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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后我与病娇太子心意相通

穗呀穗 著

其他类型连载

传闻周家有位小公子,人称周小爷,上房揭瓦追猫打狗无所不为,能在青楼红绸一舞博美人一笑,也敢在京城铜板铺路,端的是个天不怕地不怕,没想到纨绔浪荡子有朝一日撞在疯太子手里,传闻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太子摸摸头:“有没有撞疼?”周小爷折扇一打逍遥快活:“太子殿下难不成对我有非分之想?”太子瞥眼一瞧,冷笑道:“本宫有龙阳之癖,你不知道?”周小爷心道我现在告诉你我是个女的不知道来不来得及?太子:呵呵。

主角:应闻迩,沈错   更新:2023-01-14 18: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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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应闻迩,沈错的其他类型小说《穿越后我与病娇太子心意相通》,由网络作家“穗呀穗”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传闻周家有位小公子,人称周小爷,上房揭瓦追猫打狗无所不为,能在青楼红绸一舞博美人一笑,也敢在京城铜板铺路,端的是个天不怕地不怕,没想到纨绔浪荡子有朝一日撞在疯太子手里,传闻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太子摸摸头:“有没有撞疼?”周小爷折扇一打逍遥快活:“太子殿下难不成对我有非分之想?”太子瞥眼一瞧,冷笑道:“本宫有龙阳之癖,你不知道?”周小爷心道我现在告诉你我是个女的不知道来不来得及?太子:呵呵。

《穿越后我与病娇太子心意相通》精彩片段

宣和四年九月。

鱼米之乡江南钦州爆发旱灾,滔滔江水迅速萎缩,旬旬数月便干涸至只剩一片坚硬滩涂,千顷良田颗粒无收,其受灾面积之广,竟致整个江岸以南饿殍遍地。

为求活路,大批灾民向北寻生,江岸以北出兵镇压,一时之间,鲜血重新填满了枯竭的河床,往日熙攘的村落,仅余残弱苟活,易子相食。

应闻迩此刻目睹的,就是这样一幕。

饿得像竹竿似的男人怀里抱着已经死去多时散发出尸臭的孩子,从另一个老人手里,换到了半截残尸。明明已经呈现出巨人观了,却仍旧那样小心翼翼地抱在怀里,是为什么呢?不相信幼子已经死去吗?现在又将尸首互换,又是为什么呢?终于认清了现实吗?她着实想不透。

但她从更南的陵州过来,路上这样的画面,已经见到麻木了。

她本来是医科大学出来的高材生,弃笔从戎参了军,还去了最苦最累最危险的边境。由于医学底子在,她顺利当上了军医,既可持刀救人,亦可戍边卫国,年纪轻轻,未来一片光明。

结果,执行巡逻任务的时候,发现了偷渡者,上前盘问时根本没想到这群人是走.私.犯,等看到他们掏.枪的时候已经晚了,她想都没想就冲上前挡住了枪.口,一醒来,竟倒在了陵州护城河岸边,身着粗布麻衣,怀里揣着灵位,饿得胃里绞痛。

异世的记忆疯狂涌入,原来,她不仅穿越了,还穿成了一个小可怜。

原主与她同名同姓,也叫应闻迩,是历经三朝的大家氏族应氏这一辈的嫡长女,父兄爷舅都在朝中要职在身,且都是忠肝义胆的清流,家族不可谓不风光,说是天之骄女也不为过,但就是这样一个大家族,竟被诬告谋反,最终落了个满门抄斩的下场。

但原主显然是幸运的。应家对她的栽培丝毫不逊于她几个哥哥,甚至给她也找了伴读,与她青梅竹马自小一起长大。此人便是应夫人贴身婢女嫁入周侍郎府做妾所生的庶子周应看。

这个周府一副刻薄嘴脸入木三分,自知攀不上应府的公子小姐,竟把主意打到了应夫人情同姐妹的婢女身上,借着这层关系屡屡以连襟之名攀亲,后来生下一个庶子,又直接把孩子塞进府里,一问,却是连名字都没取,可怜那应夫人的婢女,好容易才生下孩子,一眼都未曾见到就被送去做了维系感情的工具,一气之下暴病而亡,临死前着人给应夫人带了话,只道自己对不起小姐恩德,因着小姐的好心屡屡被人索求,只能以死谢罪。

应夫人心痛之余,给孩子起了个名叫应看,留在了应府,说是女儿的伴读,其待遇与府中公子倒也并无差别。

谋逆一事盖棺定论后,应老爷子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上告天子,周应看并非应府血脉,不应在连坐之列,天子便网开一面,特赦周应看。

只是,谁都不知道,从天牢里走出来的,不是周家庶子周应看,而是应家嫡女应闻迩。而更没有想到的是,她连周府的门都没进去,周家便以她八字生硬乃天煞孤星之命,冲撞府中老人为由,将她赶到了周家祖宅,陵州。

呵,真是好一个周府。

奈何原主生怕周府的人认出她,竟真的独自回到了陵州,却不曾想江南爆发了旱灾,她困在陵州几乎饿死,又听闻应家满门已被枭首示众,双重打击之下,终究是抱着灵位活活饿死在陵州门口。

而那灵位上,她刻的却是自己的名字。

这姑娘,是怀揣着必死的决心,要上京为家族报仇的。

想起原主的满腔怨恨,她的心又骤如擂鼓般跳起来,再加上饿得前胸贴后背,只好站在原地缓了缓才继续向前。

刚走出两步,便听那互换了尸首的二人,皆坐下来放声痛哭,老人哀嚎着苍天啊,下雨吧,男人痛骂着当今的圣上昏庸无能。

人到了将死之时,反而什么都不怕了,不管是老天爷还是圣上爷都敢骂。人性二字,大抵如此。

她忍不住叹了口气,也不知道她堵枪之后战友们如何了,要是她还在安平和乐人人都能吃饱饭的时代就好了。

没走出多远,便见前方靠墙坐了个男人,一样的粗布麻衣,一样的蓬头垢面,但她却是双眼一亮,快步向前,在男人面前蹲了下来,当着面仔仔细细地打量起来。

杂草一般的头发遮住了他的脸,一双鹰似的眼睛直勾勾盯着她。于是她遮遮掩掩,从怀里小心拿出一个馒头递了过去:“吃吗?”

男人愣了一下:“为何给我?”

“我身上只剩这最后的口粮了,再往后的路越发难走,我一个弱女子没有食物,撑不到岸边就会死,有人结伴,就不一样。”

他始终没接那个显然放了很久的馒头:“刚刚那个男人亦是壮年,为何不找他?”

“因为你没有立马接我的食物。”说到这里,她理所当然地又把馒头塞回衣襟里藏好,还宝贝地拍了拍,“你身上脏,好像是个普通的难民,但外貌能遮掩,体型却不能,这里所有人,唯有你的体型,看起来不像是饿了很久的样子。你的手也脏,但不仅皮肤细腻,看起来平日里应该是养尊处优的人物,更关键的是,脏的是手背不是手心,若你真是难民,手心手背都该是脏的。你食指与拇指的指腹,以及中指的指侧都有厚茧,应当是常年握笔,掌心有茧,应当是手持刀剑棍棒之类武器的缘故。你的衣服是普通的布衣,但上衣太短下衣过长,显然并非一套,且皆非你本人的衣服。”

她看着那双鹰似的眼睛,虽然因极度的饥饿而声音嘶哑,却仍然坚定地说:“所以,你不是难民。”

男人眼里立刻迸射出锐利的杀意,应闻迩觉得下一秒他就会像易子而食的那两人一样把她吃了,但忍了忍,还是没后退。

于是他闭上了眼睛,往后一靠,沉默下来,正当她以为这人会一直沉默下去时,他终于开口,惜字如金:

“什么人?”

“想与你同行以求活路的人。”

那男人收回视线,冷冷道:“若是顺路,可同行。”

她立刻笑逐颜开,挨着男人坐下,把馒头藏在衣袖里,掰成指甲盖大小,一点一点偷偷往嘴里塞。

男人皱着眉,想把她踹远一点,看着自己这一身污糟,似乎洁癖不洁癖的,也不是不能忍受。


应闻迩省着口粮,只吃了四分之一个馒头,便开始直直打量着男人:“你说顺路就同行,你要去哪?”

男人冷着脸不说话。

“北上?”

他还是不说话。

“那你叫什么?”就算他不搭话,应闻迩也能做到喋喋不休地持续发问,“你是做什么的?有吃的吗?”

男人终于受不了,冷眼道:“呱噪!”

若是他的属下在,便能一眼看出他已经在暴走的边缘,偏生应闻迩像是感觉不到他的杀气似的,仍然自顾自地说道:“再往前就是钦州城门了,出了城门是泗江,据说干得能跑马,渡过泗江就是沛州,沛州受灾不算很严重,只要能进沛州,就有活路。”

男人闭目养神,随手一指:“他们,都是想去沛州的人。”

应闻迩嘿嘿一笑,掰起了手指:“哇,你这一句说了十个字诶!突破两位数大关了,可喜可贺。”

男人:……

火气又上来了。

她见好就收:“应该说,他们都是想活下去的人。但是沛州派兵一路杀到了钦州城门口,目前城门外有人把守,出了门就得死。”

就算能平安出城门,如何渡过泗江也是个问题。滔滔泗江就算干涸到底,多少还是有着“舟行一夜”的宽度的,而沛州不仅大门紧闭,城墙上还有弓箭手,奔跑在干涸的河床上,跟活靶子又有什么区别。

男人冷哼了一声,他在钦州城里饿了几天,已经把应闻迩说的这些情况都摸得差不多了。

“若是沛州大开城门,不至于饿死这么多人。”

男人仍旧闭着眼:“沛州开门,死的人会更多。”

应闻迩先数了一下,十个字,很好,没退步,这才问:“为何?”

“沛州本不丰饶,食物多靠泗江以南产出,如今旱灾来势汹汹,没有稳定的食物来源,沛州本就坚持不了多久,再贸然开城门接纳难民,很快就会变成下一个受灾之城。”

她本想打趣这一句真是字最多的话,但听闻他话中之意,又颓然说:“那也不该将守家卫国的刀锋指向自己受尽苦难的同胞。”

他又不说话了。

应闻迩也沉默了一下,转而问:“在钦州再困下去,迟早会饿死的,你有办法吗?”

他终于睁开眼,主动问了个问题:“你饿了多久?”

“不记得了,就知道一直没吃饱过。”

“干粮哪来的?”

“坟茔翻出来的祭品。”她眨眨眼,这一路跟吃鸡跑毒似的,遇坟就舔,多的时候兜里有四五个馒头,但每次不敢吃饱,尽量囤着,靠这种“苟”的方式愣是苟了两个月,她可太怀念行军发的红烧肉罐头了。

谁知男人冷哼一声:“那你还有力气说话?”

应闻迩又是嘿嘿一笑:“不说,饿死了可没机会说了。”

男人又冷冷看了她一眼,那眼里的“闭嘴”二字倒是刻得很明显。

她想着也确实该省着点力气,才能扛久一点,便老老实实倚在他身边闭目养神,只是这一闭就睡了过去。

男人看着这少女灰头土脸贴在自己身边的样子,最终还是决定省下这弄死她的力气。

围剿到现在已经是第七天了,对方不会有太好的耐力,今天晚上必须破釜沉舟突破包围,在这个时候浪费体力没必要。

至于这丫头……

想找死就让她跟着吧。

燥热的钦州城很快入了夜,应闻迩饿极了胃一直在抽痛,所以睡不深,身边倚着的男人一动她就惊醒了,警惕地说:“你干嘛去?”

男人只是回头看了她一眼,并不说话,自顾自往前走去。

直觉告诉她,这男人恐怕有什么动作,连忙爬起来不管不顾地跟了上去。

他一直走到城门附近,趁着夜色登上了城墙,应闻迩也赶紧追了上去,但她的体力不足以支撑她攀爬这极高的台阶,也不知道这男人是怎么做到健步如飞的。

“你慢点!等等我!”

他不仅没停下还走得更快了,应闻迩一咬牙往前一冲,体力透支导致她有点头晕目眩,瘫坐在角落,抬头发现男人一直在朝下张望,轻声说:“你在观察他们的换班时机?”

沛州士兵围了钦州城,有人出来就杀无赦,要想离开钦州,只能趁夜色找准最薄弱的换班时机。

男人也不说话,应闻迩只好嘀咕了一句闷葫芦,随后说:“他们子时才换班,且晚上这班人少,夜间燥热,他们巡查也不严。”

他皱眉:“你已经观察过了?”

她笑了笑,只说:“我在钦州城已经滞留三五天了,总不能什么都不做。”

现在距离子时还有一点时间,男人也饿得胃疼,索性靠着城墙坐下来保存体力,问:“你既已掌握清楚这守城士兵的换班时间,为何不出去?”

“实不相瞒,我出去过,又回来了。”

男人看着她,用目光质询原因。

应闻迩吞了口口水,声音越发嘶哑:“我用麻绳爬下城墙,发现没有办法渡过泗江,就趁天亮之前又攀回来了。”

她说着指了指丢在城墙角落的一卷麻绳,一头绑了根粗木柴火,卡在城砖中间。

男人伸手把这卷麻绳又抛了下去,正好,有这绳子倒是省了自己的力气。

“闷葫芦,没用的。泗江宽阔,我们饿久了,全力跑也跑不出多远,天一亮被发现,就是活靶子。”说到这里,她疲惫地闭上眼,小声说,“不接纳难民便也罢了,为何赶尽杀绝呢……”

然而男人只是说:“那就不从泗江走。”

应闻迩倏忽睁开眼,顿觉有了力气:“钦州与沛州就隔着一条泗江,要如何绕开?”

“泗江最窄的地方在承阴码头,承阴码头隶属汴州,就在顺江而下几十里的地方,虽然汴州也关了城门,但至少没有赶尽杀绝。”

“几十里?”她刚刚睁开的眼睛又闭上了,“以我们如今的体力,在极旱之地跋涉几十里,恐怕还没走到汴州,就先饿死渴死了。”

男人看了她一眼,心道不必算上他,只望这个饿得脱了相的小屁孩到时候别拖他后腿便是了。

很快,随着城墙外一声低低的哨音,应闻迩知道这是底下士兵换班的信号,立马一骨碌爬了起来,男人已经顺着麻绳三两下离开了钦州城范围!

该死的!居然一声不响丢下她!

她一边暗骂这闷葫芦不讲结盟情谊,一边抓紧追了过去。


钦州城外原本树木葱葱,旱灾来临后已经全部枯死成了柴火。

男人似乎身手极高,哪怕饿了几天仍是身轻如燕,只是没想到身边比他饿得更久的小女孩也是稳稳落地,那脚步轻盈得竟未发一声,不由得多看了应闻迩一眼。

殊不知应闻迩好歹边防兵出身,这点身手不过基本功罢了。

他眯了眯眼,没想到这个少女不仅仅是聪明而已,居然还有不错的身手,冷声说:“你最好别拖后腿,否则,我会先杀你了这个累赘。”

好家伙,她这是找了个煞神同行啊。

应闻迩忙说:“你放心,逃出钦州我就走,绝不多做叨扰。”

男人刚抬步要走,应闻迩就听耳边有呼啸的破空之声,下意识推了前面一把,一支火箭擦着男人的手臂就扎进了树干里,下一秒,早就干枯而死的巨树立刻腾起烈火。

他往前一滚,立刻腾跃而起躲过了第二支火箭,但很快,滔天的烈火之箭大雨一样倾盆而来。

应闻迩一惊,连忙打了个滚躲到他身边去:“怎么回事!”

男人自不会答她,只听城墙方向有士兵冲了过来,脚步错杂。

“有情况!”

“来人啊!有人跑了!”

“在树林里!”

大火在林子里迅速蔓延,所谓干柴遇烈火大抵如此。

应闻迩见火越来越大,下意识要往外跑,被男人一把拽住,两个饿殍站立不稳,滚到了土坡下,但男人仍一手捂住她的嘴,一手搂住她的腰,欺身压住,目有杀气:“闭嘴!别动!”

黑夜里,那双锐利的眼睛仍然散发出星辰一般的光芒,清冷的气息扑在她脸上,带有一丝丝的药香,这下,应闻迩是真的不敢动了。但即使她疯狂点头,这男人也并不松手。

士兵们的步子从头顶掠过,男人穿了件黑衣服,头发蓬乱披散,不仔细看,倒确实是发现不了。只听他们举着火把语气严肃:“快!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决不能让他活着离开!”

应闻迩刚放下的心又提了起来,不,不对!他们是在找某一个固定的人!

联想到这闷葫芦的异常……

男人见她瞪大了眼睛,考虑到人已经走远,且大火步步逼近,这才松开手,起身要往外跑。

谁料应闻迩突然发作,使了巧劲竟是一把把他拽倒,天旋地转之间少女已经压在他身上,细柴一样的胳膊压住了他的喉咙,一双因脱水和饥饿而显出混浊的眼睛燃起怒火:“他们围城不是为了屠杀难民,是因为你!”

他想挣扎,竟惊讶发现少女姿势极为巧妙,使他无论如何用不上力气来,喉咙处也被她这没有二两肉的小胳膊硌得呼吸困难!

林中大火顺风肆虐,越发大了起来,应闻迩在烟熏火燎里终归是忍不住咳嗽,乱了自己的重心,他一咬牙,趁机一个翻身将人制住:“找死!”

“城中百姓何其无辜!”

他掐在少女脆弱脖颈上的手顿了一下。只听少女嘶哑的声音里有些哽咽,接着说:

“这大旱是天灾,围城却是人祸!我说为何沛州要出兵针对灾民,若是无力救助,不开城门便也罢了,没想到……没想到围城杀人,其实只是为了杀你!怪不得你身上那么多疑点,原来是故意伪装成难民!衣服不是你的,所以大小不合适,你能文能武养尊处优,身上脏污是为了假扮难民自己抹的,所以只有手背脏,手心不脏。他们找不到你,只能将城围死,出去一个杀一个,宁可错杀万千难民也不愿放过你一个,那么多人……那么多人仅仅只是想活下去,却至死不知道是为谁而死!”

不知为何,他的手松了一下,应闻迩趁机屈膝一脚踹在他小腹,起身便跑,他嘶了一声,疼得几乎曲成一只虾子,该死的,她竟敢!

他当即起身向应闻迩追去,却见她并未跑出林子,而是反而向浓烟深处而去!她不要命了吗!

只见应闻迩捡了根粗大的柴火,捂住口鼻,试图在靠近城墙的位置劈出一条防火带,浓烟熏得她流泪,本就脱水严重的身体水分流失更快,大火燎着了她的衣袖,她也顾不上。

他一把把人抱住,足尖轻点,瞬息退出十丈远,但以他体力,也到了极限,应闻迩挣扎起来:“放开我!现在天干物燥,一旦烈火蔓延到城内,钦州就真的要变成一座死城了!”

再给她点时间,只要劈出一条防火带,就能救这一城人!

然而男人却冷漠地说:“你救得了人祸,救得了天灾吗?”

她愣住。

旱灾当下,在没有“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条件的古代,这些灾民哪来的水,哪来的粮食?

“那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这样死去吧!”

“所以你要一起死吗?”男人拽住她逆着风往前跑。

火势顺着风起得很快,逼得进来搜索的士兵很快都退了出去,反而给他们逃跑提供了便利。

不远处的山头上,一身紫衣雍容华贵的男人散着发,在烈烈东风里更显出那张脸妖娆难辨,他手里搭着弓,身后属下替他点上火,他微笑松手,这支火箭又呼啸着向林子里的两个人飞去。

应闻迩只见那支箭从前面男人的头顶擦了过去,立马跑得更加努力起来。她饿得久,渴得也久,这么一跑双腿早就失去了知觉,全凭死亡激发出的潜能在垂死挣扎。

男人更是头也不回,这已经不是树林了,是柴林,加之撵着他们跑的火箭,火势蔓延是迟早的事,必须尽快跑出去,更何况……对面还有个已经盯上他们的罪魁祸首!

他眯了眯眼,左边是干枯的河床,进去了更是活靶子,右边是更深的密林,火势一旦蔓延就是自寻死路,如果继续往前跑……

那就是在往对方的面前跑,他体力有限还带着一个拖油瓶,一旦迎面对上根本毫无胜算。

山头上的男人一伸手,下属又给他递过去一支箭,心惊胆颤地盯着树林里的动静:“主子,以您的箭法,何必放过他?天黑林子又密,要是让他跑了岂不是得不偿失?”

“猎物嘛,当然要跑起来才更有意思。”他再次瞄准在枯死的树林里夺路狂奔的两个人影,冷笑道,“等了他七天,难道还能让他再有机会吗?”

他一箭射出,照常擦着男人的身体,将火势点燃到他附近。随即挥了挥手:“是时候了,杀无赦。”

下属抱拳应了声是,随即他身后数十名黑衣人腾空而起,齐齐向树林里的二人冲击而去。


应闻迩是真的一点都跑不动了,正好前面的男人松了手,她就停了这么一个瞬间,下一秒,两个人牵着手的位置就落下一道寒光,一个眨眼间,周围就多出来几十个手持刀剑的黑衣人。

靠!

她是为了有个照应才找人同行的,不是给自己的通关增加难度啊喂!

男人更是连个脸色都没给她,就已经与对方缠斗在了一起,只是任谁都看得出,他应对得明显力不从心。

这群人的目标果然是他,几乎没人顾得上应闻迩,她这才能借机喘了口气,然后哑着嗓子说:“不要恋战!快走!火很快就会烧过来!”

虽然声音不大,但在这刀光剑影里,他就是听到了。

只是皱了皱眉,就现在这个场面,当他不知道得抓紧时间走吗?

应闻迩当然也注意到这一点,立刻爬起来扶着树干开始打量周围环境,两条腿酸软得厉害,站起来直打颤。

这些人的目标是他,抛下他自己能跑,但不认路,现在能活下来也无法平安渡江,所以必须带上他!

而现在前有追兵后有大火,左边是一望无际的河床,右边是更深的密林……

正此时竟突然刮起了大风,她当机立断:“往林子里走!”

这些杀手本就训练有素,他手无寸铁还体力不支,实在不是对手,听了应闻迩的,腾空而起卯足了劲往密林深处窜去。

杀手们纷纷追了上去,应闻迩捡了树枝引上火,然后追上男人:“顺着风跑!”

“不要命了?”

“听我的就对了!”

说罢她拽过男人就顺着大风往林子更深处跑,一边跑一边点火,干燥的树木在东风借势下使火势疯狂蔓延起来。

“你到底想干什么?”

“大火能把杀手拦住!”

是的,杀手是过不来了,但问题是这大火快把他们俩也吞噬了!

眼见着应闻迩的衣服快被燎着了,她终于眼睛一亮,随后把手里的火把一扔,向前一扑,两个人滚到了一片邦硬的石子地里。

他被硌得生疼,少女趴在他身上,嘶哑又干涩的声音从他胸膛处传来:“好了,这里是防火带,没有易燃物,火不会烧过来,这叫反向点火,现在的风向会把火往后推,不会再烧过来了。而且这么大火,他们也进不来搜人,但是,这里气温会升高,空气会变得稀薄,必须尽快出去,而且他们在火势得到控制后也会立刻进来搜寻,所以……”

少女的声音越来越微弱,最终没有了动静,但他明白了其中含义——火势一旦变小,就要尽可能离开这里!

他低头看去,少女已经因精疲力竭和饥饿脱水晕过去了,软绵绵地趴在他胸膛,伸手帮她变换了一个姿势,改为抱在怀里,竟轻得感觉不到她的份量。

而此刻,山头的男人望见脚下的大火,虽然什么都没有说,却仍然让人感觉到周围的气息一寸寸冷下去,下属知道他最是喜怒无常暴戾嗜杀,冒了一头冷汗,强忍着恐惧汇报道:“火太大了,折了几个兄弟,把人逼进了火海。主子放心,这么大的火,他必死无疑!”

他冷笑:“尸体呢?”

“等火势得到控制,属下掘地三尺也会找出来!”

“既然没有尸体,你如何判断他必死无疑?”

“这……”

“废物!”只见他只是随手一抬,那下属颈间就喷溅出血来,直直往后倒去,“都已经把人逼到这个地步了,连一个饿了几天的人都杀不掉是吗!通通都是废物!”

他身后的黑衣人齐刷刷跪了一地。

刚刚的火明明是他自己点的,恐怕是他想出来的脱身之术,一想到自己筹谋了这么久,好不容易才抓住他落单的机会,却很有可能又让他跑了,忍不住咬牙切齿地说:“沈错!你以为你还能平安回到京城吗!”

他又是一扬手:“给我点火!别给他一丝一毫能逃出去的机会!”

黑衣人们齐齐应了一声“是”便腾空而起消失在夜色里。

大火滔天而起,男人抱着怀里瘦得像个人干似的应闻迩,遥遥看向钦州的方向。

这么大的火,确实很有可能蔓延到城内去,再加上干旱,要灭火只能随天意……

诚如这少女所言,这一城人,怕是都要因自己而死了。

烈火使得空气变得稀薄,他一手抱着人,一手掌风带刃,劈倒为数不多的几棵树,尽量让这片空地变得更大。

这个仇,他会报的。

趁着烈火争出的时间,他才有空低头仔细看看这少女,只见她小小一个,看起来不过十一二岁模样,但这般心智身手绝不是一个孩子能有的。

想来是天灾所致,面黄肌瘦,脸上满是风尘苦旅形成的脏污和皲裂,以后好好将养,未必不是艳绝天下的美人。

再看,却见手腕上是一片骇人的烧伤,想来是刚刚为钦州百姓清理防火带时造成的,她一心为人,倒是连自己都顾不上。

这样一个人,忧国忧民,敢为天下先,又有勇有谋有身手,若是男儿之身,或许能入得了他的眼,以后共事也无不可,只可惜……

是个小姑娘。

他撕下本就褴褛的衣摆,帮她手腕简单包扎起来,这才惊觉自己精疲力尽,已经是站都站不起来了。

但黑衣人虎视眈眈,一旦火势变小,立刻就会赶尽杀绝,且这一路上都不会放过,他必须得尽快离开。

这样想着,他咬咬牙,又撕下一条布条,把人固定在自己身上,背着向前走去。


应闻迩是被东西硌醒的,她眨了眨眼,手腕上火辣辣的疼,这才惊觉自己在人家背上,硌醒她的显然是某人的骨头。

她一动沈错就感觉到了,难得主动开口:“醒了?”

她嗓子疼,也没有力气,软绵绵趴在他背上,也顾不得什么男女有别了:“嗯。安全了吗?”

“不安全,随时会追过来。”

他说完摇摆了一下,勉强站稳了身子继续向前走。应闻迩吓了一跳,但随即感觉到自己被固定在他身上了,想来是怕自己体力不支背不住她。她心里一暖,暂时原谅了昨天晚上他试图甩下自己的所作所为。

“我们现在在哪?”

“在向承阴码头的方向靠近。”

应闻迩软绵绵应了声嗯,就沉默下来。

她这一安静,沈错反而不自在,她生死一线,再睡过去很有可能醒不来,连忙冷冷喝了一句:“说话!”

她又被吓了一跳,脑袋抵在他肩膀,杂草一般的头发在他颈窝厮磨,低低问:“说什么?”

颈间微弱的痒意让沈错打了个寒颤,强行压下这种异样后冷冷说:“随便,别停,一直说。”

她想了想,又问:“火……”

“不知。”

“城里……”

“不知。”

“杀手……”

“也不知。”

应闻迩有被冒犯到,说不出话来了。

说得好听让她说话,这一问三不知的让她还有什么好说?

男人停下来喘了口气,往上一托,说:“继续。”

她生气:“我问什么你都说不知道,我还有什么可问的?”

“问我知道的。”

她咬牙切齿:“那你姓甚名谁年芳几何家住何处可有娶妻月俸多少?”

没想到这闷葫芦竟流水似的答了:“姓沈,二十四岁,家住京城,孤家寡人。月俸……”

他还真没算过他一个月能赚多少钱,想了想,只好说:“待我平安回去,算算再说。”

应闻迩迟钝地反应过来,现在他们两个都需要保持清醒才能活下去,于是天南海北地开始瞎扯:“可有中意的姑娘?姑娘谁家?何时成亲?”

沈错脑子里一阵阵泛懵,他就没想过这种事,又喘了口气,才说:“没有。”

“也是。你这闷葫芦,想来不讨女孩子喜欢。以后怕是要打一辈子光棍。”

他皱眉,心道自己也曾经是誉满京都的谪仙人物,怎的在她嘴里一文不值,便道:“谁说的,有。”

应闻迩来了兴趣:“你不是说没有吗?”

“说没有是因为死了。”

她哽住。

聊天好难。

女孩子微弱的呼吸扫在他颈窝,细细密密的,更痒了,他连忙说:“那你呢,姓甚名谁年芳几何家住何处可有婚配?”

她又哽住了。

想了想,随口胡诌道:“应念,想念的念,怀念的念,念念不忘的念。今年十四,家住陵州,都遭了难,要去京城投亲,婚配……”

原主生前好歹是排名第一的名媛才女,光凭应家的出身就足以一出生就让来求亲的人踏破门槛,更不要说长大了出落的倾城绝色。

应家对她的婚事自然是慎之又慎,最后将她许配给了当朝太子,但终究是还未来得及成年出嫁,就落了个满门抄斩的下场。

但是,周应看……可没有。

“怎么,被未婚夫抛弃了?”

“不是。”她摇头,“我没有婚配。”

“可有中意的公子?公子谁家?何时成亲?”

她噗嗤笑出声:“不会问就不要拿我的问题来问我,都说了没有婚配了。”

沈错揪了一把枯草递给她:“吃。”

随后又说:“别死。”

是的,要活下去。应闻迩恶狠狠咬了一口,硬把枯草咽了下去。

“再等等,到前面,我可以试试能不能弄到活物。一定要活着到承阴码头,进了汴州,就有吃的了。”

她胃里绞痛,有气无力地伏在他背上嗯了一声。

这一嚼,就发现手腕上疼得紧,仔细一看原来裹着一层脏兮兮的布条,她连忙把布条拆下来。

沈错一回头,皱起了眉:“找死?”

她挑眉:“你包的?”

他没说话,只是冷哼了一声,“有意见”三个字都写脸上了。

她哭笑不得:“这样包会感染的。”

揭开一看,果然,原本简单的烫伤在脏污的布条包裹下已经开始腐烂了,怪不得这么疼。

“感染?”

她把手伸过去:“你看,就是烂了,比原来更严重的意思。”

谁料他一副无所谓的模样,冷冷道:“只有活下去,才有资格谈严重。”

应闻迩心里一颤,默默把粘上脓液的布条团一团塞进兜里:“有刀吗?”

“有。等着。”

到了前面有个破庙,沈错才把人放下来,应闻迩是一步都不能动了,他把人靠在门边,冷声道:“等我回来。”

她点头。沈错这才起身,扶着门框出去了。

不一会,他拎着一只野鸡回来了。

幸好钦州封城后没人能出来找食,再加上天灾影响食物变少,导致这些野鸡野兔疯狂觅食,才能撞在他刀口下。

但应闻迩显然是又晕过去了,他连忙生了火,把野鸡处理了支在火堆旁,这才伸手摸了摸小少女的额头,烫得他立马缩回了手。

该死的,此地不宜久留,追兵恐怕已经查出了他们逃离的方向,一旦明确方向就能顺势猜出来他们此行目标是承阴码头,看来,汴州这个目的地是去不了了。

偏偏这个关头还病成这样……

现如今……

恐怕要再改道了。

等鸡烤好,他也不顾应闻迩还晕着,径直捏住两颊强迫她张开嘴,热乎乎的鸡腿就直接塞进了她嘴里,硬生生把她给呛醒了。

应闻迩眼前迷茫,就听沈错言简意赅:“吃。”

让这人多说一个词都费劲。

她头脑昏沉得厉害,自我判断应该是伤口发炎感染导致的高热,反而让她一点胃口都没有,但越是这样越要吃东西。

她硬吃了一些才强打起精神,见沈错目不斜视往火堆里添柴,硬把剩下半只鸡塞到他手里,说:“吃。”

那野鸡本来就不大,再褪了毛剃去骨更没二两肉,沈错最后还是没接。

她都记不清上一次吃肉是什么时候了,吃相自然不太好看,送出去这半只鸡她心都在滴血,只是受了伤的那只手举得颤颤巍巍也仍不收手:“我们同行,自然要相互扶持,少了谁都不行,吃!”

他这才轻哼一声,接了过来。


吃完了肉,应闻迩有了点力气,要了沈错的匕首,架在火上烤,一边继续问道:“你只说你姓沈,我如何称呼你?沈大哥?沈公子?”

他优雅地丢掉骨头,懒得理会她,在避风处的角落里窝着,闭目养神。

应闻迩腹诽,同样都是快饿死的人,怎么这人就这么能装逼呢。

“叫大哥太亲昵了,我估计你也不想认我这个小妹,叫公子……你这副落魄模样也实在担不起公子二字。不如……我叫你阿沈?”

他仍然不说话,只当这丫头是只喵喵直叫的小野猫,心里却在暗自揣摩接下来的行程。

应闻迩也习惯了这男人跟半个哑巴似的,顾自说:“那群黑衣人明显是追着你来的,训练有素出手狠毒,我们逃跑的方向已经暴露,他们应该知道我们是想绕到承阴码头,去汴州休整,接下来怎么办?他们应该很快会追过来吧?”

每每沈错不想理会,应闻迩就总能找到让他不得不开口的理由,这丫头……

他睁开眼睛微微一眯,越发觉得可惜,虽然是个女孩,但……

或许可以留下一用。

“去锦州。”

“锦州?”

“锦州更近,不过几里路,若是翻山越岭,距离更短。以我们目前的脚程,日夜兼程,走一天一夜能到。”

应闻迩初来乍到确实是不认路,因此直接就跟着他走了,闻言挑眉:“那为什么最开始不直接去锦州?”

他冷哼,再次闭上眼:“派杀手来的人,就在锦州。”

她哦了一声点点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我懂。”

两个人诡异沉默下来,片刻后,倒是沈错先憋不住了。“你一向多话,怎么不问?”

“问什么?”

“问我是谁,问杀手是谁。”

应闻迩笑了笑:“我是话多,但我知道有哪些话该说哪些话不能说。”她现在是误上了贼船,这个闷葫芦身份不简单,但她目前这副模样显然无法独自求生,只能稍后再考虑拆伙的问题了。

匕首烧得通红,她抓了根干柴叼在嘴里,一狠心,将烧红的匕首贴在了溃烂的伤口上,“呲啦啦”的声音伴随着一声闷哼。

沈错不知道她原本打算,一睁眼就见瘦小的少女竟用匕首烫下来一层腐皮!

烫伤能迅速止血杀菌,总比割肉来得果断。

这毕竟是紧急情况下才会用的法子,应闻迩疼得直抽气,要不是缺水太久,怕不是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沈错皱眉,随后又舒展开来。

这丫头倒是够能忍,怕是军内一些铁血铮铮的汉子也抵不上她万一,与那些久束绣阁娇娇贵贵的大家闺秀截然不同。

他心意一动,问:“投什么亲戚?”

应闻迩疼得捂着手嘶嘶抽气,匕首也扔在了一边,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他问的是去京城投什么亲戚,继续胡诌道:“舅舅。”

“何人?”

她瞎说的她哪知道?

查户口呢搁这?

她索性直说:“许久不联系了,具体的我也不知道。”

“姓甚名谁,家住何处?”

她警铃大作:“你想做什么?”

沈错想了想,连个名字都没告诉她,何必急于这一时,于是便冷着脸转而道:“尽快。稍后动身。”

切。应闻迩撇嘴,暗暗嘀咕了一句“闷葫芦”。

叫什么阿沈,什么名字都不如闷葫芦贴切。

她又将匕首烧红,彻底将伤口处理妥当后连带着先前塞进兜里的布条一块扔进火堆里,这才站起身来:“走吧。”

沈错皱眉,但并不管她。

“他们不会追上我们吗?”

“不会。”

“为何?”

他不答。

应闻迩翻了个白眼,心道我有病才试图跟你这个锯了嘴的葫芦说话。

但沈错心里却是门清。

那小子费尽心机才把他困锁在钦州城里,甚至不惜让全城难民给他陪葬也要困死他,以他狂妄自大的性格,必会猜测他想经承阴码头进入汴州,再从汴州改道去沛州找他算账。

这会青獠军与他失散后,应该也怀疑他会去汴州汇合,所以多少会在汴州城里弄出点动静,这样一来,越发想不到他会来灯下黑这一招。

只是……

他又看了一眼将自己袖子扯下来一截以便裸露伤口的小少女,恍惚觉得她身形纤弱,风中弱柳一般摇摇摆摆的,好像下一秒就要晕过去似的,终归是忍不住:“你烧得厉害,需尽快进城治疗。”

应闻迩当然知道,一回头却天旋地转,待她反应过来,人已经倒在他怀里了。

她眼前发黑,努力眨了眨:“……我不是故意的。”

她还记得这小子放过“拖后腿就杀了她”的狠话呢。

没想到沈错冷着脸把人扶稳,然后在她面前蹲了下来,一言不发。

应闻迩眨了眨眼,笑嘻嘻往前一趴:“呦,闷葫芦转性了啊,可别是看上本姑娘沉鱼落雁天香国色……”

“闭嘴。”饿得跟个豆芽菜似的哪来的勇气自称美人?

沈错属实不理解烧得人都快站不稳了,怎么还有力气瞎叨叨。

她也确实是没多少力气,趴在沈错背上不说话。她一手搂着他脖子,硌得他脖子难受,那条细细的胳膊伸到沈错面前,血淋淋的烫伤就在他眼前晃悠。

“为何不包扎?”

她的额头贴在沈错的脖子上,烙铁似的火烫火烫,闷声道:“没有干净的东西可以包扎,再发炎的话,真的会死的。”

“发炎?”

“就是……”应闻迩用混沌的脑子想了想才说,“伤口是暴露在外的,一沾到脏东西,秽物进入到伤口里,就会导致伤口恶化,甚至溃烂流脓,本来能活的人也会死。”

她说的不甚明确,但沈错竟大概明白了其中关联:“你学过医?”

“区区不才,医家出身。”

“你的身手,看起来可不像是单纯的医家之女。”

应闻迩嘿嘿两声,开始装死。

沈错急了,喊:“应念?”

“我在。阿沈,给我说说锦州吧,我知道我不能睡。”

沈错向上掂了掂,不知为何,这一句“阿沈”,倒是怪动听的。


沈错背着应闻迩往锦州方向走,一边走一边絮絮叨叨跟她说话:“锦州四季如春,是种花的好地方,素有万花城之称,这会正好赶上百花夜市,很是热闹。”

“没兴趣。”

“锦州有一种特产鱼,叫鮰鱼,肉质细腻,几乎无刺,锦州最大的酒楼叫客云来,有一道龙门跃,就是做的鮰鱼,可以去尝尝。”

“我不吃鱼。”

“锦州盛产一种布匹,叫做云水缎。其质如水,触体生凉,且花纹多变,针刺不破,绣花不皱,一到夏日就很受京中达官显贵的欢迎,一般人家是断买不到的。”

“有多难买?”

“可谓寸缎寸金,一匹布就要近百两银子。”

小少女趴在他颈边,软绵绵热乎乎地朝他耳下位置吐气:“就算受欢迎,也不该这般价高吧?”

他不自在的动了动,继续说:“锦州距离京城万里之遥,且原本就因工艺复杂,少有出产,自然价高。”

她几不可闻地笑了一声:“是工艺复杂,又非原料难得,怎会仅仅因工艺复杂就减少了产量?做商人的,能有一分利,就敢铤而走险,若有两分利,就敢违背律法,若有三分利……怕是连天都要翻了。”

沈错浑身一颤:“此话何解?”

“你入了城,端看这云水缎是不是只有一家出产就对了。若是有市场经济法,该用破坏市场的罪名抓起来了。”

他没听懂:“何意?”

“就是物以稀为贵,破坏压榨其他布料的市场,达官显贵们都去追求云水缎,部分高价的珍贵布料就卖不出去了,只能压价,一旦布料奢靡之风盛行,普通的低价布料也要涨价再分一杯羹,最后,多花了钱的只有普通百姓。

布料说到底,也就是布料罢了,便是送往京城路上也不容易有损耗,顶了天不过多些过路费,价格又怎会如此之高?

再加上打出一个工艺难得的幌子,找些达官显贵四处张扬材质舒适花纹好看,自然价格越来越高,算下来,或许比正常量产要赚得更多,真是个敛财的好手。

此人……应当不止这一个行当。”

沈错听完眯了眯眼,又掂了一下,心下已有盘算。

锦州距离钦州是真的很近,后半夜的时候就能看到远处的城门了。

“今晚应当是进不去了,你还能撑吗?”

背上的人没回应他。沈错一惊,连忙把人放下,再去摸,果然额头已经烫得更厉害了。

“应念?应念!醒醒!”

应闻迩眨了眨眼,忽然伸手去拽他衣襟,他僵了一下,滚烫的小手就摸到他胸口,然后一路向下,一把抽走了他放在衣襟内的匕首。

下一瞬,她就一刀扎在自己手背上,这才睁大了眼睛:“我清醒了。”

沈错几乎被这种狠辣行为震惊:“你疯了?”

“我不能睡……我会死的,我要活下去。”

他一怔,把匕首塞进她手里:“你不能再跟着我走了,你走不了那么远,在这里等我!”

他起身要走,却被少女干枯得像鸡爪子似的小手揪住了衣袖,手背上的血滴到他衣服上:“我等你回来……在你回来之前,我一定活着。”

“好,你等我回来。”他恐怕没有这么急切过,以至于半点力气都不留,腾空跃起向前飞掠而去。

他要尽快找到水!

而应闻迩就坐在原地,手里紧紧握着匕首,数羊似的数,数到撑不住了,就往自己手背上再割一刀。

她需要清醒,尽管她的大脑已经烧到除了正常数数以外处理不了其他情况,比如……

一辆马车停在了她面前。而她目光涣散毫无反应。

马车富丽堂皇,不仅宽敞大气,若是沈错在,便能认出连挂帐的门帘都是寸缎寸金的云水缎,马车檐下挂的灯笼则是用上好的乌铁做的坠子,而左右伴行的随从,更是个个都武功不凡。

驾车的人勒住马,向里道:“公子,路边上有个人。”

随从打马上前来:“想是钦州那边过来的难民吧?更深露重的,咱们还是先进城为上。”

“江沂。”

那随从顿时住了嘴,只见马车里伸出一只雪白但纤细的手,骨节分明。

“既是遇上了,又怎能见死不救?”男人说着下了车,他较一般人更为白净,穿着一身天蓝色的缎袍,又披了一件月白色的大氅,不知是什么材质,竟在月色下反射出点点荧光。

更叫人挪不开眼的,是他的容貌,一双狭长凤眼透着悲悯的光芒,五官柔和又俊朗。

江沂拿他没有办法,下了马跟上来:“公子,入夜了,小心着凉。”

他看了江沂一眼,突然剧烈咳嗽起来,江沂像个老妈子似的絮絮叨叨,他也不顾。

缓步走到路边,就见树下坐着一个小小的人影,缩成那么小一团,也亏得车夫居然能看到,再一凑近,心里却是一颤。

只见那小人麻木地数着数,手里握着匕首,另一只手的手背已是鲜血淋漓。

他不顾应闻迩身上的脏污,立刻蹲下身来摸了摸,随即收回手:“好烫!”

她显然是失去意识了,这是怎样的意志力才能让她坚持到现在?

眼见着她数到一百,又要抬手划自己,他连忙抓住她的手腕,顺势把人打横抱起:“江沂!”

江沂这样的大男人,竟也花了不小的力气才夺了她的匕首下来,帮着他把人送到马车上,只是瞥见马车里雪白的狐裘垫子,到底是顿了顿:“公子,这……”

“愣着干什么,快救人!”他抿了抿唇,又道,“救她……就是救我。”

小小一个姑娘尚有如此之强的求生意识,何况他堂堂七尺男儿?或许……坚持得再久一点,他也能活下去。

江沂立刻将人放到马车里,取了水来正要喂,他就接过了水囊道:“我来。她烧得厉害,车里没备太多药,她需尽快送医,抓紧时间赶路。”

“是。”江沂应了一声,快马加鞭往锦州方向赶。

大旱持续了很长时间,江岸以南千里焦土,偏偏车里还烧着炭火,即便熔炉似的,那男子也依旧裹着显然不应时节的厚氅。

他扶着应闻迩枯柴似的脑袋,把珍贵的水囊凑近她唇边,她立刻咕咚咕咚喝了起来,眼睛清明了一瞬,迷迷糊糊地嘀咕了一句。

他没听清,俯下身去:“什么?”

应闻迩又嘀咕了一遍,这次他听清楚了,她喊的是——

“阿沈”。

随后人就昏睡过去了,他先再催了一遍江沂尽快赶路,然后才仔细检查起了应闻迩身上的伤,尤其是几乎鲜血淋漓的手背,越看越是心惊胆战,看着昏迷中的这张小脸,叹了口气:

“如此重伤,又挨饿流离,你到底有强大的心理,才能熬得下那么多颠沛?”

对比之下,倒是让一心求死的他无地自容了。

而他们一行趁夜入了城后,沈错耗尽精力,喘得一口气提不上来眼前直发黑,可待他抱着几颗酸果子回来的时候,却见树下只余血泊,不见人影了。


一行入城后径直打马奔向锦州最大的医馆回春堂,只可惜夜半大门紧闭。

江沂见公子声音急促,连忙大力拍起门来:“有人吗!救命啊!快开门!大夫在吗?”

马车里应闻迩像个被抛弃的小猫一样呜咽着缩成一团,显得更小了,而外面却半晌才开门。

抓药的学徒披了件外套,手里拎着刚点起来的灯,面色不虞骂骂咧咧地说:“来了来了,干什么,什么事不能等一等啊?”

“人命关天等什么等!”江沂性子急,一把推开门,问,“你们家大夫呢?”

学徒拦他不住,气得吹胡子瞪眼:“这都什么时辰了?师父们早回家了,这会只有我一个看门的,看病找别处去吧!”

“什么?”那矜贵公子单手掀起车帘来,急得又咳了起来。

“公子!”

他挥手拦住要上前来的江沂,自己下了车:“这位小兄弟,救人如救火,车上的姑娘已经撑不了太久了,敢问你家大夫家住何处,我等自去家中寻他。”

那小兄弟见此公子这般金尊玉贵的模样,不觉态度又谄媚起来,点头哈腰道:“这大夫家中并无草药,便是赶过去看了又能如何,依小人看,若是这一时半刻都拖不得的急病想来见了大夫也不得好,公子不若明日再来?”

“什么叫明日再来?生老病死哪有什么轻重缓急?这人都快病死了你们医馆还不救人,是想要人死在你们医馆门口吗?”

那学徒索性破罐破摔,横眉竖眼地瞪了江沂一眼:“医不了就是医不了,你们爱去哪去哪,死门口我也医不了。走吧走吧,明日再来!”

他气得胸口疼,又连连咳嗽起来,江沂见状来不及找这学徒麻烦,连忙为自家公子抚背顺气去了,却不想倒是趁机让他有机会关了门。

“公子,这回春堂忒不知好歹,属下去砸了这妙手回春的招牌!”

他刚道一声住手,便听那厢有一男子呼天抢地地过来了。

男子粗布麻衣,虎背熊腰,那体格抵上四个应闻迩还有余。

只见他背上还背着一个女子,急赤白脸地冲了过来,也顾不上这门口许多人站着,就喊道:“大夫!大夫救命啊!”

门里的学徒一肚子火气,怒道:“大夫不在!有事明日再说!”

那大汉却几乎落下泪来:“求求你,大夫,求求你救救我媳妇!我给您跪下磕头了!”

他说着真要跪,里头却还是不为所动:“你跪死在这也看不了,跟你们说了大夫不在,听不懂人话是不是?”

江沂连忙把人扶住,气道:“男儿膝下有黄金,你别跪了,这医馆见死不救,跪也无用!”

大汉急了:“这……这可怎么办,媳妇,我对不起你啊!”

那公子急得又连连咳嗽起来,顺手取下腰间荷包,冷着脸道:“小兄弟,我知大夫不在馆中,我等再相求与你也是为难,但你馆中应有应急药,车中的小女孩高烧不退昏迷不醒,可有对症药物可用?这里是几两买药钱,你开门。”

几两?

学徒眼睛一亮,立马笑逐颜开地开了门,接过来一看,岂止是几两,那一荷包沉甸甸的都是精致的金叶子!

当下大开医馆:“好说好说,公子请进,我给您拿药去。”

大汉连忙挤上来:“大夫,大夫,救救我媳妇吧!”

他打灯一瞧,见他背上的女人脸色惨白嘴唇铁青,脸上满是淤青伤痕,显然见的已是出气多进气少了,忙摆手道:“医不了医不了,快出去,别死在我这医馆里,晦气。”

大汉能感觉到背上的人身体还是温热的,却在迅速转凉下去,咚一声二话不说就给跪下了,涕泗横流道:“小兄弟!我给你当牛做马,求求你,求求你救救我媳妇!你不是有应急药吗?求求你了,我买,我买!”

“买?你瞧瞧你这一身上下破衣烂衫的,怕是连半吊钱都拿不出来吧?”

大汉怔住,眼见着那学徒眼珠子滴溜一转,心安理得收了一整包金叶子才拿了一包药给江沂,又跪行两步,把头嗑得咚咚直响,几下就见了血,哀哀祈求道:“小兄弟,求求你,不能见死不救啊!我家中还有一间旧屋,以做抵押,只求你救救我媳妇!”

那背上的妇人脸色逐渐发黑,显然有濒死之兆,学徒越发骇然,连连赶人:“走走走!出去出去!我医不了!你这媳妇怕是死定了,快走!”

大汉粗人一个,颠来倒去只会一句话:“求求你,求求你!”

江沂接了药,见那堂堂七尺男儿,背上伏着自己的妻子,又是跪地又是磕头,心里还是不落忍:“你也是大夫,病人上门求医,怎能视而不见?”

“我是个什么大夫?我不过就是个抓药的学徒!看病一事,我根本不会,难道要我空口白断,平白害人性命不成?”

江沂一噎,手里的药顿时重逾千斤。

学徒生怕他们再把那袋金叶子收回去,连忙往襟里一塞,谄媚笑道:“贵客放心,这药是咱们回春堂的镇馆名医孙大夫留下应急的,保管药到病除,尽管用了便是。”

那大汉抬头盯着那包药,眼睛里被眼泪糊满了哀凄,又往前跪行两步,用沾满爱妻鲜血的手去抓学徒的脚踝:“求求你发发善心,给我药吧,我愿抵押旧屋当牛做马给您还债,只求你救救我媳妇!”

学徒哪见过这等场面,又骇得往后一退,恶道:“还不给我松手!晦气!净拿摸过死人的血手来碰我!”

“死人?不!”那汉子陡然爆发,目眦欲裂,腾一下背着人又站了起来,踉跄了几步,“不!我媳妇还活着!她还活着,你不能见死不救,救救她,求求你救救她啊!”

学徒又惧又厌,怒道:“什么见死不救,跟你说了救不了,快走快走!”

这边正僵持不下,却见门口悠悠传来一声:“回春堂?好一个回春堂!我看,敛财堂还差不多!”


回头一看,见那鎏金华盖的马车里,像猫儿一般小小一个的少女跪坐着,一手支着自己摇摇欲坠的身子,一手掀起薄如蝉翼却价值千金的云水缎车帘,嗓子喑哑。

那华服公子当下顾不得这许多,自己咳了两声,连忙关切道:“姑娘病重,先行休息才是!”

这里显然已经在锦州城内,但阿沈那个闷葫芦并不在此处,想来是他们分开后这个好心人救了她,捎她进城还带她来就医,于是果断点头:“多谢。”

她全然没什么精神,眼睛都得拼命强撑才能睁开,但不妨碍她醒后把这个学徒的话听了个分明。

偌大一家医馆,夜间无大夫应值!

病人到了医馆门口,不由分说拒收!

未见过病患本人,贸然给药医治!

收不符市价的高额药费,相当于收红包!

现在,甚至要把情况十分紧急的病人推出去等死!

那学徒缓过神来,脸就涨成猪肝色,指着应闻迩的鼻子骂道:“你是个什么东西也敢置喙我堂堂回春堂?”

她压了一下自己鲜血淋漓的左手,疼痛令她短暂地清醒了片刻,冷笑道:“你是个什么东西也敢故意残害我与这无辜妇人的性命?”

身边那人看到这动作,几不可见地一皱眉,就伸手扶住了她左臂。

那大汉也怔愣着抬头看她,一时竟反应不过来。

学徒更是吓了一跳:“你别胡说!”

“胡说?”她软绵绵靠在车壁上,因高热已经汗透了衣衫,“你虽是个还在学医辨药的小伙计,但行医之道须遵循望闻问切的步骤,你难道连这都不知道吗?”

“知道又如何?我未有出师不可私自断症,强要我来问诊切脉,要是出了差错是不是又要空口攀污我害人性命?我看你们不是来看病的,是存了心来找我麻烦的!”

这话……似也有点道理。

江沂众人忍不住都把目光投给了应闻迩。

只听应闻迩又是一声冷笑:“那你为何给我药?我问你,我现在是何脉象?有何症状?归属何症?你所开之药药量几何?可有对症?”

“我……”

自古医馆治病救人不过一门财来药往的生意,大夫虽手握人性命,但其实与屠夫铁匠是一般无二的“手艺人”。

由于偶尔沾染事故学习又难,从黄口小儿熬到耄耋老者才能出师的大有人在,因此还要显得地位更低一些,自然而然是不会像现代一样常备急诊科的。

但多少,这医馆都应有个大夫歇在医馆里以备不时之需。

然而……

这医馆竟只留下了部分配置好的应急药包,让一个学徒看门!

置她这样的急诊病人于何地!

就算大夫躲懒回家休息,人命关天的大事,这医馆也该抓紧把大夫请过来救人,而不是推卸责任拖延时间!

但这小学徒学习能力还算不错,竟真把常用药方背了下来,横眉竖眼道:“我说了,这药是馆里名医孙大夫配好的荆防败毒散,内含羌活、独活……荆芥、防风等。”

他说完得意地说:“如何?可叫你心服口服了?念在你高烧不退的份上不与你一般见识,拿了药赶紧走吧!”

应闻迩想伸那只惨不忍睹的左手,这才发现左手被不轻不重地扶住了,看了一眼那华服公子眉目低垂遮住神色的模样,又伸出右手来:“劳烦小哥将药给我。”

江沂第一次听闻“小哥”这样的称呼,愣了一下,再回神,药已经被自家公子拿走递给了应闻迩,温声道:“给。”

声如碎玉,温润轻柔,像春三月里含着桃花香的风。

以至于应闻迩愣了一下才接过来。

她家是杏林世家,爷爷奶奶都是圣手级别的人物,从小刚识字起就由家里长辈亲自教导中医,等到毕业基本已经出师可以挂牌看诊了,所以大学改学了西医,毕竟已经无所可学了。

像这样的药方,甚至不需要打开,只嗅上一嗅就能立刻分辨:“对。没错。是荆防败毒散。”

学徒见她只是将药包放在鼻下轻轻一嗅就肯定了药方,心下立刻嗤了一声。

辨药一道确实讲究一个形色香,即根据药的外观,颜色和香气来辨别药物。

但光闻一下十几种药集合而成的药包就能辨别所用之药当真是闻所未闻,便是孙大夫在此也做不到。

想来……不过是哪里来的野丫头到他这个回春堂来撒野,见他对答如流,只能就坡下驴给自己找个台阶罢了!

“既然知道,想必也是学医的,那就赶紧走吧,别在这耽误我时间了。走走走!”

应闻迩冷笑一声,她说出荆防败毒散的时候还给了他最后一次机会,没想到……

她直接将药包砸了出去,只是高烧未退全身疲软,根本砸不出多远。

江沂忙将药包捡了回来,怒道:“你这是干什么!我家公子好心救你,你竟这般不领情?”

那公子连忙摇了摇头,示意他闭嘴。

他旧疾缠身缠绵病榻,早就久病成医了,便是公孙老先生也没有这闻味辨药的能力,这小姑娘……想来应有裁断。

江沂只好乖乖闭了嘴,却见她又怒道:“荆防败毒散是为发剂,药性凶猛,主治风寒湿邪,而我乃是伤口感染引起发热,且因旱灾饿坏了身体,你这一剂药下去,我只怕立时毙命!”

那学徒吓了一跳:“你……!”

“你既然背得出药方,我不信你不知道对症下药四个字,彼之蜜糖汝之砒霜,我若是外感风寒引起高热,荆防败毒散自是对症良药,你但凡看一眼病人,也能发现我浑身是伤且腐败感染,此药只能加重我伤势,你还敢说你不是害人性命?”

江沂吓得双手一抛,径直将药扔了出去。

那学徒见状却忽然又有了底气,梗着脖子道:“我早说了大夫不在馆内,是你身边这位公子硬要我拿药的,现在又来怪我是什么意思?”

江沂最见不惯有人诋毁自家公子,怒道:“大胆!你是个什么东西,竟敢侮辱我家公子,你知道我家公子是谁吗?”

“江沂!”他委委屈屈住了嘴,便见自家公子轻咳两声,看向马车里的姑娘,老实承认:“虽医馆不愿接诊,但确实是我要求他拿的药。”

甚至常备药这几个字,也是他提起来的。

学徒的嘴脸立刻又得意起来,却见应闻迩身上腾腾的杀气,要不是现在身体条件不允许,她真的会过去踹他两脚!

“是,药是这位公子让你拿的,可你从头到尾,有看过我这个病人哪怕一眼吗?你以为老祖宗为何留下‘对症用药’四个字?更遑论,荆防败毒散的所用之药皆为常备药物,你哪来的脸面,竟收下一整袋金叶子!未曾辨症便直接开药,是乃草菅人命之罪,几文钱的药理直气壮收了如此天价,是乃敲诈勒索之罪!你身为医者,不念悬壶济世之志,不怀救济苍生之心,不遵救死扶伤之道,还有何话说!”

天将破晓,晨曦的微光破云而出倾洒在这小女孩褴褛稚嫩却坚如铁石的身躯上,他在她眼底看见了明晃晃的光,心下一悸。


那学徒大惊失色之下,见天将大亮,已有不少日出而作的百姓闻鸡而起,此刻见了热闹正逐渐围拢过来,忙又瞪圆了眼睛:“你少血口喷人!我看你们是存心闹事!我早说了我治不了病,非要我拿药的是你们,主动给钱的是你们,现在反咬一口的还是你们!像你们这样的人我们回春堂恕不接待,找别家去吧!”

应闻迩血气上涌再忍不住,身子一晃险些从马车上跌下来,那锦衣公子一把将她扶住,待她在车壁上靠稳了,这才退了一步:“得罪了。”

“无妨,多谢。”

她先向他点头致意,现在的情况属实是没力气再跟这个回春堂纠缠,于是只能冷冷道:“你回春堂,便是这般任由病人在医馆门口气若游丝,却拒绝接诊的吗?我与这位娘子若因你延误给错药方死在医馆门口,这责,你们回春堂担是不担!”

“我……!你胡搅蛮缠!我告诉你了夜间大夫不在无人可以给你医治,是你们非逼着我拿药,现在又来怪我,还死在医馆门口?我看你倒是生龙活虎有意讹诈!”

见百姓们指指点点多有疑色,他只能一口咬死了大夫不在,否则事情闹大了,他们还要不要开门做生意了!

生龙活虎?

在场的人就算不懂医药之道也看得出来这小女孩只剩一口气强撑着,至于那大汉背上的女人更是生死不知!

当下对回春堂此举便议论更多了些。

一阵阵眩晕涌上头,应闻迩实在是连眼皮都撑不住,只好说:“好!大夫不在是吧?那药总有吧?我要抓药!大黄一钱,苦参一钱,黄柏一钱……”

待那学徒听完药方已经滞立当场,江沂厉喝了一声:“听见了吗,还不如抓药?”

他横眉竖眼道:“这方子稀奇古怪,你一个小丫头片子,这开的劳什子东西别吃出了问题又来讹我回春堂!”

稀奇古怪?

应闻迩喉头腥甜差点吐血!

前世多少人求爷爷告奶奶也拿不到她一个方子,这小子学艺不精居然还敢质疑她!

眼见着她挣扎着要动,那公子忙去扶她:“你这是要干什么!”

“揍他!”

她说的果断,病气使她双颊浮现不正常的绯红,但不影响她双眼深处细细的光。

他确信若不是她此刻身体有疾,真的会杀上去先好好揍一顿这个毫无医德的小学徒,当下哭笑不得地把人拦住,又冷声喊了句“江沂”。

江沂会意,亮出手里刀剑来:“让你抓药你就去,哪这么多废话!”

学徒骇然,见这一行人确实不好惹的模样,才老老实实开了大门进去抓药,门口百姓难得有热闹可瞧,再见这锦衣公子天人之姿宛若谪仙降世,越发不肯走,竟不知不觉就将人围拢在其中。

那汉子左看右看,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这个小姑娘应当是个大夫,三两步凑过来,哭喊道:“姑娘,你发发慈悲,求求你,求求你救救我媳妇!”

行医一道,望闻问切,皆讲究一个准字,一旦有丝毫错漏,那就是殃及性命的大事,说白了,便是“故意杀人”之大罪!

她现在的情况,给自己开药也便罢了,要给别人诊治……

她此刻才勉强看了一眼那女人,身形瘦弱,头发杂乱地披在脸上,看不清表情,但能看清脸上留下的伤痕,恐怕实际还要更严重一些。

很明显,她不出手,这女子撑不到回春堂的大夫过来,且这大汉看起来没带银钱,按照这医馆的路数,很有可能因此拒收。

那大汉见她沉默,又往前一步就要下跪:“求求你,我给你当牛做马都可以,只求你救我媳妇……”

江沂离得最近,一把把他扶住了,求救似的看向自家公子。

没想到他又看向了马车里头晕目眩的应闻迩,最后摇了摇头:“这姑娘的情况,你也瞧见了,她当是无力为你夫人诊治的。”

汉子往后一个踉跄,苦笑一声,再抬头已是泪流满面。他哪看不出来这小姑娘本身也是强弩之末,可……

便是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他也要妻子活着!

当下又要跪:“姑娘,我知道我不该求你,可……我媳妇她……”

所谓医者仁心,要让应闻迩真的见死不救她实在是做不到,但是考虑到自己目前的情况……

“好,我救她!”

汉子嘴笨,能说的话已经车轱辘似的说了一圈了,正急得满头大汗不知道该如何求她出手,乍听见这么一句,竟没反应过来。

“但是我此刻高烧未退神志不清,一旦诊疗出错害了性命,你当如何?”

“我……我……”

“我来救,会有可能致她误诊丧命,我不救,她不可能熬到回春堂的大夫过来,而且你身无分文,回春堂的大夫到了,也不一定会为她诊治,你自己想清楚,我可没有太多时间。”

只片刻,那大汉就站起身来,眸光熠熠,抹了把眼泪道:“救!求姑娘出手!”

“就算我没能救活她,你也不怨?”

他将背上女子放下来,深深看了她一眼,温柔又坚定地说:“不怨!”

应闻迩挣扎着要下马车过去把脉。

那公子伸手扶着她,刚要开口,那边小学徒就抓好药拿了出来,阴阳怪气道:“这药方开得稀奇古怪,这般年岁想必百草都尚未认齐,你当真要把你媳妇交给这么一个小丫头片子?更何况,自古以来,哪有女子从医的先例?我看这丫头保不齐只是胡来。万一治死了人,可别赖在我回春堂头上。”

他这么一说,那汉子又犹豫起来,悄悄打量了应闻迩一眼,没成想被她抓了个正着。

确实,她看起来不过十二三岁,便是自幼年就开始学医辨药,到这个年纪也断没到出师的时候,更何况……

还是个姑娘家家。

一直安静围观的人群这会也三三两两地议论起来:

“是啊,自古以来哪有女子从医的道理?”

“这女娃娃不在家里呆着,怎生抛头露面还干起大夫的行当来了?啧啧,以后怕是嫁不出去啊。”

“这娘子看着病得可不轻,自己都治不好,还给别人治?”

“往常这个点,再过会大夫也该到了,让大夫瞧瞧不好吗?”

“就是,一个小丫头片子懂什么,别平白害了自家夫人的性命。”

应闻迩立刻明白过来,当下是个极度男尊女卑的世道。

身为女子,就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学着怎么相夫教子伺候公婆,这一身救死扶伤能从阎王爷手里抢人的好医术,就因为她是个女子,反而大逆不道起来!

她天生反骨,越是这样,她还越就是要打打这整个世道的脸!

当下一声冷笑,桀骜道:“未有女子从医的先例?好!今日我来做这个先例!我便让你们都看看,女子从医第一人是什么样的风采!”

此时的应闻迩也没想到,不久以后,这个“女子从医第一人”会像一阵风似的,卷遍了整个大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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