部或者后裔们蠢蠢欲动,也大概率是想趁安全系数降低的时期前去将蚩尤魂营救出来。而自己如老头们所说的,身体里的应龙血脉之力是九黎部的克星,那么这个时期被召唤到昊苍界来,大概率是要利用自己去对付九黎族。

上述这几个大概率加在一起,几乎就是事情真相了。这么一想,原来可能自己是被打造成人形兵器了?这几个糟老头子坏得很啊。

“对马小友的身体自然是大有帮助的。寿元大增不在话下,其余好处也是不胜枚举啊。”黄龙真人在边上说道,一张老脸依然笑嘻嘻的。

“那就好那就好。”马克嘴上也是笑嘻嘻,心里却是妈卖批。内心已经将黄龙真人定义为虚伪神仙一号。目前看来,让自己的血统提上台面,用龙血丸提纯血脉,因之提升个人战斗力,再利用自己血脉中克制九黎族的能力去对付凡人界乃至三界之中的九黎族残部,降低蚩尤魂魄被九黎残部营救出来的概率。这件事的真相呼之欲出,我都觉得几乎已经是明摆着了,你作为一个老神仙还跟我玩虚的?怪不得在昆仑十二金仙里战斗力垫底,这绝对是和性格大有关系的。

马克相信有真本事的人都是有个性的,而平时待人接物打酱油,投机取巧,见风使舵的人,打仗斗法自然也会出工不出力,也不会有太多真本事。看来《封神榜》对黄龙真人每战必输的描写是相当精准,他的人设就是如此,古人诚不......哦不,柏鉴先生诚不我欺也。


(七)转轮眼

“马小友,应龙血脉正是九黎族的克星。所以,我等把你召唤前来,的确是想请你担任凡人界的三界使。九黎余孽三界皆有,而且经历岁月,早已混迹在各个阶层之中。而你凭着血脉里的感知能力,要找出他们却是事半功倍。当然三界使远远不止你一位,届时会有其他使者前来凡人界和你会合,你们互相辅助配合,才便于成事。蚩尤乃上古凶神,一旦脱困非同小可。此事关系到三界安危,三界之人均是责无旁贷,还请小友万勿推辞。”广成子说罢,站起身来,给马克作了个揖。

马克有些诚惶诚恐,这么大的一个上古仙人给自己作揖?什么时候赚来的面子?再说了,即便不作这个揖,眼下给自己的任务就能推辞得了吗?虽然自己并不觉得能胜任,但是大局观还是有点的。广成子这么把话说明了,光棍得倒也颇让人心生好感,无比亲切。

马克赶紧站起身来鞠了一躬,道:“几位大仙啊,我从小到大没什么大理想,充其量就是个小人物,从来没觉得自己会有这么大的能力。但是每个男人都会有个英雄梦,眼下忽然天降大任,我也是知道轻重的,事到临头自然不会退缩。但是我的个人能力方面……嗯,想必大仙们也不会让我就这么赤手空拳吧?”马克知道任务是肯定推不掉了,眼下就是谈条件的时候了。

这种讨价还价的事情马克也没少做,且不说任务难度系数怎样,好歹先要对得起自己刚确认的半仙身份,搞点法宝仙术傍身,即便任务完成不了,保住小命是前提。兴许平时还能当个超人蜘蛛侠啥的,圆一圆自己的英雄梦也是挺过瘾的。

广成子打了个响指,笑道:“那是自然,先把酒喝了。”

第二口酒下肚,这一口比第一口来得更多些,马克只觉得身体“轰”一声响,四肢百骸如被几百伏的电流击中,浑身骨骼又开始噼啪作响,而且这次声响连体外都能清晰听见。马克觉得如果过年喝一口这个酒,然后往街上一站,就显得特别喜庆,就像一串人形鞭炮,也不知道城管会不会来管。这种浑身酥麻的感觉说不上是舒服还是怎样。

马克知道这酒和酒里的龙血丹跟自己身体开始起了造化。玄幻武侠小说看了不少,易经洗髓的情节也是知道的,目前的情况看来就是如此。自己自幼就不会受伤,而现在身体改造顺利的话,应该会更加变态了。封神演义里雷震子被师父云中子用两颗仙杏改造后生出了风雷双翅,杨任被清虚道德真君用金丹改造出目生双掌,哪吒被太乙真人用三个火枣改造出三头八臂,就连广成子自己的徒弟殷郊也是吃了几颗豆子,变化出了三头六臂。

可见,神仙们都是喜欢用吃喝来进行人体基因改造的,眼下又用仙酒混合了龙血丹给自己喝,看起来也没什么太大的创意。赤精子也收过徒弟,正是殷郊的兄弟殷洪。但是殷洪可能不那么馋痨,所以满师下山时身体还是正常外形。这次赤精子给自己拿来了仙酒仙丹,难道是因为以前没成功改造徒弟,想在自己身上过一把改造基因的瘾?

马克想到这里不由开始担心起来,毕竟这里交代完后还是要回到凡人界的,听老神仙们的话里之意自己的任务活动场所应该是以凡人界为主,自己回去还是要见人的。万一自己被改造成一个怪胎,且不说父母会被吓个半死,恐怕任务还没完成,自己就已经被有关部门捉去进行科学研究了。

第三口酒,马克闷了一大口,杯子已经见底。触电般的感觉越发强烈,手臂上的龙纹忽然金光大作,发出耀眼的光芒。金光化作一条细线开始浑身游走,马克的脑海里忽然觉得可以看到这条细线在自己的身体里行动,金线游走到哪里,那个部位就一阵舒爽。金线游到某个部位的时候,马克甚至浑身一个激灵,快感袭来,差点失去控制,脸上不由尴尬了一下。

好在三位老神仙似乎见怪不怪,根本没在意马克的神情,自顾自在喝酒吃零食说闲话,似乎知道马克喝了酒会有一段时间的适应过程。

小说里常见的洗骨伐髓后身体会分泌杂质的情况并没出现,想必是自己身体里有应龙之血,杂质并不会太多,或者就是小说里写得不怎么靠谱,马克也没去细想。

等全身噼里啪啦的声音停下,意识里的金线也消失不见的时候,马克还在惴惴不安,生怕自己身体发生突变,从而无脸见人。身体安静了片刻,他从意识里发现自己丹田里忽然升起一团金色气体,气团在身体里开始慢慢凝结,最后形成了一条龙的形状,头角峥嵘,须发毕现,身上的鳞片闪耀着金光,非常富贵的样子,样子倒是和传说中的龙区别不大。

此时马克觉得浑身充满了一股奇异的力量,从每个毛孔里往外渗透。马克似乎感觉金龙转过头来,对着自己看了一眼,发出一声长吟。这个龙吟和刚才攫影术中涿鹿之战上听到的龙吟很像,金龙看自己的眼神也是很相似。金龙昂首振鬣,大吼一声,蓦然化作了点点金光,纷纷散落在自己的身体内。

“原来真的有龙存在。”马克恢复正常感知后第一句话就是这句。

广成子笑了一下,道:“自然是有的,三界划分后,兽类也有各自归属。龙族被划分在昊苍界而已,所以凡人界不怎么能见到。”

“这不太公平,为什么龙要归在昊苍界?”

“龙族没什么稀罕的,只是你们凡人界见得少了,物以稀为贵罢了。三界分治之后,龙族凤族麒麟朱雀等等各种神兽划归昊苍管理,就好比熊猫犀牛长颈鹿斑马这些动物划归在你们凡人界一样,同样幽冥界也有魑魅魍魉之类的魂兽,我们在昊苍界内也是难以见到。龙族只有上古血脉比较珍贵,异常强大,比如烛龙,比如应龙,比如黄龙兄的真身黄龙等等,其他寻常的龙类也就马马虎虎,很普通。”赤精子在一边插言。

“昊苍界要见一头大熊猫,就和凡人界见一条真龙一样难。”黄龙真人呵呵笑道。

“我给大仙们带纪录片影碟来看,拷在硬盘里带过来也行,犀牛斑马长颈鹿都有。”

“人界的科技产品这里用不了。”黄龙真人不无遗憾。

“也对,我忘了这茬儿了,那我下次多打印点照片带来。”

“这倒是可以有。”

“咳咳,说正事儿。”广成子有点听不下去了。

“是这样的,我从小没什么拯救世界的梦想,也没什么本事。现在我知道自己有什么应龙的特殊血脉,也明白这个血脉带给了自己即将要面对的相应的责任。虽然这个责任并不是我主动想要承担的,但是既然我拥有了能力,这就表明我也有了相应的责任,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这句话不错,谁说的?”黄龙真人有点好奇。

“唔,蜘蛛侠的大爷。”

黄龙真人不明所以,很想追问,但是看了一眼广成子和赤精子,见二人脸色有点发黑,不是很好看的样子,于是很识相地住嘴不问,只是心痒难搔,很想知道三界之中什么时候出了个说话那么有文化的蜘蛛精。

“马小友,你体内的应龙血已经被赤精师弟的龙血丸唤醒,现在百毒不侵,刀剑难伤,在凡人界足可纵横。只是要对付九黎一族,还不太够。彼等铜头铁骨,力大无穷,且在三界内隐没了数千年,混迹在各个族群之中,三教九流皆有存在,寻常手段难以找出。现在我传你一术,称作‘转轮眼’,此术可观三界万物,窥因果,探缘由。只是小友目前龙血初甦,灵力尚弱,频繁驱动此法会大耗精力。待假以时日,圆转纯熟,此术则会对小友是大有裨益。”说罢,广成子屈指一弹,也不等马克有所反应,一道金光化作一个圆轮,直接冲进了马克的大脑之中。

马克大吃一惊,还来不及作出任何反应,便眼睁睁看着金轮飞入自己头部之中,然后便下意识闭上了眼睛。

他觉得脑海中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齿轮。这个齿轮开始缓缓转动,渐渐地,齿轮周围出现了一些大小不一的齿轮,随着时间推移,齿轮越来越多。马克看到了自己的四肢百骸似乎化成了无数的各种尺寸大小的齿轮,互相堆叠啮合在一起。这些齿轮以自己脑海里的这个大齿轮为主,纷纷各自运转起来。这些齿轮前后交互,运转方向各异,马克甚至觉得自己身体里充满了机械运转的声音,就像一个巨大的钟表,非常蒸汽朋克。

大概一刻钟的功夫,整个庞大的齿轮组运转完成,慢慢停了下来,又渐渐从自己身体里化作一道道金线散去。

马克睁开眼睛,眼前一切如常,三个老头子还是在笑嘻嘻地喝酒吃零食。马克心中纳闷,怯怯问道:“所以,搞定了?”

“搞定什么?”广成子问。

“我看到了很多齿轮在我身体里转来转去,然后就没了,所以这个转轮眼是算成功了还是失败了?”马克对于自己的身体能不能驾驭平地而来的仙术这个问题还是持忐忑的态度。

广成子笑着拍了拍手,说:“我倒是忘了,你尚是半仙之体,术法还不能随心所欲,这样吧,我教你个启动此术的手诀。小友要动用此法的时候,双手如此掐诀,便可以了。”说着,广成子双手大拇指和食指指尖相抵,形成两个环状,然后并拢放在眼前,就好比小孩子在眼前用手比划一个望远镜那样。

马克见状差点一口鲜血喷出。万年老仙人卖萌也就算了,但是这个所谓的仙法手诀也太傻逼了吧?难道每次想运用这个转轮眼的时候,还要像个白痴一样在眼前用手做一个望远镜?很毁人设的好不好?这叫我回凡人界还怎么去装逼啊?

马克翻了翻白眼,心中无奈,只好学着广成子的样子在眼前比划出一个望远镜。

顿时,眼前的景象出现了巨大的变化,本来白茫茫无一物的建筑内部忽然间充实了起来,屋内到处都是门户,各式各样,五颜六色。放眼望去,无穷无尽,似乎这无数扇门都通往无数个未知的方向,方才赤精子和黄龙进出的黑漆大门也在其中。再看三个老头子,浑身都被一层金光笼罩着,身体仿佛是黄金铸就一般,耀眼夺目。

“到底是金仙啊,果然很金。”马克内心感叹不已,随即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身体,不由吓了一大跳,虽然自己是医药公司的,也看惯了医学经络图,但是如此透彻地看自己的经脉肌肉骨骼,还是相当恐怖的。虽然乍一看在感觉上似乎有些异于常人,但他并没有心思去分辨有什么不同,还是不看为妙。马克放下了双手,瞬间一切正常,房间依然空荡荡白茫茫。

每个男人的童年都有一个英雄梦,马克也不例外。只是随着年岁渐长,他开始学会思索,思索关于内心的英雄梦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不着边际的梦想,而是应该赋予一些什么可以改变人生的意义。眼下从某个层面来说,自己已经变成了自己认知意义上的超人。或者按照漫画或者电影的定义来说,自己具备了超能力,就像X-man。但是他对超级英雄的理解却不再浅显,他知道自己会回归人界,然而人界里的政府、体制、舆论乃至自己的同事和亲朋好友,对于自己成为一个超人会持什么态度?

马克并不乐观。他不可能再中二幼稚地认为自己会像电影中那样拯救世界,而是必然会面临很多世俗的问题,这些问题在凡人界很现实。虽然自己现在的状态在凡人界的世人眼光里已经显得很不现实。

马克微微叹了口气,他并不想把自己的担心告诉老头子们。他觉得既然要当一个英雄的孔雀,享受开屏时美丽带来的喝彩,同时就要接受开屏背后的杂乱无章。

三个神仙见马克并没露出想象中欣喜异常的表情,倒是觉得有些讶异。却也没有驱动窥心术去探究马克的真实想法,毕竟马克是要回到凡人界去面对自己的社会和任务,三界都有自己的规则,一个规则之外的存在总难免会遇见一些问题,这事在所难免。神仙们智慧通达,完全可以理解马克,对即将面临的未来有些担心的思考是成熟的表现,总比没心没肺来得强。

广成子微微一笑,说道:“转轮之眼虽然并不是什么通天大法,但好歹也是我的道法一脉,如此说来,马小友也算得上是我的传人了。”说着有些意味地看了马克一眼。

马克绝对不是傻子,哪能还听不出广成子话里意思,这老神仙是要收自己为徒啊。且不说能传授自己多少本事,就拿玉虚十二金仙的身份来说,这靠山简直是比做梦能做到的程度还要大了不知多少。不由心里一激动,往后挪开椅子,作势就要下跪拜师。

广成子一拂手,被挪开的椅子又回到了马克的屁股下,马克不由自主又坐了回去。广成子接着道:“不忙,你这个徒弟我算收下了,也不用什么繁缛之礼。赤精道兄呢虽然平时爱装逼,不假辞色,但是他给你的龙血丸醒血觉脉,百花酿伐骨洗髓,花却心血无数。而你的得益之处远胜于你现在所能认知到的,从这点来说,赤精道兄自然也是你的师父,至于黄龙道兄呢,唔......”说着,广成子摸了摸胡子,呡了一口酒。

马克心里乐得不行,这个拜师礼还没拜,师父已经开始给自己要好处了。果然三个老头子还是广成子最亲,毕竟也是梦交几百天的老朋友了。


(八)芥须宫

黄龙真人倒也光棍,二话不说伸手从袍子里掏出一个小盒子,递给马克。

马克内心狂喜,表面一脸惶恐地接过,打开盒子一看,只见里面是一枚方形戒指。式样比较落伍,镌刻着祥云龙纹,正中镶嵌了五枚宝石,色泽和方位正好暗合五行。马克觉得这戒指的造型并没有周生福珠宝店里设计得好看。

广成子见状正色对马克道:“黄龙道兄乃是五行之尊,这枚五行戒可驱动五行,变化运转,为你所用,此乃至宝,不可相轻。你且戴上此戒,试着运用心念。”

马克依言戴上戒指,也不知道如何运用,只觉得自己内心一动,眼前杯子里的残酒忽然翻滚起来。马克内心好奇,意念继续运作,只见涌动的酒水从杯中跃起,在半空中化作一条晶莹剔透的长蛇。心念转化间,长蛇又变成了一条鲤鱼,鲤鱼腾空摆尾,在空中游动了几下,蓦然身体僵住,‘呲’一声轻响过后瞬间冻结成冰,叮当跌落杯中。

酒水的变化全靠意念驱使,甚至都不用说明书。既然叫做五行戒,想必金木水火土皆能如此运用,马克觉得自己已经会使用了。没想到黄龙真人在封神演义里毫无建树,现在拿出的宝贝却如此厉害。在小说里如果不是时运不济,碰到的敌人实在太强大,那就是扮猪吃老虎了。

马克觉得自己现在差不多能和万磁王什么的PK一下了,老万只能控制金系事物,而自己还多了木火水土四大系列,好像怎么也比他强一些。五行之间相生相克,为万物之源,马克觉得这法宝能运用得好的话,几乎等同于能掌控万物了。虽然目前刚入门,功力尚浅,恐怕驱动不了体积太大的事物,但也已经非同小可。假以时日成长起来,这能力恐怕会强大到不可预计。

“三位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马克心花怒放,心悦诚服,心潮澎湃,心旌荡漾地磕下头去。要知道师父们是金仙,门人可都是哪吒杨戬等等级别的大神呐,哪吒是谁,三坛海会大神好不好?杨戬是谁,清源妙道真君好不好?唯物了三十年,忽然一下子变成了杨戬哪吒的师弟,难道还不够自己乐得屁颠屁颠儿的?马克是打算表达足够诚意,把头磕响点儿,却不料地板也不知道是啥材质,磕上去软绵绵的,悄无声息。

赤精子点点头,道:“果然黄龙和你这小子血脉相近,互相感应,否则这五行戒倒也不是那么容易听你话。”

三个老神仙倒也爽快,无所谓繁文缛节,你磕三百个头,他们也受得起。你就只是握握手,他们也不在乎。接下来和马克说了些三界之事,赤精子和黄龙各开一扇门,先行离去。广成子则招手凭空打开了一扇玻璃门,不由分说一掌将马克推了进去。

马克猝不及防一个趔趄,稳住身子回过头一看,门已消失。他其实还有很多问题想问三位师父,却发现自己已经置身在一个大花园内,广成子早就不见。

花园内遍是奇花异草,是那些百分之九十九说不上来名字的奇花异草。亭台楼阁风格各异,或中或西,池沼之间也是有奇鱼游动,珍禽戏水。如果说刚才那栋摩天大楼是现代主义建筑,那么这里的建筑则是风格各异的拼盘混搭,说不上奇怪,也不算难看。花园里不时有人流连走动,或者有些说不上是人,是长着人脸的动物或者是长着动物脸的人。马克知道自己不能用凡人界的思维和审美来看这里的神人们神兽们乃至一切事物们,于是尽量遏制住自己的好奇心而没有东张西望,这样不太礼貌,毕竟自己是来自凡人界,太失去仪态,会破坏凡人界和昊苍界之间的外交形象。马克努力维持着自己作为凡人界的使者所应具备的矜持样子,好像见过很大世面。

柏先生很酷地站在一个花坛边,摆着冷傲的造型,浑身上下散发着师奶杀手的魅力。他似乎在等着自己。

马克本来还想运用一下五行戒,用这些花园里遍布的奇花异草来试试戒指木属性的运用,毕竟刚上手有些技痒。但是一眼看到柏鉴站在那里,还是觉得破坏绿化是有违素质的举动,颇为不好意思,于是讪讪地上前招呼。

柏鉴还是一贯冷脸,跟起初的人设颇为符合。他朝着马克点了点头,然后转身就走。马克心领神会跟了过去,在花园里的亭台轩榭间绕了一阵,来到一座简陋的小屋面前。

小屋真的很简单,外面看上去不过有个十几平米的样子。一扇简单的木门,斑驳的白墙上并无窗户。马克正诧异间,柏鉴已经将门推开并示意马克入内。

马克好奇心开始难以遏制,他不知道这个简单的小屋里藏着什么秘密,于是朝着柏鉴笑了笑,满心疑惑,忐忑不安地走进门去。一边进屋一边还想,这个柏鉴真的是冷若冰霜,难以交流,他还是个啥三界使?话说听师父们说自己似乎也是三界使,到时候回凡人界,可别把这家伙派来和自己搭档,那可是无聊透顶的事情。马克觉得这个猜测的可能性还挺大,不由开始暗自郁闷起来。

进屋后眼前出现的景象使马克还来不及有时间过多郁闷,就被深深震惊到了。外面看上去简陋逼仄的小屋子,到了里面竟然豁然变得无比庞大,往上看杳杳无穷,往前看迢迢无涯,往左看渺渺无际,往右看浩浩无边。马克眼前是无数的格子组成的巨大无垠的架子,根本说不清有多少,无法描述。

马克不知道自己还是不是在这栋小屋子里,这个屋子是不是在刚才那个花园里,而那个花园是不是在那个金色的大厦里。他已经无法用自己惯常的物理空间思维去思考这些,完全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失去了所有的方向感。不过马克也已经逐渐习惯了内心的震惊,于是索性就开始端详起这个新的空间。

擎天柱般的无数架子使得这个地方像一个无边无际的超市,无数个半球状飞行物在架子之间来回穿梭停靠,这些飞行物中都会有一些人站着,像是在挑选货物,或者是像在巨大的图书馆里查阅资料。

马克心中一动,连忙用两手作望远镜状放在眼前。果然,体内齿轮运转,转轮眼下的景象开始模糊,一切架子瞬间消失,空荡荡的空中飘来三个字:芥须宫。

长呼了一口气,马克将手放下,眼前一切如常。原来这里就是广成子提到过的芥须宫,小如芥子,大如须弥。

“想看什么,就去看看,但随心意。”柏鉴在身后说,他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跟了进来。

“怎么个但随心意?”马克疑惑不解。

“试试五行戒。”柏鉴似乎有点不屑。

马克看着无数飞来飞去的碗,心想要去这些架子上看东西也没个目的,但第一步总得站进一只飞碗吧?心里刚想到这里,竟然有五只半球状的碗出现在自己面前。马克定睛一看,只见五个碗漂浮着,分别是青红白黑黄五色,正是对应五行,其中三个分别为木质、金属质和陶瓷质,另两个却是一个火焰缭绕,一个水波荡漾,看着不太靠谱的样子。

原来这里飞行的这些半球形的碗是用五行之术来驱动。大凡神仙们应该是有自己的体系,万物脱不了阴阳五行,神仙们可以按照自己的属性来驱动相应的半球来运载自己。而马克拥有五行戒,还不太会运用,念头一乱想,竟然同时召来了五只碗。

柏鉴见状神色一变,似乎有点惊讶,转而又恢复如常,依旧一副高冷模样,好像天下人都欠他钱一般。

马克不敢冒险踏上火碗或者水碗,怕自己被烤坏或者落水,保险起见还是挑了白色金属质的碗跨了上去,至少看上去结实。

刚一踏上白碗,其余四只碗就转眼消失。白色碗也不招呼,忽然就载着马克倏地腾空而起,马克觉得这个碗就好像是个购物车,而自己就像放在购物车里的商品,飞翔在摩天大楼一般的货架之间。

很迷惘啊,一脸懵逼。这架子上都是些啥?马克身处半空,有点恐高,望着周围密密麻麻的架子无所适从。

忽然左侧飞过来一个青色半球,里面站着一个穿着白色旗袍的女子。那女子缓缓经过马克边上,转过头有意无意看了马克一眼,似笑非笑一掠而过。

马克心中忽然像被一把小锤子击中,他活了三十年,竟然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小鹿乱撞。原来男人也会有这样的感觉,对比之下,马克觉得以前在公司看到张美嘉的时候,心中的感觉根本算不上是小鹿乱撞,大概只能算是狼奔豕突。

狼是色狼的狼,豕就是猪,应该是贪吃的猪。也许,以前对张美嘉的感觉仅仅是内心有些龌龊的欲望罢了。而这个惊鸿一瞥的女子有一种无法形容的美,马百科觉得自己心里掌握的形容美丽的词汇其实很贫乏,什么肤若凝脂,什么倾国倾城,什么眼睛像什么什么,什么鼻子像什么什么,任何形容词放在这个女子身上,马克觉得都是俗的。

“这应该就是完美吧?”马克在心里问自己。他已经无暇考虑这个昊苍界里仙人们的着装风格,反正广成子这种闷骚潮流范儿,赤精子这种传统古风范儿,柏鉴这种高冷绅士范儿,都毫无逻辑地混迹在这里,刚才那个女子穿着白色旗袍也没啥奇怪的。

这里的审美观似乎被凡人界带领着,不分年代和国界。反正昊苍界有影魂法术,说好听点就是复制,难听点就是盗版。大可以将审美设计的创造力交给人界,这里照搬过来就是,除了使用能源的科技在这里不适用,别的所有玩意儿都是拿来主义,凡人界也不会有人来追究版权和专利。

“神仙们某些地方还是挺无耻的。”马克念头想到这里,不由又腹黑了一下。要知道凡人界现在对文化产权是越来越有维权意识,盗版这玩意也越来越隐蔽了。没想到昊苍界却如此堂而皇之。不过人家是昊苍上界,盗版怎么了?凡人界有本事上来打官司啊?找谁打官司?

马克看着那女子远去,心动不已。他也不知道如何驱使自己的这只大白碗,也没法去追随这个女子,也不敢用转轮眼去看,这是亵渎。他只得在脑子里摆脱掉那个女子留下的浮光掠影,开始思索自己想看些什么东西。他想到广成子刚才和自己提到芥须宫的时候,说起了影魂之术,说起了这个芥须宫等于是昊苍界的博物馆、档案馆和图书馆,存着几乎三界所有的知识,甚至凡人界绝大多数文明的复刻。

马克是华夏历史文化的爱好者,不然刚才也不会提出要看富春山居图。眼下正巧迷惑间,脑子里搜索引擎启动之下,莫名其妙跳出了兰亭集序的念头。

在凡人界,整个华夏恐怕连孩子都知道,谈到国画,第一反应不是清明上河图就是富春山居图,而论及书法,第一跳出来的必然就是兰亭集序。习书者无论你练的是柳体颜体欧体褚体,但是总逃不过膜拜兰亭。而兰亭集序的原帖却早已遗失,传世摹本倒是不少,最接近原本风骨的是唐代的神龙本。而这个神龙本的书写者冯承素却算不上什么书法家,他是用的勾线填墨法临摹出了这个摹本。也就是说先用细线画出空心字,然后再涂黑,然后再修饰飞白和笔墨的润燥。这几乎就是把兰亭集序画了一遍。即便如此,作为仿本的神龙本落到后世的项子京手里,这位大收藏家还是忍不住自己的喜爱之情,在上面盖了许多个戳儿,题了不少跋。当然,再辗转几代,这幅字又不免落到乾隆爷手里。皇上对前朝的一个汉人庶民当然是毫不示弱绝不认输,于是在一幅传世名作上展开了一场和项子京之间轰轰烈烈的隔代盖章大赛。

马克有点强迫症,他认同印章和书法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然而当他当时看此幅字的时候,还是几乎被过多的印章群搞得有点密集恐惧了,他甚至迁怒到乾隆爷所写的“晋唐心印”四个不怎么样的硕大字样。

但是书圣的名头实在太大,尽管原作已佚,流传下来的摹本也是吉光片羽啊。凭着刚才看富春山居图的经验,马克认为自己应该是可以看到洁净纯粹的,而且是王羲之本人的正宗原本兰亭集序。

果然,心念动处,脚下的白碗自行飞向一处架子,片刻就在架子的不知道第几层前停了下来。马克不由感叹,昊苍界有如此智能化的法术,还要什么科技啊?这种意念感应的半球体,其便利的智能程度已经远超凡人界的任何一项AI技术了吧?更何况这个会飞的半球体,站在上面的刺激程度超过任何一个游乐场的游乐设施,气死大摆锤,秒杀过山车。又智能又刺激,马克有点脚软。

一卷纸从架子里凌空飘出,缓缓展开在马克面前。

马克按捺住心情开始逐字观看。果然是兰亭,还没被接裱的兰亭序并不是一个长轴,没了那么多跋文,没了“晋唐心印”四个大字,兰亭序短了好多,显得不那么震撼了。

这就好比一部影视剧,很多人喜欢看弹幕,而一部热门剧的弹幕字数要远远多于台词的字数。这凡人界传世的书画也是如此,经过无数的收藏者手里,都会把字画接裱加长,然后加上自己的题跋,评论和印章,原先的法帖不过寥寥几十字,却被接成数米长的长轴。

马克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感谢这昊苍界芥须宫的影魂大法。只要有时间,马克认为自己可以在这里看到所有他在凡人界看不到的艺术真品。可以如此真切地近距离看一幅王羲之真迹,甚至可以触摸到,马克心里的震撼和感动是不言而喻的。然而这芥须宫的艺术品保鲜技术实在太牛逼,牛逼到岁月和历史在古迹上留不下任何痕迹。这幅无疑是真迹,每一笔的起伏韵味,都不是神龙本所能比拟的。但是这幅字又分明就像书圣昨天刚刚书写的,岁月还没给足它积累沉淀后的力量。

自己应该是凡人界唯一看过王羲之真本兰亭集序的人,这种足以向全世界吹嘘的资本却让马克没想象中那么自豪和臭屁,他似乎觉得自己又不那么迫不及待了。这种心情有点微妙的矛盾。


(九)芙蕖仙子

马克随着心念,驾驶着大白碗飞行穿梭在芥须宫里,也算不亦乐乎。

他发现,芥须宫包罗万象,不仅仅是他感兴趣的文物书画,且不论三界,单是凡人界几千年的文明脉络皆有保存,浩瀚得无边无际。这个外表很小的房屋里竟然包容着三界宇宙的无数文献和实物。马百科顿时觉得自己无比渺小,即使走马观花,恐怕也是花费几十年都难以观摩个万一。

引用刚才看到的兰亭集序之中的一段话来形容芥须宫的观感: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马克觉得这段话很贴切,不仅信可乐也,还信雪碧信美年达呢。

若是有时间,他是会一件件将国宝乃至世界级的宝藏逐个看过去的。但是马克并不笨,他知道广成子将自己送到这个芥须宫来,并让柏鉴引路,肯定不是让自己来参观博物馆的,而是定有意图。究竟是什么意图呢?一时间他有点迷惘。

他开始盘算其中的逻辑。三位师父一个给了自己转轮眼,一个替自己伐骨洗髓,一个送了自己五行戒。自己是得到了莫大的好处了,但是有了这些就够了吗?自己能不能完成自己在凡人界的使命?这并不好说。按柏鉴同学写的封神演义里面所描述的,广成子赤精子二仙的徒弟,乃至其他金仙师叔伯们的弟子,有不少是经过身体改造的。比如雷震子的风雷双翅,杨戬的八九玄功,哪吒的三头八臂,杨任的目生双掌,殷郊也有三头六臂。这些就好比自己的转轮眼和龙血之体,身体是改造了,但是其他呢?按照套路,金仙们一般都会给自己徒弟兵器、法宝和坐骑的,虽然黄龙师父给了自己一枚五行戒,但是从小说里黄龙真人的一贯表现来看,这法宝应该算不上战斗力太强,不能归类在战斗型法宝。

柏鉴这种冷面傲娇中年男不可能会吹牛,写出来的小说看上去就写得很客观,关于黄龙师父弱鸡般的战斗力描写应该不会太作假。马克觉得自己来了昊苍界后,认知开始大为改观,生平第一次竟然认为封神演义写得很客观。

而且,光一个金仙的徒弟就可能得到好几件法宝和兵器,就拿最熟悉的哪吒来说,他师父,也就是自己还未谋面的师叔太乙真人是个超级护短的神仙,给了徒弟莲花化身和三头八臂这两项高品质身体改造项目不说,还送了超级跑车风火轮,冷兵器兼热武器功能一体的火尖枪,其他的诸如抛掷型武器乾坤圈、捆绑型武器混天绫、带烧烤功能的围困型武器九龙神火罩………等等若干法宝,硬生生把粉头粉面的小鲜肉哪吒打造成了一个人形兵器。马克自己虽然很抵触人体外形改造,毕竟还要回到常人社会,要维持正常的人际关系。但是涉及到日后可能面对的战斗,在自己的外形不被改变的前提下,法宝和兵器这东西还是极其需要的。自己虽说刚拜师,形式上也是草草了事,但没有形式不等于没有内容,毕竟是三个著名金仙的徒弟,没道理这么寒酸的。

“我觉得这个芥须宫容纳万物,一定有存放法宝和兵器的地方,只是会在哪个位置呢?”马克转念思索。

就在想要有兵器的心念刚开始活动,身体下的白碗就自行飞行了起来,飞速掠过一层层的架子。马克觉得自己像是站在碗里的钢铁侠,在如城市的高楼大厦一般的货架之间飞来飞去。身边不时掠过青红皂白还有黄色的碗,碗上站着各式各样的“人”。

白碗飞了良久,才在一扇巨大的门前停了下来。门高目测六七米的样子,仿佛是一个城门。青色的大门紧闭,门拱顶处挂一块大匾,上面写着“青龙殿”三个大字。

“有青龙殿,那这里自然就是芥须宫的东面了,想必其他三个方向还有类似白虎楼,朱雀阁,玄武轩这样的地方,这个起名真的在玄幻小说里烂了大街,没有半点创意。神仙也好歹有点想法好不好?”马克心里吐槽大仙附体,脸上一片宁静祥和。

马克再仔细一看,大门右侧还挂了一块牌子,上面有竖排一行字:芥须宫法物流通处。

马克一口鲜血差点喷了出来。但凡逛过个寺庙,就知道法物流通处是干嘛的。无非就是售卖宗教用品的寺院三产。而这个如此伟大的芥须宫竟然也有这种地方?这是他所见过的最雄伟壮观的法物流通处了。难道要花钱买法宝?哦,要说请……花钱请法宝?

马克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冲锋衣口袋,才醒悟自己身上没多少现金,即便有一些也是在格陵兰兑换成了一些丹麦克朗以备不时之需,大多数时候还是电子支付的。

就在胡思乱想之际,身后传来一个好听的声音:“马师弟,这里你的碗进不去。”

马克转身一看,立即心中千般灿烂,万道霞光,小鹿乱撞的感觉又来了。那个好看到无法形容的旗袍女子竟然就站在自己面前的地上,而且还在对自己说话。她身体下那个青碗已经不见。

马克的脑子根本顾不上吐槽这个碗为啥连个名字都没有,就开始紧张起来。他以前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一个女子的美丽是可以震动心魄的,金庸的小说《书剑恩仇录》里描写的香香公主似乎是能达到这个级别,但是谁也没见过不是?

“你是?”马克走下来后白碗便自行消失不见了。

“我叫白柒柒,师父担心你在芥须宫无所适从,让我过来给你带个路。”白柒柒说着美丽的脸庞微微一红,更是绝色无边。

马克内心感激,也不知道哪个师父这么贴心,怕自己搞不定,还指派个容貌世间难寻的美丽仙女来当向导。这个美丽的仙女似乎还是自己的师姐。

“其实,让柏鉴带我逛逛就好了。”马克假客气了一下,真的有点不好意思。

“柏鉴?师父说他是半仙半鬼之体,进不得青龙殿。”白柒柒咯咯一笑。

“那我就能进去吗?”

“你这个半人半仙之体,原来也是进不得青龙殿。但你的血脉不同,黄龙师叔说你能进去,试试看吧,应该能进去。”

“啊,那白师姐是广成子师父还是赤精子师父的徒弟?”他听白柒柒叫黄龙师叔,于是认定是广成子或赤精子的弟子。

“唉,你还真是好福气,四位大罗金仙都要收你当弟子,也不知道你有什么本事?”白柒柒说的话有点不服气,但是口气温柔婉转,却没半点异样的味道,反而让人觉得非常舒服。“我啊,管黄龙叫师叔,广成子和赤精子我都得叫师伯,我是你另一个师父的弟子。”

“啊?”马克有点愣。

“师父来不了,他在值班。镇守九黎玄金阵去啦。所以让我来带你,虽然你没见师父,但是这个徒弟你是逃不掉的,我这个师姐也是当定了的。”

“那四师父是?”马克愕然之余索性顺竿子爬,反正这事情只有好处没坏处啊,师父们没有门户之见,当徒弟的当然多多益善。马克没那么拘泥陈腐的老一套想法。

“什么四师父,你叫三师父才对,我师父是太乙真人。是广成子赤精子两位师伯的师弟,可是黄龙师叔的师兄。”白柒柒笑道。

“啊啊啊,幸福来得很突然。太乙师父一直是我的偶像,我就喜欢他老人家身上那股护短的劲儿,当他徒弟绝对不会吃亏。何况师姐还这么美若天仙。”马克觉得只要习惯了眼前白柒柒的容颜震慑,就没有在三个师父面前压力那么大,嘴皮子也利索起来。

“我本来就是天仙。”

“……”

很多事情真是架不住念想,刚才还在想太乙真人护短,结果就莫名其妙也成了自己师父。马克倒也皮厚,神仙师父反正多多益善。虽然彼此都是无利不起早,但是自己所得到的当然是利大于弊。

于是乎又多了个师姐,多了个没见面的师父,应该名义上还有几位师兄,比如已经封神的殷洪殷郊兄弟,肉身成圣的哪吒,至于师父们还有没有收过其他徒弟,就不得知了。昊苍神仙们的收徒都很草率嘛,才来了大半天,根本没有像样的仪式,自己就已经集邮一样凑了四个师父了。当然,四个师父最亲的还是广成子,毕竟其余三个刚认识其中两位,广成子则是在自己梦里打扰了自己一整年呐。

关于自己为什么会被师父们看中,变成了仙界的小网红,用脚趾想想也知道是因为身内的应龙之血,眼下看来,以后自己身上的责任是推不掉了,既然如此,为啥不先多认师父多捞点好处?好处越多保障越大。

马克忽然想:“回到凡人界,我身体里的这个应龙血脉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毕竟我姓马,万一被别人起绰号叫马应龙,会被误解为生了痔疮。”

马克和白柒柒走到大门前,大门上忽然光芒一闪,跃下两只动物来。只见两兽体型差不多藏獒大小,龙头无角,双足站地,身有细鳞。背上好像驮着一只大海螺,就像两只硕大的寄居蟹。马克没见过这种怪兽,愣是吓了一跳。

“东左东右,开门开门!”白柒柒唤道。

青龙殿当然是东面,东面左边的神兽就叫东左?右边的就叫东右?马克已经对这昊苍界的随意起名大法无力吐槽了。

只见左边那兽口吐人言:“原来是芙蕖仙子,芳驾光临,有失迎迓,只不知这位仙长是?”东左看着穿着红色冲锋衣的马克,龙脸懵逼。

白柒柒还没搭言,东右忽然显出紧张之色,用背上的螺壳轻轻撞了一下东左。东左立时似乎觉察到了什么,忽然畏畏缩缩不敢多言,二兽一起对着两人一躬身,同时化作一左一右两道光芒,回到了大门之上,门扇之上显现出隐隐的神兽模样。

大门便缓缓打开了。

二人缓缓入内,马克心有不解,一脸疑问看着白柒柒。

“我就说能进来吧。”白柒柒微微得意。

“可是为什么呢?我觉得它俩对我似乎有点害怕。”

“它俩是椒图兽,所以见你会害怕呗。还不是因为你体内的应龙血脉的关系?”白柒柒抿嘴一笑。

“哦,原来如此。”马克恍然。

龙族生性比较放荡,经常会和其他族类的神兽杂交,因而诞下不同种类的神兽,所以凡人界有龙生九子的传说。其实九为极数,龙生九子只是一个说法,真正被龙杂交过而生下的新型神兽种类恐怕远远不止这个数量。而这个椒图就是其中之一,因为体表有坚硬的外壳,防守力一流,所以司职看门。看这样子大概是龙族在水域欺负了母贝壳之类的水族而诞生的基因混乱物种。

应龙乃是祖龙,三界之内但凡含有龙族血脉的,见了身负祖龙血脉的自己,不害怕才怪。这种来自血统级别的碾压,挣扎都挣扎不得。

马克开始得意起来,看来龙血也有分高级低级,乱交的龙们恐怕血脉的级别远不如自己啊。

“师姐,你说,身体里有龙血,我还是个纯粹的人吗?”马克想到了一个叫做忒修斯之船的哲学命题,大概意思是指一艘船如果经过无数次的修葺整改,船体的每一个构件都已经不是最初原来的组成部分,但是这船虽然经过逐步整改更换,外形却仍然是保持原来的样子,那么这艘船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还是不是原来那艘船?于是,他惶惑间提出了一个类似的傻问题。

白柒柒闻言一愣,歪着可爱的脑袋想了想,说:“算龙人吧?”

“头上有犄角,身后有尾巴,谁也不知道,我有多少秘密……”马克一阵郁闷,脑子里传来熟悉的旋律,把刚刚酝酿出来想装一下逼的一点点哲学思绪一下子打得冰消瓦解。

“其实,昊苍一脉,有教无类,何必去在意纯粹不纯粹呢?如果按你的说法,我也不是个人呢。”白柒柒道。

“你是天仙。”马克一个马屁随口而上。

“不是这个意思。你没听刚才东左叫我芙蕖?你知道师父用莲藕锁住哪吒师兄的魂魄,然后再造了师兄的身子吗?”

马克点点头,这故事拜柏鉴的小说所赐,凡人界可以说尽人皆知,卡通、动漫、电视剧、电影都不知道拍了多少,最近一款以哪吒为题材的3D动漫电影还红透了半边天。马克倒是轻易不敢提这事儿,毕竟凡人界的影视作品还是有艺术加工的,师兄被塑造成二世祖形象,胡天野地也就算了。关键白柒柒的师父太乙真人,也是自己未见面的三师父,万一模样性格和电影里的搞笑形象丝毫不沾边的话,谁知道一个金仙因为自己被丑化而发起火来会造成什么后果?何况电影里还说一口川普。

“师父用余下的莲藕又造了一款躯体,数千年来一直温养在瑶池水里。直到三百年前师父才得到了一副魂魄,纳入了这具莲花化身之内,才有了我呢。”白柒柒幽幽说道。

“所以师姐和哪吒师兄一样,也是莲花化身?”

“是啊,所以大家都管我叫芙蕖仙子。”

“那么哪吒师兄是不是一直梳着双抓髻,光着膀子穿着肚兜,还穿着一条莲花裙子?”马克说出了惯常认为的哪吒形象。

白柒柒忍不住笑得花枝乱颤,连连摆手:“千万别让师兄知道,你说的这是什么形象啊?师兄又不是小孩子,那可是三坛海会大神,掌管昆仑域数十万军马,怎么可能穿成那样?”

“呃,我们凡人界关于哪吒师兄的传说都是那个样子。”

“咦?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

“我想看看。”白柒柒觉得好笑,心里好奇心陡起。

“我想办法哦。”马克想到芥须宫的影魂之术,不知道会不会把人界关于哪吒的绘画作品啥的搬来昊苍,如果那样,哪吒师兄自己去芥须宫应该能找到关于哪吒自己的画啊书啊啥的,倒是有趣。

“那师姐是否知道这副魂魄的原主人是谁?”马克继续问白柒柒。

“不知,我只知来自凡人界。我倒是也想去凡人界探个究竟,可惜绝地天通三界分治之后,去凡人界并不是那么容易。不过,我并不是纯仙之体,应该还相对方便些。”

“好像师父说,只有非纯仙之体方能胜任三界使者,白师姐也去当个三界使,兴许就方便些?”

白柒柒闻言眼前一亮。

远在九黎玄金阵值班的太乙真人忽然眉毛一跳,不由暗自思忖,心血来潮掐指一算,顿时大感不妙。


(十)青龙殿

“师姐,这么说来你也是半仙之体?那柏鉴也是,他为啥进不了青龙殿?”

“唔,因为我的莲花化身是仙根呀,而你是人根,柏鉴是鬼根。按道理说,青龙殿只对有仙根之体的人开放,人根和鬼根的都不得入内,柏鉴要寻找本命法宝的话必须去幽冥界的玄灵宫。但是你却体含应龙血,虽然根基是人,青龙殿的规矩却也奈何不了你。况且,师父说你们凡人界道法崩坏,只喜欢一力发展科技,所以即便你去了昆仑宫,按照人界的现状,都不见得能被本命法宝看中。你还是在青龙殿得到本命法宝的概率更大。”

“啊?啥?柏鉴是鬼吗?”马克想到自己未遇仙人之前,先与鬼同行,不由略微有点后怕。这个柏鉴不苟言笑,是有点阴森森的。

“他呀,在涿鹿之战的时候被蚩尤用离火砖打进北海,魂魄被海水锁住千年而出世不得。后来是被姜师叔引魂出来,作为封神榜的接引使者有功,才得了半仙之体呀,当然是鬼仙的根基咯。”

“哦哦哦,了解了解。”马克想到封神演义之中的确是有这样的描述,这个柏鉴作为作者,也是封神之战的有效旁观者,竟然也没有刻意美化自己,可见是个客观之人,哦不,客观之鬼!

“那凡人界的昆仑宫还有法宝?”马克忽然想到啥。

“大概吧,听师父说凡人界还是有修仙群体存在,这也是登临昊苍界的一个途径,只是比较辛苦。修仙者到了元婴成型,就需要本命法宝了。”

“那本命法宝又是啥?”

“一般法宝无论机缘所得,或是自行炼制,你都可以拥有无数,只要你有本事得来。唯独本命法宝,无论是谁,只能拥有一个,而且,本命法宝无法由本人意愿得到,只能由法宝来选择主人,一旦选择,终生命魂相系,明白了吗?”白柒柒自幼未离昊苍界,性子极是简单,毫无人世间的铅华痕迹。要说广成子的耐心尚属有所城府,这芙蕖仙子是真正出自本性的善良和不厌其烦,娓娓作答。何况即便是看脸,芙蕖仙子比起三位师父的老脸,其赏心悦目程度也是不啻霄壤啊。

“嗯,明白了一些。所以这个青龙殿是本命法宝选择主人的场所?”

“是啊,师父一是让我来给师弟你指引一下,二者也是让我来寻找自己的机缘,我到现在还没有本命法宝呢。”白柒柒有些不好意思。

二人边走边聊,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大殿中央。并无任何人前来招呼,整个大殿空空旷旷,幽幽暗暗,只有无数根盘龙大柱支撑着殿宇,龙柱上的龙目似乎是类似夜明珠之类的宝石镶嵌而成,发出柔和的光,使得整个大殿虽不怎么亮堂,倒也算视物无碍。

“凡人界的本命法宝殿是在昆仑宫,幽冥界的是在玄灵宫,而昊苍界的就在芥须宫咯。原本师弟你的本命法宝应该是去昆仑宫的,谁知道你天生造化,竟然自行能找到青龙殿,而且能进来,可见缘分匪浅呢。”白柒柒似乎有些羡慕。

“我也不知道怎么就会来到青龙殿啊,不是飞碗带我过来的吗?难道芥须宫只有青龙殿吗?”

“还有白虎朱雀玄武麒麟四殿啊,我是莲花本体,自然是木属性咯,本命法宝自然归属在东方青龙殿啊。你不具备仙体的五行之数,但是黄龙师叔给了你五行戒,想必是五行殿都可以去吧?我觉得可能性更大的还是神兽血脉的渊源关系,此殿主司是龙族的青龙分支一脉,和应龙大神的关系应该不一般,血脉之力更是远不如应龙大神。说不定还要拍你马屁呢。”白柒柒咯咯笑道。

看来芥须宫的五行殿虽说掌管神祇的本命法宝,看似很牛逼,实则没啥实权,殿司也不过就是个级别颇高的仓库保管员罢了。马克觉得像自己这种有了特殊血脉便拥有了特权的人,想必也不是个例。可见昊苍界也是阶级分明,特权阶层哪里都存在。只是自己普普通通的一介凡人,半天间摇身一变成了昊苍界的特权阶层,简直是恍若梦中。

殿中央有个碧玉砌成的圆坛,直径约五十米左右,高则三四米的样子,二十四根祥云龙纹桩连着碧玉阑干围成一圈,有一排阶梯可以步上圆坛。圆坛上方殿顶有个藻井,藻井内则是刻着一条五爪青龙。

白柒柒看了马克一眼,神情紧张,伸出双手握住了马克的两个手掌。

马克一下子心神荡漾,感觉到白柒柒的一双手柔若无骨,微凉的手心有点轻微的颤抖。他强自按捺下内心的激动,朝着白柒柒笑着说:“原来师姐成仙三百年了,也是第一次来。”

白柒柒一撅小嘴:“我都说我没有本命法宝了,当然是第一次来。三百年的仙龄属于很短的好不好,师父说我根骨佳,虽然仙龄不长,但是本体在瑶池里却浸润了有三千年,已经有资格获得本命法宝了。本界之内仙龄千年未获本命的大有人在。倒是你,凡人界年龄也不过三十年不到,也不知道哪里修来的福分,这就有这么大的机缘了。”

马克想到太乙师父这护犊宠徒的德行,自然想象得到白柒柒的根骨定是奇佳。看看三坛海会大神李哪吒师兄就知道了。他单是莲花化身这一项改造计划,就能对所有魂魄系法宝免疫,这就已经是个大bug了。要知道多少人苦修一世,方能炼制出魂魄系的法宝,用来在战场上克敌制胜。有些人更是连本命法宝都是魂魄系的,比如张桂芳,此将道法是呼名乱魂之术。具体就是叫唤对手的名字,只要叫出声,便能暂时封印对方魂魄,因而使对方束手就擒,这种术法一看就是本命法宝化作内丹存于体内的本命之术。而这些类型的法宝也好,道术也好,本应无往不利,但对阵哪吒的时候却完全无效。法宝失效也就算了,顶多一阵失望。而张桂芳一个劲叫着哪吒哪吒哪吒,声情并茂,哪吒却无丝毫反应,像看着一个傻逼一样看着他,求对手的此刻内心阴影面积?马克每次看封神演义读到这个章节,都会觉得张桂芳作为一代名将,在战场偏偏遭遇哪吒这种自带外挂的bug大神,实在是哀怨得很。

眼前这个白柒柒白师姐,美丽程度举凡人界都难觅其匹,一看就是哪吒师兄的升级版改造产品,这莲花二代谁知道还会有什么黑科技出现啊?马克决心要忽悠白柒柒和自己一同回凡人界,保不齐会遇见九黎族余孽掌握着魂系法术,白师姐在边上的话,就是个巨牛逼的护盾啊,况且颜值还那么高。腹黑马百科已经开始算计起来了。

“我先上去咯。”白柒柒有点紧张地看着马克。马克握着白柒柒的双手紧了紧,然后放开,给了一个充满鼓励的目光,目光中还顺便稍带着一些爱意,反正单纯的白柒柒也看不出来。

看着身着白旗袍的白柒柒身形款款拾级走上碧玉神坛,马克心念一动,双手搭起转轮眼一看,果然见到一团白色柔光包围着一朵圣洁的白莲花,绽放在圆坛中央。

殿内无数根龙柱上的龙目蓦然大放光芒,化作无数光线聚拢在神坛上,把白柒柒照耀得耀眼夺目,就像一个沐浴在圣光里的仙子,令人生不起半点亵渎。马克赶紧放下转轮眼,不再有一丝猥琐念头,这时心里蹦出一句周敦颐的爱莲说名言: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马克无比紧张地看着神坛,只见殿顶藻井中异光绽放,半空里现出七颗通体雪白的珠子,鸡蛋大小,晶莹剔透。七枚珠子缓缓飘落,次第落在白柒柒身上,转眼进入不见。片刻,龙目光芒顿收,整个殿堂也由明转暗,恢复到方才的暗光浮动的幽幽样子。

白柒柒脸带微笑,走下神坛,牵住马克的手,道:“师弟,我拿到本命法宝了,我把它叫做七心莲子。”

果然是芙蕖仙子,心地纯净,毫无芥蒂,你这么自然而然就牵我的手,我很心动啊。马克内心虽然波澜起伏,还是依然禁不住为白柒柒感到欣喜。相识不过片刻,却似已无隔阂。

“就这么简单?这七心莲子有啥作用啊?”

“嗯,比我想象中简单呢。至于作用目前尚未太清楚,我只感觉七颗莲子和我心意互通,血脉相连,似乎能保护着我,滋润着我,能替我化解劫难,能使我道心坚固。有万种说不出的好处一般。”

“啊,真好,恭喜白师姐收获本命法宝,不离不弃,芳龄永继。”马克真诚地引用了红楼梦里薛宝钗本命锁坠上镌刻的字样作为贺词,还挺合适。

“嗯,不离不弃,真是好。谢谢师弟,你也上去吧。”白柒柒的手也像刚才马克那样握了握,然后撒开。

穿着红色的冲锋衣,走上碧玉坛。红配绿,臭狗屁啊……马克觉得自己并没有刚才白柒柒上坛时候那么紧张,就好像自己内心觉得白柒柒的本命比自己更重要一样,他也不知道为啥会这样。

龙目的光芒又一次汇集到神坛,这次照在红色的马克身上,就像一个煤气灶上烤着一只红薯。为什么白柒柒站在这里那么神圣,而自己就像个搞笑的段子呢?难道是因为旗袍和冲锋衣的关系吗?白柒柒为啥会穿旗袍呢?她说魂魄入体三百年,太乙师父得到这副魂魄的时候应该是凡人界的清朝,旗袍不就是满人的服饰嘛?难道说白师姐前世是旗人?但是三百年前也没有旗袍啊?那就是师姐自己的着装品味了,反正昊苍界乱穿衣,广成子师父都穿机车皮夹克了,师姐穿旗袍有啥问题?话说回来,她穿旗袍实在太好看了。

马克一个劲地胡思乱想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那些光线像扫描一样在自己身上来回移动,扫了半天,白柒柒这点时间里早就完成了本命入体。马克觉得自己即使是个二维码也应该扫出结果了,可是神坛上楞是屁也没扫出一个来。

马克一脸疑惑,转眼看了看坛下的白柒柒,两人互相对视好不尴尬。这就好比一阵响雷夺人心魄,雨伞雨衣都准备好了,搞了半天半点雨丝都没落下。

忽然大殿内响起一个声音,浑厚低沉,充满了磁性:“再来一次。”

再来一次是什么意思?马克有点郁闷。

于是龙目再次放光,再次把马克扫描了一遍。依然和刚才一样,毫无结果。马克觉得尴尬坏了,站在神坛上就像一个把词忘得精光的脱口秀演员。还好白柒柒本性单纯,否则这事儿够她笑话一年。

“事不过三,再来一次!”浑厚的声音又在大殿里回响。

第三次被光芒扫描的马克觉得自己像极了一个患了疑难杂症的病人,在被各种仪器围观扫描检查。因为找不出病症,仪器也有点为难。第三次也毫无意外地失败了。

看来自己的本命法宝并不在青龙殿,让师父们失望了,让师姐白柒柒失望了。本来还满怀期待的马克内心说不出的低落。虽然自己的命运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人总是这样贪多务得,眼前有唾手可得的利益,总想去把握住。失之交臂的感觉并不好受,马克想努力维持的平常心也掩盖不住失落的情绪。

马克于是苦着脸走下了神坛。青龙殿的本命系统应该不像凡人界的山寨科技,会出现各种故障。既然是仙法,一次不灵验就说明没有缘分,再二再三也是白搭,多来一次就多一分尴尬。他觉得没有脸面去看白柒柒那双美丽的眼睛。

白柒柒倒是心性温暖,走上前来握住了马克的手,鼓励道:“师弟,没事的,我们可以再去其他四殿看看情况的。机缘不在这里,强求不得。”其实白柒柒内心也非常疑惑,从来没听说过本命法宝殿内还能重复三次,她甚至觉得如果马克不走下来,还会再次被扫描个几次,直到里外通透。

马克叹了口气,正要松开白柒柒的手往外走。忽然一声巨响,一个声音高叫道:“道友请留步。”马克闻言禁不住一个趔趄,这句话的出典不正是来自柏鉴许仲琳同学写的小说之中申公豹唤住姜子牙一事么?这个声音的主人想必是封神演义的忠实爱好者,却不知这句话在凡人界的网络上还颇为红火。

大殿神坛上盘旋飞舞,伴随着云霭缭绕,显现出一条青龙来,青光迸现的龙鳞覆盖下的身躯庞大无朋,缠绕着几乎盖住了整个神坛。

白柒柒的神情还好,马克却是生平第一次见真龙,虽然自己身具应龙之血,但是如此真切的活体出现在眼前,依然是禁不住内心的巨大震撼。但是奇怪的是,马克以为自己会很害怕,但是一点也没有,震撼之余反而觉得隐隐有点亲切感。

只见那青龙以肉眼可见的视觉特效不断缩小,渐渐凝聚变化,变成了一个人形。穿着墨绿色的风衣,以凡人界的眼光来看,是一个不过三十多岁的男子,留着修剪得相当整齐的人字胡,浓浓的民国风打扮,气度不凡。尤其头上戴一顶绿色礼帽,熠熠生辉。马克觉得绿帽子戴得最好看的,一是关羽,二是眼前这位青龙男。

青龙男对着马克深深一鞠躬,谦恭得像个仆人。用浑厚的播音员级别的男中音说道:“仙长请留步,青龙殿因为存货不够,是以刚才无有法宝奉上,怠慢仙长,万望恕罪则个。”

你可以有一万个理由,偏偏选了个最蹩脚的,似乎这样说,我就不难过了?马克并没觉得受到了安慰。堂堂的一个青龙殿,这么宏伟高大,让人一望就有陡生敬畏之意,这里拥有关系到无数神祇仙家的终身本命之宝,令无数人为之向往。你跟我说断货了?

马克虽然感觉到自己血脉是对青龙有威慑力的,但是目前自己还仅仅是青铜级别,没有任何叫板的底气。即便有朝一日成了王者,马克认为天性温柔的自己也做不到仗势欺人。现在人家已经给出了理由,难道还要和一条生平第一次见的巨龙去争论不休?给彼此一个台阶下,就当作已经相信了这个可信度为零的理由,不失为一个不错的做法。虽然自己没得到想要的东西,但是终究对自己的诉求还是比较模糊的,本命法宝到底属不属于自己,谁也没有确定的把握,人家青龙殿作为一个服务性行业,在一个客户没有得到满足的情况下,CEO亲自出来道歉,你还想怎样?尽管对方给出的理由很可笑,但是毕竟态度放在那里。马克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

“没关系。”马克也很礼貌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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